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工作人员叫我帮贷款跑了。怎么办
你跟着吃官司
2. 我是一个单位职员。我2009年的时候帮朋友去银行贷款了5万块钱,结果我那朋友现在跑了。银行就把我的工资卡
你的问题陈述的不太清楚,是以你的名义去贷款还是为你朋友贷款进行了担保?不过无论哪种,你都需要向银行承担还款责任了,至于你和你朋友之间只能通过法律诉讼去追偿了。建议你加紧收集关于你那朋友的财产情况,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吧。
3. 请问邮政储蓄客户经理的工作如果把贷款放出去了,贷款人跑了,会让客户经理来偿还吗
根据我行的工作实际,贷款的发放是一个系统操作流程,这既涉及到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也涉及到贷后管理。从授信到管理,每个流程都有相关责任人,其中贷款提报行的支行长是贷款第一责任人,信贷经理(客户经理)和管户信贷员责任其次,根据银监局不良贷款责任追究指引的要求,一但贷款进入次级、可疑、损失即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只要你按照业务操作规范办理和管理业务,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贷款损失是不会追究你的责任的。如果是由于工作渎职造成的贷款收不回来,一般是责令调离岗位进行清收。让你个人还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我行至今也未出现因为贷款收不回来由个人承担的例子,说白了最多就是走人。但是如果这里涉及到金融犯罪比如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贷款,追究法律责任,那你就要还咯。
4. 贷款案,银行工作人员怎么应对
去咨询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质押贷款的时候,对于土地单板质押等情况,在国土资源局应该有备案;他后来提供的合同如果真实也应该有类似的备案,他随便签一个合同,来打发人,那是不行的,具体找国土资源局的人询问一下,验证那份合同的真假。
5. 银行贷款工作人员上班期间 可以离开柜台吗
正常来说,如果有多个人员在柜台工作,那你可以离开去方便一下,但是一般不允许去做其它的事情,如果只是你一个人,你要离开的话,一定要找人顶替,以防万一,有人咨询。
6. 我是一个单位职员。我2009年的时候帮朋友去银行贷款了5万块钱,结果我那朋友现在跑了。银行就把我的工资卡
呵呵 只要银行的债务还清了 卡就解冻了。。。
银行的债务不但是贷款本金的5万 还有利息。。。总金额会超过5万的
7. 贷款人跑了 银行职员会受到什么处罚
职员只要正常工作流程,没有故意和重大过错,没有责任的。
纵横法律网-凯曼-周雪峰律师
8. 贷款银行业务怎么跑
90年代,银行还存在“信贷业务员”这种概念,因为那几年不缺存款,银行一部分员工就专职放贷款。然后你懂的,那几年也没啥风险需要控制的,反正关系好就放呗,信用贷款,纯信用啊(博主在泪奔为嘛没有早出生那么好几十年,否则可以薅多少社会主义羊毛啊555)。来继续说正事儿,后来的事儿大家也就清楚明白,上巴塞尔协议,上巴塞尔协议Ⅱ,上巴塞尔协议Ⅲ(博主继续泪奔,这都是经历啊,经历了多少的巴塞尔啊)。上了巴塞尔协议,也就意味着要体现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等等等都要符合要求,人民银行还时不时的调个存款准备金率,于是贷款就和存款扯上了关系,纯种“信贷业务员”也就变身“客户经理”。用博主那可爱的混了很多年银行的爸爸的话来说,就是,这个年头,开车的都敢叫“车长”了,银行当然遍地“经理”了,跑客户的叫“客户经理”,站大堂的叫“大堂经理”,卖保险的叫“理财经理”。你知道为嘛要叫“经理”?为了显示对客户的重视啊,你看,我们多有诚意,来的都是“经理”级别的给你们公司跑业务,说出去倍儿有面子。自从“信贷业务员”变成了“客户经理”之后,权利变化很大,当然工作职责也变化很大。毕竟现在银行主要利润仍然体现在存贷息差上面,所以客户经理主要工作还是拉存款,放贷款。至于那些别的信用卡啊,理财产品啊,托管业务啊则都是银行考核产生的垃圾,不是主要工作职责
9. 个工作了10年的同事贷款,我做的担保人,可是他竟然跑了,现在银行让我来还款
拿着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国有银行拉房产确权,如没有,则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拉人均单,人均单上会显示他的产权地址,有了产权就可以拍卖抵充贷款,您就免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