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房陷阱!改合同贷款就是个大忽悠
买的二手房正在抵押却无法过户,谁的责任?定金和首付款,中介都可以代收?贷款服务费到底应该咋收?交了钱贷款却办不下来是谁的责任……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购房者与中介、房主的各种矛盾纠纷屡见不鲜,今天东莞搜房网就告诉大家如何避免“鸡飞蛋打”。
房屋信息要认真求证
市民买的二手房,房龄一般比较老,但是房子的具体情况,比如哪一年建的、房子有没有抵押、查封等,购房者一般了解不多,也不会在合同里体现,很容易被中介提供的虚假信息忽悠。
“此前有市民投诉,中介说房子是2000年的,结果到了银行贷款时才知道,房子是上世纪80年代的,由于房龄太老银行不给贷款。”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就是购房者过于相信中介,不去实地了解,结果房子没买成。
该负责人说,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对房屋的建筑情况、小区状况等做详细的核实。除了做好这些实地调查外,市民还应当到房管局档案馆查询、核实房屋的基本信息,如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以免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给买方造成一定的损失。
市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提供房屋的具体坐落或房屋产权证号,可以申请核实相关房屋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或是和卖方一起到房管局档案馆查询相关信息。
改合同贷款就是忽悠
“买无证的房子,一定要谨慎。很多人都被中介忽悠,以为能办贷款结果陷入纠纷。”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说,尤其是小产权房和一些“改合同”的房子。
“改合同”成了不少市民买房的重要选择。改合同的房子一般是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有的也进行了网签,这类房子都没有办下房产证。很多中介都打出了“包改合同”来吸引购房者,收取几万元的改合同费用后,合同改成购房者的名字,购房者就可以等着办证。
“这类房子都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查不到有关信息,而且一般都无法贷款。”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说,但是一些中介为了拉客户会承诺与银行有关系,可以办贷款。很多市民为此动心,就会把首付款交给中介,结果等了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后,中介告知办不下来贷款,房子就买不成了。此外,有了这种纠纷后,购房者交纳的中介费多数也要不回来。购房者最终是“鸡飞蛋打”。
东莞搜房网提醒,像一些单位集资建房,手续不全也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买房前一定要看清楚。
中介可能携款潜逃
市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需要交纳中介佣金、贷款服务费、评估费等各种费用,有的中介也打出“代收首付款”,于志平提醒,中介收取的只能是服务费用,而房子定金、购房资金等不要轻易交给中介保管。
一般来说,购房者买的房子网签后,就要交首付款。中介只是作为第三方见证,购房者把房款直接给房主。此前交的定金也会有相应说明,直接作为购房款等。
“中介携款潜逃的事情近几年屡见不鲜,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钱款不受监管,买主交完数额不低的首付款后没有法律保障。”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说,买房人最好去建立资金监管账户的中介购买房屋。如果选择了规模小的中介,遇到为卖主垫资解押的事情是比较常见的,对于买家来说风险很大,此时买家就应要求中介垫资。
东莞搜房网建议,购房者可以选择第三方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这样会更有保障。
“购房者给中介交钱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旦交了想要回来就难了。”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说,此前有市民将定金、中介费都给了中介,后来因卖房者的原因房子无法继续交易,按照规定卖房者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但是定金被中介收走,根本要不回来。
购房贷款一定要签合同
市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除了约定俗成的佣金外,贷款服务费的收取也五花八门,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不少市民交了这些钱结果办不下贷款,最终导致房子也买不成。
对此,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贷款服务费、中介代办费等都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由中介和购房者协商定价。在协商定价的时候,购房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被中介公司忽悠。好多中介公司会以“银行收取”的借口来忽悠,而银行是不会收取贷款服务费的。业内人士称,既然是协商定价,购房者就有权利与中介讨价还价,不要被忽悠。
此外,在买房时由于银行贷款放款慢,导致卖方不能及时收到房款的情况也很多。对此,该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卖方必须充分了解银行的贷款政策和趋势后再确定是否同意贷款。
东莞搜房网建议:有关费用收取及办理事项等,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千万不要仅限于口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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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房子贷款终于审批了,中介说可以去过户了,但是我怎么知道是真的审批了呢通过什么途径能看到是真的审批
带着身份证明和买卖合同到银行信贷科查询便知(就说你是原来户主)!
