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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2019第一季度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2-03-29 06:33:37

1. 银保监会定调下半年监管重点!防止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

经济企稳复苏之际,金融防风险的重要性再度凸显。
7月23日,据银保监会官网,银保监会近日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李欣然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署。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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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半年监管工作的部署是重头戏,本次会议主要从以下五大方面做出安排: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三是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四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每个方面又会提出多项具体的目标要求。
会议指出,今上半年贷款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银保监会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持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立足国内做好自己的事情,争取战略主动,做好长期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充分准备。
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银保监会近期多次强调银行要做实利润、提足拨备,提前应对不良资产可能出现的大幅增长,预计在近期各家银行陆续公布的中期业绩上就会有所体现。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由于在客户群体、业务结构和资金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受疫情影响程度也呈现分化;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导致部分区域和行业风险暴露加剧,加之在强监管环境下不良认定趋于严格,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有所上升,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指标弱化更为明显,在对待区域性中小银行风险的问题上还需就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腐败问题
金融反腐近年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且呈现出与重大金融风险一起暴露的特点。本次会议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重大金融风险的积聚有时往往是有道德风险的“作祟”,腐败、违规违纪行为相伴而行。例如,包商银行风险处置的过程中,就有多位内蒙古原银监部门的官员“落马”。近日,包括原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局长张安顺在内的多位山西金融业官员,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消息称,金融领域腐败有其自身特点,权力与资本相互勾结,扭曲金融资源配置,侵蚀金融监管体系,加剧金融风险集聚,其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更强。其中,金融监管机构是金融领域的守门人,金融监管者以权谋私,势必导致金融领域一系列连锁反应,给市场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甚至威胁金融安全,酿成重大风险。
会议强调,要坚持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协同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投融资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双底线思维,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
自“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后,金融监管部门陆续释放出强监管信号,如央行边际调整货币政策避免资金利率过低引发套利、监管压降违规结构性存款等。即便经济遇到较大下行压力,也不会放松对金融风险积聚的警惕,这体现出稳增长与防风险是两大并行不悖的宏观调控主线。
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近日指出,2008年以来,稳增长、防风险的双底线思维就成为宏观调控的中国经验。所谓双底线,是指经济保持一定增长,为防风险赢得时间和空间,但要避免因增长而加剧风险;防风险利于经济长远健康发展,但也需避免防风险节奏和力度不当危及经济增长。
银保监会对下半年工作重点的部署中,同样体现出双底线思维。会议指出,要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聚焦暂时遇困但仍有前景的企业,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防止“僵尸企业”搭便车。综合采取坚决整治不当收费、合理降低费率、加大贷款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大幅增加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精准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两新一重”项目建设。
防风险同样不含糊,本次会议重点提出以下具体目标要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是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是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
三是确保如期完成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实现风险出清。
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前明确,要争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数据显示,专项整治以来,全国累计有5000多家P2P网贷机构退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实际在运营的P2P网贷机构139家,较2019年初下降86%;借贷余额下降75%;出借人数下降80%;借款人数下降62%。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1个月下降。
四是依法依规处置不法金融集团和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丰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处罚效率。
光大证券(601788,股吧)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曾表示,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表现为企业端债务杠杆偏高、信贷资源集中于周期性行业、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剧以及风险事件频发等,金融风险处于易发高发期。对银行业来说,风险总体可控,但结构分化,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相较于大中型银行弱一些,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穆迪近日发表的一份新报告指出,2020年第一季度中资银行的资产质量、资本水平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同时,2020年3月底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从2019年底的1.86升至1.91%,鉴于贷款逾期率上升的充分反映存在滞后性,因此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会进一步上升。由于消费者信心在一段时间内仍将疲弱,因此资产质量压力在可预见的未来会持续存在。
银行业分化的趋势在疫情影响下会更为突出。中诚信国际金融机构部总监温宇琪表示,随着监管政策导向继续强化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的逐步完善,银行业整体息差水平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在资产质量下行压力下,拨备计提上升,整体盈利能力呈弱化趋势,中小银行表现更为明显。同时,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导致部分区域和行业风险暴露加剧,加之在强监管环境下不良认定趋于严格,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有所上升,其中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指标弱化更为明显。此由于在受到疫情直接冲击的行业和中小微客户方面,中小银行的信贷投放占比更高,因此受到的影响将高于大型银行。
此外,因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的信用状况及受疫情影响程度均呈现差异。中诚信国际以浙江、江苏和广东为例,指出东部地区总体经济较为发达,居民富裕程度和经济活跃度较高,为银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整体银行业务发展和财务表现处于全国较好水平,但疫情冲击下区域小微民营制造业及外向型经济仍易出现一定波动,从而影响到银行资产质量;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体量相对较小,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经济活力与东部相比较为不足,银行业务和收入结构较单一,贷款行业和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较之东部区域银行,资产质量和盈利更易受到疫情的冲击。
为应对潜在的资产质量劣变冲击,银保监会近期多次强调银行业要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预计利润、拨备等指标的变动在近期各家银行陆续公布的中期业绩上就会有所体现。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的监管重点。本次会议再次强调,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督促提升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强化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
除对“两会一层”继续严监管外,下半年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来源将会有更多实招落地。银保监会日前透露,将有2000亿地方专项债限额,支持18地区的中小金融中小银行,允许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认购中小银行的可转换债等合格资本工具。根据安排,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目前有需求的省份正在起草完善本省的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相关实施方案。
穆迪副总裁/高级信用评级主任诸蜀宁近日表示,风险加权资产的快速增长导致资本水平下降,2020年第一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下滑了4个基点。同期以年化资产利润率衡量的盈利能力也下降了4个基点,达到0.98%,并可能因净息差收窄和信贷成本上升而持续承压。
此外,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完整性,尤其要保持农信社或农商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保险监管机制,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强化保险在灾害防护体系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巨灾保险,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扩大试点。

