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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三天时间准备银行贷款资料

发布时间:2022-06-08 19:33:03

㈠ 请问一下买新房贷款需要几天时间完成

新房我不知道
二手房
合同好签
中介认识银行
但是银行还是审批需要流程啊调查啊
大约一个月才弄好

㈡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一、资料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2、房产证

二、含义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三、 申请条件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2)开发商给三天时间准备银行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1、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

2、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㈢ 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要求我们3天内去办理按揭,这个日期可以更改吗

可以更开发商协商更改日期 主要还是开发商的态度

㈣ 作为开发商要到银行办理开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呢

这个就看你老板和那个银行协商的结果
一般你们公司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发的贷款卡
然后你需要向银行提供资料
等银行审批过后,和银行签订贷款、借款合同
然后你准备资料去房产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那个步骤的资料

㈤ 我想问下,我买房子首付交了合同也签了也给我了,开发商说要等发票办贷款,两天了,请问应该是这个流程么

不对!在付完首付款之后,开发商都会给购房者开一个首付款收据,等购房者从银行办理完购房贷款之后,开发商就应该给购房者开一个全款发票。这是正常的流程。
办贷款的正常程序
首先贷款分为公积金贷款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 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 《房屋他项权证》;(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商业贷款的流程】是:咨询 → 申请贷款(购房人)→ 审核(提供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 办理合同公证(公证处)→有关保险(保险公司)→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处)→ 发放贷款(收到抵押证明)→ 借款人还款 →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贷款全部还清)。

㈥ 房产开发商帮助办理贷款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给办理好

没有批下来,是有很多原因的。比如最近的新政策,导致部分银行减缓了贷款审批速度。当然也会有其他的很多种原因。

一般,开发商是不会和客户约定贷款办理的具体时间。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开发商比客户更希望贷款早点办下来。办下来了,购房款(贷款部分)才会从银行划到开发商账户上。

你交了首付,是否也提交了相关的贷款资料(比如收入证明等),是否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我买房的时候,一点都没担心银行贷款问题,我的资信还可以,工作稳定,贷款是一定会批准的。越晚,其实对我越好。

如果你觉得比较担心的话,可以问问开发商是否已经将你的贷款资料提交给了银行。然后也可以再问问银行,是什么原因没有办理下来。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网络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若还有疑问,请告诉我,我会尽力帮您解答。

㈦ 银行房贷审核要提供什么材料,一般要多久。

中国银行房贷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四)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购房首付款的证明;

(五)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七)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一般银行需要15-25个工作日。中国银行相关规定说明: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商业用房的开发商或售房者的专用账户。

(7)开发商给三天时间准备银行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房贷的参与方,包括提供信贷资金的商业银行、最终购置房产的购房人,以及房产的业主(包括开发商/二手房的业主),在申请贷款时,还需要有评估公司、房屋抵押担保公司的参与。

根据房地产担保公司北京万才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末发布的统计,在国内主要一线城市,房贷的使用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准,以购房按揭贷款来说,贷款比重已经达到7成以上。

而且近几年,通过用自己名下或亲人的房产申请房产抵押消费贷款以实现盘活不动产的居民人数也越来越多。“房贷”已经成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生活方式。

房贷分类:住房贷款、自营贷款、组合贷款。

㈧ 商品房贷款开发商需要向银行提供什么证件

商品房贷款开发商需要向银行提供证件:

1、基本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

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利税清算表;公司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贷款由被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贷款项目材料

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影印件);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实施和开发的文件和计划(原件及影印件)。

3、担保材料 :保证、抵押或质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4、已经作过客户评价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如无变更的,可不需提供客户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和担保材料。

5、授信客户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担保材料和《贷款证(卡)》。

6、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ü"。

(8)开发商给三天时间准备银行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1、房地产开发贷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的对象是注册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国有、集体、外资和股份制企业。

2、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贷款原则上应采取抵押担保或借款人有处分权的国债、存单及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

3、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㈨ 办外币帐户银行说需要3个工作日 那三天后去还需带什么资料呢 谢谢

