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是否会影响贷款吗
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⑵ 用公积金贷款后,不用公积金还款,公积金余额能取出来吗
你的提问我理解是:你使用公积金贷款,一般贷款后会转到一家商业银行开一个账户,你每月向这个商业银行账户存一定金额的钱就代表你还款了,所以你认为不是用公积金在还款是不是?
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你的公积金是可以支取出余额的,只要你还没有还清银行贷款,每个月都可以支取你公积金余额10元的整数倍金额(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帮你办理每月定时转账到你的指定建设银行账户内,但要收取大约3元/月的手续费),你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去支取一次的。
支取时需提供:1.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存折或卡
3.还款存折打印到最新的还款记录(如果是卡的话需要打印还款记录请单)4.贷款合同
5.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该单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拿)
⑶ 关于公积金余额提取,余额不能用做首付,那首付完了之后怎么使用
公积金提取的原则是先支付,后支取,不管你有没有办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交了首付就能凭购房合同、首付收据等材料支取公积金。你公积金卡里的余额是你的,但你不能随意支配。
如果一个人贷的额度够了,可以不用两个人贷款(但作为一个家庭,另一人将来公积金贷款算第二次),不过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可以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⑷ 取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到底影不影响贷款
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⑸ 在不贷款的情况下能取出公积金余额吗
看下公积金提取方式http://ke..com/link?url=bP_j2RFGBK0zWceq
⑹ 提取过公积金余额,必须一年后才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有的,规定写着因人为非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满一个自然后方可做买房用途·
望采纳··
⑺ 我买房不用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这种情况属于购房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1、各种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规定执行。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的,不能办理提取;能够提供其他已购房证明材料替代的,应向国管分中心提出申请。
购房未贷款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危改回迁房:需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3)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4)公有住宅楼房: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2、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后提取时,持有《提取记录单》的,只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7)提取公积金余额不用贷款扩展阅读
资金支付方式
(一)住房公积金各类提取应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在建设银行网点开户的,需是建设银行卡、折),并由银行经办网点负责身份证号校验。
(二)因特殊情况,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本人同意,即职工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名,国管分中心审批同意后,银行经办网点负责审核单位所提供结算账户,该账户必须为单位登记或核定时提供的、已在系统中备案的单位结算账户,才能办理转账提取,且单位应承担足额支付给个人的责任。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有关规定
在建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并且贷款无逾期的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委托贷款经办银行申请,由经办银行定期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还贷储蓄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职工申请和办理的具体操作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⑻ 不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里的钱可以提取出来当首付吗
可以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