2. 保监会2019数据

分为银保监财经类、银保监财会类、银保监法律类、银保监计算机类、银保监综合类五类报考。具体内容参见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公告<中国银保监会人事部关于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资料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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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央行联合银保监: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

  疫情冲击下的第一季度,虽然贷款逾期和违约情况增多,不良贷款有所增加,但银行业仍保持较强风险抵御能力,各项监管指标均处于较高水平。
  4月26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央行联合银保监会组织召开全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扶贫小额信贷延长还款期限等。
  金融支持和产业扶贫结合
  根据央行的公告,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适当增加信贷政策弹性,统筹平衡好信贷投放和信用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
  会上进一步明确金融精准扶贫的工作重点。会上指出,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做好今年金融扶贫的重点工作,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未摘帽贫困县,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继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争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和产业扶贫结合,对受疫情影响的扶贫龙头企业,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的要求。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融资风险,加强贫困地区信贷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管好用好扶贫小额信贷,防止风险累积。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一季度末,银行业对21.8万户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日常资金周转支持,余额21.4万亿元;对29.7万户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余额5.8万亿元;对35.3万户产业链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余额9.3万亿元。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免收罚息,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到3月末,银行机构已对约880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施了延期。
  截至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55万亿元,同比增速25.93%,远高于各项贷款的同比增速。
  4月2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抓好政策落地工作,通过加强窗口指导、政策辅导、监测统计、总结评估等,督促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支持,加大银企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政策效力不层层递减,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
  平衡好信贷投放和信用风险
  会议强调,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扶贫小额信贷延长还款期限等。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适当增加信贷政策弹性,统筹平衡好信贷投放和信用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
  银保监相关人士表示,银行业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5.93%,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在2019年基础上进一步下降 0.3 个百分点。增加信用贷款,一季度对企业、商户和个人经营者发放的信用贷款增加2.5万亿元,增量接近去年同期的2倍。优化续贷安排,扩大续贷规模,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一季度共办理续贷 5768 亿元,其中近九成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目前已对约 8800 多亿元贷款本息实施延期还款,同时灵活安排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消费贷款还款计划,有效减轻企业和居民还款压力。
  在利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防止返贫上,中国人保介绍称,一是因地制宜,开发扶贫专属产品;二是创新险种,扩展保险产品责任;三是优惠定价,降低保险产品费率。
  例如,在降低保险产品费率上,中国人保“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30%,建档立卡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和商业型农业保险的执行费率在备案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30%。同时,结合“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扶贫专属产品条款中的绝对免赔及起赔线设置。

