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据此,您在法律上具有做担保人的资格。但您可以说自己刚办理了房贷,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不满足第七条之规定。
『贰』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属于以下情况的,是不能作担保人的:
一、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二、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三、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四、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五、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叁』 什么样的人不能做银行贷款担保人
担保法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你说的这种担保方法是指保证人。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要有担保能力,而即使有担保能力,三种人也不能当保证人,一是国家机关;二是公益事业单位,即医院、学校、幼儿园;三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
『肆』 什么情况不能给别人做担保
法律分析:以下几类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伍』 什么人不可以给别人担保贷款
1、夫妻双方不能互相担保,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尽管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我们都知道,担保人责任在于,当借贷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是有责任义务帮助借贷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都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4、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人,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
所以,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找贷款担保人一定要仔细考虑以上相关问题,否则,贷款担保人不能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还会耽误正常办理贷款。
『陆』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据此,您在法律上具有做担保人的资格。但您可以说自己刚办理了房贷,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不满足第七条之规定。
『柒』 在有贷款的情况下能够为别人担保吗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想要申请贷款,需要申请者能够满足借款要求,有些申请者自身资质不太好,贷款机构就会要求提供担保人。那人们在有贷款的情况下能够为别人担保吗?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呢?担保的风险又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捌』 哪些人不可以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不能互相担保。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4、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