贷款申请与审批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者需同时提供其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本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可不再提供);未婚者须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婚声明等;
(三)、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包括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银行交款单、在贷款人开立的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存款凭证、或能够证明首付款交付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对开发商关联人贷款,如开发商出具首付款收据,应进一步要求借款人提供支付首付款的银行转账单或取款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折等。其中个私业主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期连续3-6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对帐单、存折等原件和复印件;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不能真实、有效反映借款人收入状况的,或贷款人对提供的收入证明产生疑问的,应进一步提供借款人相关收入证明材料,如单位签发的工资单或代发工资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六)、借款担保的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等;
(七)、保证人为其提供借款担保的,应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
(八)、开发商证明借款人所购期房(建筑工程进度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的建设和销售文件资料(项目与我行签订住房按揭合作协议的除外)等原件或复印件;借款人为散户的(贷款人未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单个项目叙做单笔贷款20笔以下)须提供所购住房开发商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项目“五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九)、授权贷款人利用个人征信系统等渠道对本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信用报告、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十)、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业务经办机构受理借款人的住房贷款申请后,应根据总、分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标准和信贷规则对借款人及其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授信进行初步分析,并对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人一手房贷款经业务经办机构发起后,报省分行消费信贷中心(以下称中心)尽责审查,由审批人审批,具体操作按照《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消费信贷业务集中尽责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中银零综【2005】6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经审批同意后,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签署《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填写借款借据、抵(质)押登记等申请表,缴付相关费用。合同中应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不同意贷款的,业务经办机构应根据中心有关审批意见,及时向借款人做好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并退回有关申请材料。
贷款担保与保险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其它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借贷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选择担保方式。原则上个人住房贷款只能选择一种担保方式。如同时接受两种担保方式且包含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应要求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并明确表示放弃其抗辩权。
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物和抵押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的有关规定。抵押物首先应是抵押人所拥有的房屋或预购房屋;其次可以用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贷款人认可的其它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不包括动产抵押)。
(一)、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
(1)以期房抵押的,建筑工程进度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到期房座落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在办妥房地产权证,并将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正本交给我行执管前,由我行认可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于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期房预抵押登记手续缓慢、同业竞争激烈的地区,及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不能办理期房预抵押登记手续的地区,须按照《关于房屋预抵押登记办妥前发放贷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皖中银个[2006]21号文)执行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2)以现房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以取得房屋他项权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如《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
(二)、以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所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以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三)、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等,均由抵押权人执管并承担保管责任。抵押权人收到上述文件单证后,应出具保管证明。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变卖、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四)、抵押物发生继承、遗赠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必须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并与贷款人签订有关补充文件,承担原合同一切未履行的责任。
(五)、以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一般为银行存单、国债、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AAA级企业债券等,暂不接受股票质押。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和生效日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贷款人认为需要公证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当办理公证。
一、对出质人提交的质物,贷款人应进行查询和认证。出质人应将确认后的权利凭证交贷款人执管。质押期间,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物,如造成质物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质押期间,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移、或重复质押已被质押的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三、以有价证券作质押的,在质押期内,有价证券到期时,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⑴、借款人与贷款人共同兑现,并偿还贷款或转换为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⑵、借款人用贷款人认可的等额有价证券替换到期的有价证券。
用于抵(质)押的财产,需要估价的,可以由贷款行进行评估,也可委托贷款人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以其它房产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70%;以相同期限的银行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以其它有价证券质押(暂不接受股票质押)的,质押率需视质物价值从严确定。
以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可接受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全额有效担保,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一、采取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和债权人必须签订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规定报省分行审批同意后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办理变更担保手续,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贷款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如贷款出现违约,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帐户上扣款偿还应还款部分,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足。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代偿能力。
三、保证期间应延续到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到期之后两年。借款合同变更时应按《担保法》的规定处理有关事项。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办理房屋保险,并将保险单项下因保险事件发生而对保险人享有的保险金权益转让给贷款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如需对相关保险进行优惠,须按照《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审核问题的通知》(个金险函[2006]5号文)执行。
以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或其他专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须事先按规定报经省分行准入。
抵押期内,投保人按合同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贷款发放与偿还
借款申请获得批准后,业务经办机构应通知借款人(包括财产共有人)、保证人及其它有关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与贷款银行签订有关法律合同和办理用款手续,并开立贷款帐户。
贷款发放。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帐户。
贷款使用。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停止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贷款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本付息计划,授权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借款人指定的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按月并自使用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偿付贷款本息。
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可与贷款人协商选择还款方式。一笔借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还款方式。
当放款日与还款日不相同,首期计息天数=应还款日-上次计息日(天),即放款日到扣款日的前一天。
提前还款处理。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提前向贷款人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贷款人可按合同约定按提前还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贷款重整处理。借款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原计划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进行债务重整,即调整贷款期限和每期还款数额。重整期限和已还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贷款重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重整后的贷款金额应小于原借款余额,贷款利率执行原贷款发放日至重整后的贷款到期日的同档次期限利率。如贷款重整涉及贷款期限的变更,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应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贷款展期处理。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并采用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方式的,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具体展期条件按我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展期协议须经抵(质)押人、保证人书面认可,并办理延长抵(质)押登记手续;对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贷款的,不得办理展期,但借贷双方可协商进行贷款重整。
贷款逾期处理。贷款逾期的,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加收逾期贷款利息。具体逾期时间计算和加收利息标准按总、分行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贷款出现连续三个月逾期或累计六个月未能如数还款,贷款人应向保证人追偿或处分抵(质)押物,直到偿清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不良贷款的处理,参照《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零售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零售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零售不良贷款催收保全管理实施办法》、《中国银行零售贷款呆账申报核销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保证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内死亡,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或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监护人应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贷款人有权依据抵(质)押合同的规定处理抵押物或质物。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借款人在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终止30日内,贷款人应约同有关当事人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或备案)或出质登记的手续,返还权利凭证,通知保证人,借贷关系、抵押/质押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关系即告终止。

㈩ 银行审核二手房贷款的资料需要几天时间

若通过招行申请的贷款,如您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间大约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等相关信息,请您直接联系经办网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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