4. 2019年二月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什么样的通知

摘要 2019年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5. 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房地产贷款再迎“两道红线”

2020年最后一天,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为各大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规模及占比设置了“两道红线”。

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通知,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夏丹认为,通知体现了对金融、地产两个市场防风险和稳市场的考虑。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强化房地产金融监管,是坚持“房住不炒”的一个环节;对于金融市场而言,防止楼市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有利于金融系统稳健发展。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房地产贷款“两个上限”

12月31日当日,央行、银保监会在就该通知举办的答记者问中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这个“上限”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分档设定。

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

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可以有适度的弹性,并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通知强调,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2021年房地产贷款投向比例或收缩

长期以来,房地产贷款被银行看作优质资产。从目前各大银行投向房地产贷款的规模来看,部分银行恐怕已触及“红线”。

根据上市银行财报,截至2020年6月末,36家上市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达7.04万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7201.78亿元,增幅为11.4%。

从上市商业银行类别来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的投放力度较大。截至2020年6月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合计分别为3.66万亿元和2.71万亿元,分别占房地产业贷款总额的52.02%和38.46%。

与此同时,房地产违规放贷屡禁不止。2020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上海总部相继突击严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情况。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树清表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超过当年GDP的32%。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

这一切,都意味着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无异于给各大银行投放房地产贷款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都设置了一道“安全阀门”。“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后续各大银行在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规模及比例方面都会进行调整,以更好地贯彻房住不炒,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明年房贷领域,防范违规放贷,尤其是消费贷,同时也防止一些即便是合规的贷款过多地流入房地产,将更多资金导入其他领域,尤其后疫情时代急需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置评道。

6. 央行银保监会明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专家表示,与以往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工具相比,此次出台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比例,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促进银行形成自我约束内在机制,引导其根据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宏观调控需要,调整中长期经营策略和信贷结构。

分档设定集中度管理要求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分为五档,分别为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其中,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通知明确,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总量管理+结构优化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管理制度分别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两项管理要求,既有总量管理又引导结构优化。

前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业务调整将平稳有序

分析人士表示,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此次制度的实施将稳妥有序推进,不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

从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角度看,专家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机制属于长效机制,旨在防止房地产贷款在银行体系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偏离合理水平,防范风险敞口过于集中,并不是禁止相关业务开展。制度设计已充分评估银行调整压力,除采取分省分类施策、差别化过渡期等多种机制安排外,还将指导超出上限的银行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数量,有序做好调整工作,避免出现断贷、抽贷。个别调整压力较大银行,还可通过申请延长过渡期等方式进行差异化处理,银行业务调整将平稳有序。

7. 央行、银保监会召开重磅会议 再度聚焦楼市

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此重磅的政策信号,或将提振地产股今日再次走强。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金融部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部分房企引发的信用危机余震仍在。近期,关于多地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延迟、房地产销售和土地市场“遇冷”等消息诸见报端,舆论开始担忧房地产市场不稳会致房价大跌,一些城市甚至接连出台“限跌令”。此番金融监管部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表态,无疑给市场再次注入信心。亦有不少分析预期,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未来房地产信贷政策或有望迎来边际调整,主要是加强对有真实住房需求的“刚需”群体的按揭贷款保障力度,加快按揭贷款放款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隔两天再度表态“两个维护”

释放积极信号

这是时隔仅两天,金融监管部门再度表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从29日座谈会出席人员的组成看,这次会议也称得上足够的份量和重磅,足见当前官方对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重视程度。

央行官网消息称,会议由央行行长易纲主持,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肖远企出席,住房城乡建设部、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国24家主要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9月27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提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2009年一季度以来,房地产首次被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点名”。

虽然央行上述“两个维护”的表态与此前住建部等几部委文件表述基本一致,但市场大多将之视为积极信号,央行发声后的第二天,A股房地产板块应声大涨。

昨日召开的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与央行27日的表态一脉相承。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部门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稳定,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强调,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

