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按照县联社清收千元以下不良贷款相关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清收任务,我社成立了千元以下贷款清收领导组,社主任任组长,并制定了清收方案。
在对全社千元以下不良贷款摸底以后,领导组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实施清收:
第一.社主任、副主任带头包户清收;
第二.挨门逐户,跟踪催收。各社信贷员要把本片区不良贷款列出明细,逐户签发“催收通知书”,讲清不按期还款的严重后果,使贷户寝食不安,坐卧不宁,主动还款还息;
第三.要通过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对违规发放形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四.对一些收回难度大的贷户,动员其亲属和村上有威望的人进行协助清收;
第五.实行不良贷款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员工全体动员积极清收。
建议: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清收涉政不良贷款公告及拖欠贷款人员名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社会知晓面,有效的促进了涉政贷款清收进度。
⑵ 清收不良贷款措施及建议
措施与建议如下:
(一)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锁定基数,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五级分类存量不良贷款实行新老划段管理,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二)实行协调清收。
各社要及时与当地村委会或居民会,通过财政拨补、补贴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三)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四)实行启动清收。
要探索启动清收的办法,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与提高支农服务水平结合起来,积极帮困扶贫,激活农户不良贷款。
(五)实行处置清收。
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积极、及早处置变现。
(六)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如何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一)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二)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四)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五)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⑶ 问题贷款的依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主动出击法是指责任信贷员主动深入到借款人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催收贷款的方法。信贷员应经常深入到自己管辖的客户中研究实际问题。将客户群体分类排队,在“好、中、差”的类别中突出重点开展工作,本着先易后难,先好后差,先小额后大额,先近程后远程,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寻找切入点。坚定信心,反复多次的开展工作,并在所到之处一定要签发催收通知书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以达到管理贷款、提高质量、收回不良贷款的目的。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二:感情投入法
对于出现不良贷款的客户,不要一概责备或训斥,不要使用强硬语言,激化矛盾,以“依法起诉”相威胁。而首先应以一份同情心,倾听对方诉说苦衷与艰辛,困难与挫折。站在借款方的观点,换位思考,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寻找出路。使自己的观点与客户相融合,以获得其同情,被对方所接受,在工作交往中融入感情,建立友谊。在此基础上,引导对方接受自己的工作观点,即清收不良贷款的观点,入情入理的细说不良贷款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会使诚信遭到破坏,形象受到损坏,朋友之路越走越窄,经营困难越来越多。如能及时归还贷款,既能表现实力,又能申请再借,既是遵守合同,又是信守承诺,使信用度得到提高。信用度的提高,就是自己的无形资产。通过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使之产生同情与理解,以达到自己工作之目的。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三:参与核算法
贷款管理人员与客户的工作关系,应当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应当经常深入到客户中去,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帮助客户客观分析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找出问题的主要原因,使客户能欣然接受,进而参与到经营核算中去。通过真实的会计账目作出进一步研究,提出增收节支的具体措施,提高客户盈利水平,降低客户的经营成本。并关心客户的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取得成效,促进不良贷款的收回。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四:帮助讨债法
客户在经营中大多存在应收帐款不能按时收回而且数额越来越大的现象。面对这种现实,信贷员应当准确掌握应收帐款的笔数、金额、拖欠时间及对方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将应收帐款按易难程度,先后顺序分类排队,按先易后难的基本思路,亲自参与清理应收帐款。清收成果应以归还不良贷款为先,或部分归还贷款,部分用于经营,而后对客户应继续提供帮助,不能放手不管。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五:资金启动法
对不良贷款要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和认真仔细的分析,从中找出症结的根源,以便对症下药。当认定借款人人品好,肯吃苦,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只因某种原因,如雷电、暴雨雪、洪水、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生产设施损毁,病虫害、瘟疫快速传播使种养业损失严重。出现上述及其他非常规因素,影响了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不但不能催要贷款,还应立即采取资金启动法,向受灾受损严重户提供一定数额的新的贷款支持。使其精神上受到鼓舞,经营上得到帮助。尽快恢复生产,恢复经营,走出困境,进入常规营运轨道,以利于取得较好收益。待时机成熟时,逐步收回不良贷款,使其贷款规模控制在适当的数额上。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六:借助关系法
