A. 临汾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质押还是抵押?
抵押:单位工资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签一些表格,好像是这些,前二年办过,现在不知道了。
质押:好像要找够贷款金额百分之七十的住房公积金,才行。
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平阳广场南
,建行楼下(好像是),过去问问。
B. 临汾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拓展资料:
同时相关规定要求:贷款额度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C. 山西临汾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了吗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选用商业贷款, 也有人选用公积金贷款,当然每种贷款的方式都有自己的一些优点,但是很多人的商业贷款都想用公积金还上,但是大部分人并不清楚其中的条款和办理的方法。那么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转?希望本文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
一、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流程)
7、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D. 临汾住房贷款政策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地支持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令第350号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先存后贷,有效担保,一次整借,按月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的受托银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 受托银行应按“中心”下达的委托贷款文件执行,严格控制发放,确保贷款安全使用。
第六条 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县(市、区)管理部依照本办法办理并报市中心审批。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八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临汾市辖区内常住城镇户口;
2、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3、具有购房合同、协议,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需获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土地部门批准或证明;
4、已支付不少于购建自住住房总价20%的自筹资金;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7、有中心认可的保证人担保;
8、同意办理有关保险;
第九条 借款人提出申请时,须向中心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3、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购买二手房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手续;
4、首付款的有效证明;
5、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存档资料可留复印件)
第三章 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且年龄加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且最多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调整之月起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 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贷款一般采取单位集体办理、并保证代扣代缴,或个人直接申请贷款的办法。选择住房抵押、质押(有价证券)、保证人担保的方式。
第十四条 借款人或单位应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十五条 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中心”应会同受托银行在十五日内进行联合贷前调查并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
第十六条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中心”批准,由受托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中心”应与受托银行就每笔贷款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第十七条 借款人办理完贷款手续后,资金由受托银行直接以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借款人直接提取现金的须经中心批准。
第十八条 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取得贷款后,其公积金存款帐户停止支取,存款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以外,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贷款的偿还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应当每月到受托银行偿还一次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 对提前归还贷款的,受托银行按实际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档次利率(含政策调整同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如逾期还款,在三个月内由受托银行按逾期天数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超过三个月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单位协助扣还;或由保证人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一次。
第二十三条 中心和受托银行有权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与偿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贷款的抵押、质押和保证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住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除签订借贷合同外,应同时签订抵押合同。借贷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五条 办理房产抵押的,抵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抵押权灭失止。借款人与受托银行应持签订的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贷前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确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不能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属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4、已经作为抵押的;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
第二十六条 抵押房产的现值,必须经过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估价或以购建住房合同所订明的购建住房的价值为准。抵押额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
第二十七条 抵押人以共有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有共有人书面同意。以按份共有的房产抵押的。抵押人可依所拥有的份额为限。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对作为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接受“中心”及受托银行的监督检查。如抵押物灭失、损毁或其他原因有明显贬值的,借款人应在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中心和受托银行,同时设定新的抵押物或担保。
第二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中心”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三十条 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主要方式为委托拍卖。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所获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费用;
2、扣除与抵押物和质押物有关的税款;
3、清偿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余款退还借款人或继承人、受赠人。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所获得款项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受托银行应向借款人、保证人或其继承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 房屋保险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应按贷款的年限和险种,及时办理抵押投保,保险金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额,保险单由受托银行负责保管。在贷款清偿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有中断,受托银行应代为投保,有关费用由借款人或第一受益人承担。在保险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有关条款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时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E.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F. 临汾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临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1.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2.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3.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1000元(含)或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4000元(含)的,贷款最高额度可增加5万元。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6<缴存时间12缴存时间系数为0.7;12<缴存时间24缴存时间系数为1.0;24<缴存时间36缴存时间系数为1.1;36<缴存时间48缴存时间系数为1.2;48<缴存时间60缴存时间系数为1.5;60<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G. 山西临汾可以办理商业贷款商转公积金贷款了吗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⑴符合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⑵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⑶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⑸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⑹其他规定条件。(以所在地区的政策要求为准)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⑴身份证: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户口簿: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⑶婚姻证明: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婚或离异需提供相关证明;
⑷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⑸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原借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⑹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证件,要原件、复印件;
⑺购销合同、买卖合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⑻备案登记表: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⑴咨询受理
借款人需到原商贷银行咨询,看自己是否符合转贷条件;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会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⑵提交资料
将转贷的相关资料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⑶贷款受理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申请资料,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并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与此同时,受托银行会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⑷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⑸预存资金
借款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⑹贷款发放
管理发放贷款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⑺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H.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