Ⅲ 我买了一个二手房,签了合同也交了首付和贷款,然后过户之后查了一下才发现房东是失信被执行人
房东如果用此房子抵押了,你们私下交易的话,损失你得自己承担了。如果没有抵押,房东失信还有别的财产被执行。
Ⅳ 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可以,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4)房子过户贷款合同真假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Ⅳ 我2010年前,购买了套二手房,首付付给了房东,房子在12月底也过户了,银行也签了贷款合同,
这确实是件麻烦事,现在很多买卖二手房的朋友都遇到这样的事,没有办法,狗屁调控政策就是如此不合理,你现在只有让中介跟卖家协商好此事,最好是在买卖合同上写明这情况,双方认可就没问题了,不然卖家有可能会要让你承担违约金的
Ⅵ 假房产证过户过程可以知道真假吗
二手房的产权关乎二手房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完成,而产权证的真伪关乎着房屋的权属。因此,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的文章就为大家结合实际的需要,总结经验,告诉您应该如何调查二手房产权的状况,如何辨别真假产权证。一、二手房买卖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Ⅶ 我通过中介卖房,首付款后房子已经过户给他了,但是银行不审批他的住房商业贷款,怎么办
核心问题是要搞清合同的主体和角色的定位。谁与谁签的什么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约定?
房贷下没下得来,与中介几乎无关,你不必找它听它的。建议你先仔细地看一遍房屋买卖合同。认准你和买方的买卖关系。他的房款来源受阻与你无关。
合同条款上应约定买方逾期付款的处理方式和违约责任。签约前,买方应对银行逾期放贷和拒绝放贷有预期和应对措施,“银行逾期放贷或拒放贷”不是不可抗力,买方不能以此为由免责。所以出现如此状况,卖方还是追索买方的责任。如果买方觉得委屈,认为应是银行负责,则让买方去找银行啊!你不必插手。
逾期付款(无论该款项的来源于银行还是别处)超过一定时限,卖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索要买方赔偿金。这才是完善的买卖合同。如果你们订的合同确实是这么完善的,要否解除合同,主动权在你这边。你也可以与买方再谈,在加重他的违约责任前提下合同继续履行下去——亦即继续等待该款项。
若该合同条款不完善,没明确约定逾期付款的处理方式,则你就被动了。协商不成打官司吧。
Ⅷ 别人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来贷款靠谱吗
在之前房价经历过一段疯涨的时间,而现如今虽然房价已经趋于平稳,但价格依然高居不下,很多有刚需的人群,依然买不到自己心仪的房子。还有另一部分可能名下有三四套房都不为多,再者我们在买房过程中的贷款也是一大问题,那当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来贷款的时候,这种行为靠谱吗?下面小编就来仔细讲解。
所以如果有条件的话,尽量不要让别人把房子过到自己的名下来贷款,后续的分拨将会不断,弄不好连朋友都做不成,正可谓是得不偿失。
Ⅸ 看到银行承诺函,没有看到贷款合同,房子过户给买家,卖家要注意那些
作为卖家,您办理了产权过户,但是您却未拿到全部的钱,当然是有一定风险的。
但对方是通过房屋贷款支付款项,银行在中国的公信力还是比较强的,所以风险并不是很大。 小心总是没错的,签订完善的合同,针对这个方面,具体给您以下建议:
1、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您跟对方去过户前,最好是要看到银行给的批贷承诺函,或者看到银行已经签字盖章的针对这套房屋的贷款合同。看清楚合同或承诺函上银行对于放款条件的约定(这个您跟买方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看合同,承诺函要跟信贷员再确认下,最好留原件或复印件),也就是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把贷款的钱给您,看看您是否能接受。现在银行最晚的就是,过户后银行办理完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把钱放给你。如果是银行拿到房产证就放款,那速度会快的多。这个周期是您自行权衡了,这个周期最少也是过户后3-5天给您钱。
4、我不知道你们那是否过户和抵押是同时办理的,不管哪种实际办理过户后,出于安全考虑,您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他正(如同时办理)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再安全一点的话,您可以在合同里约定,您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您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您前面的监督就可以不用那么费力,对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这里对方如果要求留一小部分尾款交房后付,那也是正常的,毕竟会担心房屋有欠费什么的,都给您了,对方也就被动了。
6、您拿到了全款,买方也顺利拿到房子。这时双方就都没有风险了! 作为出售方,您需要注意的基本就是这些了,不知道讲的是否清楚,希望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