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徐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要求要交多久才能用,还是说要交多少钱才能贷我上班才7个月,能贷吗
一半连续缴纳半年或是一年就可以使用。我是淄博的公积金,交满一年。贷款上限为25万,这个各地不一样。提醒你注意的是假如你是单身的话,每月还贷金额不能超过你月工资收入的50%,也就是说,你想每月还2000的话你的收入证明起码要开到4000。贷款时间以月为单位(10年120个月),贷款金额可到千,如果是首套房还需要无房证明。其他需要的材料还有:户籍证明,合同等。
B. 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四)调整首付款比例。(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六)调整贷款期限。(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法律依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C. 在徐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提供银行自己的收入证明吗
徐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收入证明的,这决定了你的还款能力及银行给你的贷款额度的高低,必要的话需要提供家庭的收入证明以提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般有:
1具有有效户口或者在徐州长期的居住证明、具有婚姻状况证明等;
2.申请人年纪在18-60周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3.在贷款前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足额的公积金,公积金的缴存的累计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4.具有良好的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购房合同等;
5.同意以所购房为抵押或者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担保人,担保人的资料证明;
6.公积金贷款办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D. 关于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1、贷款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2、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父母、子女可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贷款。
4、职工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5、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再购建自住住房时,另一方也可申请贷款。
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一年内可以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购建住房借款。
(4)徐州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
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至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E. 徐州公积金贷款新规定有哪些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子女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子女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买房,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问题上,被视为两户人,因而是两个家庭,子女和父母之间是需要单独分开的。
(2)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直接做购房首付。
不少朋友觉得公积金既然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应该可以支付购房首付,启事,并非这样,公积金是要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更简单明了而言,购房者之后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3)装修房子不能提取公积金。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因为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所以借款人想要装修房子用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4)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出规定额度。
不少朋友应该知道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是存在差别的,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根据借款人的收入和存缴的比例来计算的,并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
(5)公积金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我们应该知道公积金提取的总额是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的,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F. 有谁知道徐州的商贷如何转成公积金贷,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啊谢谢
根据贷款工作规程的规定,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在商贷还满一年,所购房屋两证齐全的基础上,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后三个月内,凭当时的购房合同、付清全部房款的发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屋评估报告书、产权证、土地证及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金。详细资料可以到公积金一楼咨询台领取。
G. 江苏徐州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贷款咨询
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
(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卖方开户存折;
(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步按月还款
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八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