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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贷款额度为余额N倍数

发布时间:2022-06-14 20:52:20

⑴ 2022年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

2021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0.89%,介于80%和85%之间,2022年个贷倍数为15,与2021年相同,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⑵ 采用什么方式可以确定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这里以长沙市为例,其他地方以各地具体政策规定为准。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个贷率、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一、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个人住房贷款率挂钩。

根据2019年发布的个贷率,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

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二手房购房总价的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记载内容为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三、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确定。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

⑶ 2021年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摘要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 N倍数。

⑷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统一的贷款政策 :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职工家庭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三)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⑸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2019年2月1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原先的6个月以上改为12个月以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审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情况,若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中的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在提取公积金政策方面,也有些变动,比如说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缴存,需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不予支持,并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参照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数算,倍数n在12-20倍数之间浮动。若个贷率少于75%时,可贷额度是职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若个贷率高于95%时,可贷额度为职工夫妻双方余额的12倍。
1、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4、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5、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7、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8、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⑹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

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最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二)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⑺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015年5月7日,湖南省公积金新政出台,职工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市区和长浏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并将贷款成数(即贷款额度占房产价值的比例)统一提高到80%,贷款条件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贷款对象:
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7、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三、贷款最高额度及最低首付比例
职工在长沙地区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一手房、二手房只要符合条件最多都能贷到60万。
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屋,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四、个人实际贷款计算公式
1、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省直中心当年公布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3)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职工共同购房合同约定所占比例(无约定的按50%核算)×省直中心核定的贷款成数
2、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未来可缴存年限按退休年龄减去目前年龄计算。目前,长沙按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0岁计算退休年龄。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1、一手房:最长30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65岁)。
2、二手房:最长年限为20年(抵押房产房龄和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其中抵押房产房龄不超过15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65岁)。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大厅6号柜台领取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⑻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怎么计算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同时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⑼ 公积金贷款是账户余额的多少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关系,主要得看当地政策规定,不同地区,规定都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在武汉,规定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而在深圳,
规定则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除此之外,各地一般还有最高额度限制,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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