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婚了,男方协议把房子给了女方,可是一直没过户,房子有房贷,现在这个房子归谁,哪个还房贷
房子的所有权以房产登记证书显示的为准,如果没有过户,则房子还是不是女方的。房贷应该由贷款人还贷,其实象你们这有房贷未清的房子现在是产权处理不了的,婚前男方按揭贷款买的则婚后他用共同财产在替个人房产还贷,明显对女方不公,离婚时处理很复杂的。
② 赠与婚前房产没过户能要回来么
妻子赠与我婚前房产没过户有权要回。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均可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③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能撤销吗
法律分析:1、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产为不动产,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即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赠与房屋的产权才能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居住及交付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3、男方婚前赠与女方的房产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男方所有,而且不符合其他情形也未公证,所以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④ 结婚之前答应送给对方一套房子,结婚以后没有过户,房子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尽管婚前承诺赠与房产,但由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你可以撤销该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⑤ 婚前男方赠予女方房产离婚后房产归谁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那就按照协议确定房屋归属。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婚前完成了赠与,并办理过户至女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屋应归女方所有。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在婚内加上女方名字,那么该行为一般会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加名后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如果男方只是表示赠与,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种情形下,女方不能分割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二十九、【有婚意的婚前购房】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⑥ 婚前承诺把房子给妻子,一直到离婚房子也没有过户,承诺书还管用吗
对于您没有过户的赠与,您有权反悔。因为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只有办理了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动产交付、不动产过户)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的,除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受赠人不得请求交付,赠与人也无交付的义务。另外,我国《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所以,尽管您在婚前曾经承诺会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张某,但由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您可以撤销该赠与,该房产依然归属于您所有。
⑦ 自己的房子,结婚前房产赠与给另一半,没办过户,婚后这个房产怎么算
您好!
如果确实是购房出资行为是在婚前进行,则应该属个人财产,但如有贷款,则在婚后还的贷款属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⑧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吗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且公证没有明显错误、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该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⑨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由于特殊原因写了女方名字离婚后协议书房子归我所有!现在还没过户女方能卖掉房子吗
建议您尽快办理过户,否则,一旦她卖掉房产且购买方属于善意取得的话,出售就属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