保障刚需群体真实住房需求

房贷政策有望边际放松

受个别房企信用风险的发酵影响,9月商品房销售持续遇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9月份楼市供求指标继续降温,当前降温行情至少持续了4个月。撇去去年一季度数据,今年三季度为疫情期间行情最差的一个季度。价格指数方面,二三季度走势完全相反,降温特征很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座谈会再次强调“两个维护”。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普遍分析认为,从金融监管部门两次“两个维护”的表态看,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未来针对刚需群体的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有望迎来边际放松,保障有真实住房需求的按揭贷款申请者及时获得贷款,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从多位银行基层人士了解到,进入下半年,按揭贷款额度较为紧张,贷款申请人一般都要排队等上数月才能轮上放款。另有国有大行总行资深人士透露,自年初实施房贷集中度管理以来,对按揭贷款来说,目前国有大行每年的按揭贷款余额新增规模较少,基本维持稳定。每家大行每月基本有800亿元-1000亿元的按揭贷款到期还款,这些额度可以移位再贷,投放给新的按揭贷款客户,但净新增规模较少,所以才会出现排队等放款的情况。

正是针对当前按揭贷款额度紧张的现状,有不少声音呼吁应适当放松按揭贷款投放,满足有真实住房需求的贷款申请者,以免房地产金融政策误伤“刚需”群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对记者表示,今年各大银行在执行房贷集中度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粗暴”的做法,即把房贷集中度工作的达标看得很重,而忽视了对合理合规住房消费需求的保障。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从过热转向过冷的过程中,此次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及时发现市场新情况、新问题,务实高效、深入人心,对于四季度房地产市场有积极的作用。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政策是促成房地产周期下行的原因,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贷增速受拖累、地产行业信用风险加大等背景下,房地产政策不排除边际调整可能,但更大概率也是以支持首套刚需为主要方向。近期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事件增多,引发市场对房地产行业乃至银行业的担忧,风险处置也备受市场关注。要求“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可能指向信用风险较大的企业“保交房”的要求。

这一微妙变化预示按揭贷款腾挪空间增大

既然市场普遍预计按揭贷款政策有望边际调整,那么,在房贷集中度管理的硬线要求下,银行又能如何腾挪空间,提高按揭贷款的投放额度呢?

资产支持证券就是一个腾挪按揭贷款额度的方式。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回顾本轮房地产融资政策调控的演化脉络,从“三道红线”到“两个集中度”,再到部分地区按揭贷款额度全面收紧,并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融资在全面收紧的同时,也加剧了房企现金流压力。然而,近期住房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RMBS)的重启,则是前期房地产融资政策的适度微调,该政策具有较强信号意义,四季度房地产融资紧缩态势有望得到缓和,按揭贷款投放预计将小幅提速。

王一峰表示,今年以来,央行一方面在发行端控制RMBS的注册备案额度和节奏,另一方面,二季度将RMBS投资端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统计口径。受此影响,RMBS每月发行规模逐月下降,5月份降至624亿,而6-7月份则为零增长。从8月份开始,RMBS出现恢复性增长,当月新增规模为314亿,而9月份发行进一步加大,截至9月24日,RMBS发行规模已超过800亿,创年内月度增长新高。RMBS放量重启标志着地产融资调控政策正在进入新的阶段。

王一峰认为,随着RMBS发行的重启,银行存在较强意愿通过RMBS的发行腾挪表内涉房类贷款额度,进而缓解集中度指标达标困境和信贷投放的资产荒压力。对于监管而言,放松RMBS发行也有以下好处:一是RMBS发行量可以精确控制,对房地产融资政策放松不算大幅度放松;二是RMBS发行为按揭贷款腾挪额度,避免了实质性放松“双集中度管理”。


原标题《再度聚焦楼市!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重磅会议,强调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何深意?房贷腾挪空间在加大》

8.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9. 银保监会:房地产贷款增速降至10.3% 继续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7月14日,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表示,6月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083亿元,不良贷款率1.86%,较年初下降0.08个百分点。
刘忠瑞指,银行保险机构流动性总体保持平稳,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57.2%,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增长。高风险金融机构得到稳妥有序化解,中小机构改革化险工作稳步推进,影子银行风险持续压降,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较年初减少8000多亿元。
他还指,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化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审慎监管。房地产贷款增速降至10.3%,继续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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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保监会2019第一季度贷款余额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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