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给别人贷款做了担保人,现在人家贷款结清了,我想贷款,银行让我出示结清证明,应该怎样出示呢
1、银行怎么知道你曾经对外有担保呢,如果查的征信系统,就让他们再查一下,除了信用社报送征信不及时外,别的银行报结清信息都很快,应该可以查到。
2、找被担保人要还贷凭证。
3、找前一个贷款银行出具证明,证明贷款已经还清了。
Ⅱ 贷款人在银行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 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担保人担保金额,借款人已经还款,银行再次给借款人放款,担保人当然就没有担保责任了,因为银行与借款人是签订两次借款合同,而担保人只为借款人担保第一次借款,既然第一次借款已经偿还,说明担保人与银行之间的担保合同已经生效了。至于借款人与银行的第二次借款合同,担保人没有签字担保,与担保人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Ⅲ 请问银行贷款后借贷人还清贷款后担保人还有义务还贷款吗借贷人会不会拿着上次贷款资料和担保人身份证复
不会……
Ⅳ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 家居房屋贷款 * 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
Ⅳ 银行贷款还清后,担保人需要做什么吗.
你好你在哪呀还清后担保人就没事了
Ⅵ 我是担保人贷款已经还清我要不要去银行拿资料
贷款已经还清的,担保人责任自然解除,不需要去银行拿资料,原申请贷款时的资料都要归入档案,银行不会退回的。
Ⅶ 贷款还清了,担保人资料退回吗
若是招行贷款,因结清贷款会涉及解除抵押登记等手续,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贷后服务中心咨询。
Ⅷ 贷款人还清贷款以后担保人的合同是否就解除了
贷款还清的那天,银行会给你出份证明,上面就有一切抵押、担保从那天起终止,担保人的合同当然解除了
Ⅸ 给朋友银行贷款做担保人一年,到期还清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重新用我的资料担保贷款,这个担保有效吗
银行贷款一般是不用担保的,除非他本人征信有问题,还清之后,是需要重新担保的,每个银行政策不同,不过大部分还是有效的,广州这边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