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过户过好,贷款合同交给交易中心,我自己没有贷款合同……要紧吗
已经完成过户了,交易中心会收取一份,而你本身的贷款银行也会留有一份,至于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你,你怎么会自己手头没有一份,不得而知。但是理论上来是说不会影响贷款关系存在与否的。作为借款人的你,对于银行贷款利率,包括还款等一些列贷款合同细节,你手头没有依据,只能在需要时去银行调取翻阅,且银行没有义务一定要再给你一份,所以将来需要拿合同来说事情的时候,有点被动。
❷ 贷款买二手房已批贷并过户完成,但是批贷函和贷款合同都没给我,要什么时候给我呢,应该去哪取
银行要出具一份同贷书的。贷款合同也好像跟你没关系,是借款方签的吧?
❸ 工行房贷过户时为什么没有贷款合同
要屁好处呀,贷款合同肯定要给你,只不过有的银行可能要在过完户连还款计划朱及付款凭证一起寄给你,你碰到的这个工行陪同交易人员你可以投诉他,如果在上海只要你投诉他情况属实他就会被叫分行检讨.退一万步说,不是就他一家工行做房贷,你不需要看人家脸色,上海的房子贷款有问题找我好了
❹ 已经过户给买家,但是银行一直没有放贷给我,怎么办
好像不能回收的,因为已经过户,房子现在已经属于你的了。除非再付手续费重新卖给房东。不过你们双方肯定都不愿意出这个钱。
新房产证不会给到你手上,会放在房管局,并且银行才能拿到。
向你这种情况很麻烦,因为银行出了同贷书,你们去过户,本来一出新证银行去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应该放款的,但银行一直没放,这不关你的事,而是银行的事,因为今年个贷政策缩紧,放款额度很少,所以银行想要多几个月再放。
你应该联系房东一起去银行要求马上放款。因为钱是银行应该出的,并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法定办理时间是15工作日的话。而且任何文件都齐的情况下,反正你有银行的贷款合同,可以联同房东一起用法律办法去解决。
房子过户后,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交易已经完成,现在是银行没有履行合同放款给房东,你要联系房东,一起去找银行解决,你们两方都是受害人,房东骚扰你也没用,他也无法收回房子。 除非你们2方的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全款时间,不按时全款要取消交易。并且房东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这样的话,你的任何损失同样可以要求银行赔付。但通过法律手段之前,你们可以告知银行,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会马上给你办理放款手续的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❺ 房子已经过户但是银行贷款没下来怎么办
购房者交首付的时候也就是需要签购房合同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了,如果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可以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
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香港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❻ 同贷书和贷款合同是不是过户时给我还是放款后在给我
根据您的提问,我先将我对您问题的理解说明一下:您计划购买二手房并申请贷款,银行已经签发了同贷书,但你和卖家商量计划延后两个月过户。 对于此,你们可以延后两个月过户,但存在风险: 1、在过户前,卖家可能违约不同意办理过户; 2、请务必确认银行实际向卖家发放贷款的时间,保证其与办理过户手续相挂钩。
❼ 车办完过户 贷款没给我合同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