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请北京市市属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二、办理材料:
注意: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与市属公积金贷款略有不同。
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一定要确保自己在北京连续12个月缴存公积金,并且没有断月,仍在缴存之中。实际操作中,办理市管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材料,以当时政策为准。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❷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贷款还清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❸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❹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以成都市为例)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市属公积金贷款申请准备的资料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