对借款人的配偶、儿女、亲属、朋友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选择出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与其进行接触、交谈、交往,达到融合程度,适时谈其用意,使之理解进而愿意帮助,由有影响力的人单独与借款人谈还款问题和利弊分析,劝其归还贷款,也可以共同与借款人讨论贷款问题,寻找出还款的最佳途径。相对于借款人的客观实际,要深入研究他的薄弱环节。如借款人很好脸面,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生怕自己欠款的事外露,影响形象。在多次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应考虑动员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乡村干部、上级领导多人一同参与其工作,你一言我一语,发起攻势,促使贷款归还。在拒绝归还贷款和即将依法起诉的矛盾相持中,不急于采取依法起诉方法,而应当拓展新的思路,寻找新的方法。村干部、乡镇政府干部、政法民政干部及公安干警等都是应考虑到的因素。利用这些因素充当第三者,以中间立场出现,帮助分析利弊,拉近双方距离,化解矛盾,进行有效调解,使借款人在依法诉讼前归还贷款。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七:群体进攻法
信贷员一个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有限的,但应尽职尽责。面对难点,应当考虑多名信贷员共同参与工作,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寻找突破口,选择出最佳时机,发起群体进攻,一气呵成,不可间断,直至取得成果。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八:刚柔相济法
面对不同脾气秉性的借款人,应当采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软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软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体会摸索。避其强,攻其弱,采用刚柔相济法,或先柔后刚或先刚后柔。论情、论理、论法层层深入,使借款人先从观念上转变,愿意归还贷款,然后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九:领导出面法
具体工作都由领导去做,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正确,工作各有分工,职责也不一样。但在现实工作中,确有很多工作出现困难,不好推进时,领导一出面就真的解决了。从实践中研究出新的工作方法来,再指导于实践中。清收不良贷款也是如此。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信息捕捉法
信息对各行各业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相对借款人来讲也是如此。尤其是借款人的经济往来信息,产品销售信息,应收帐款信息,资产处置信息等。这些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发现有利因素,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多头开户的各家银行帐户,务必搞清查实,一旦发现进帐款项,立即展开工作或依法冻结帐户。创造出收回不良贷款的必要条件。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一:人员交换法
总是一副面孔,一个套路,难免工作略显一般。你我了解,彼此适应甚至存在其它问题,致使个别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影响了贷款质量,使不良贷款增多。若是如此应考虑人员交换或针对某一问题,选择得力人员加以解决或提供帮助。降低不良贷款占用,提高贷款质量。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二:转让法
经营项目已经上马,设备已安装调试或进入生产状态,但因某种事先未预测到的因素,导致生产无法连续进行或生产产品越多亏损越多,或主要经营者因病、意外事故、涉嫌犯罪,使经营项目不能继续进行。在全面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确认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不要拖延时间,选择把损失降到最低点的方案。首先应考虑项目整体转让,寻找经营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同行业商谈全面接收问题,包括接收不良贷款问题,力争取得好的清收效果。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三:先本后息法
借款人品质不错,能力略差,也能配合信用社工作,就因利息越累越多,陷入困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调查认定后,应当对此采取先收本金后收利息的方法。签定协议,分解归还。先收本金使之不再产生利息,从而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这样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是个鼓励,对其还款能力是个帮助。给点时间与方法是能够还清不良贷款的。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四:黑名单公示法
人是有尊严的,单位是有形象的,借款方也是如此,我们应尊重他们的尊严与形象。同时也必须强调尊严与形象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失去诚信必然失去尊严与形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且在多种努力无果的前提下,应当采取黑名单公示法。可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施加社会影响,促其归还贷款。贷款本息还清时撤销公示。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五:债权抵顶法
经营时间越多,往往形成债权的数额越大,追讨难度也相对加大,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影响因素。对于这种因素信贷员要认真仔细研究,准确评估对方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后,应考虑以债权抵顶不良贷款问题,如果可行,应与借款方、借款方债务人三方以书面协议形式加以认可,确保开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贷款还清前不可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六:以物抵贷法
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已走向下坡,无力以货币资金归还贷款。经深入调查确认后,要果断地采取措施,不可拖延时间,一旦拖延可能错过有效时机。应立即协商以借款人物品抵顶贷款本息问题。首先应考虑价值大的物品,如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或使用权,大宗的产品、商品、材料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办公设备、汽车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协商评估作价或由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后抵顶贷款本息。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七:分解法
父母早年借款,因体弱多病,劳动能力降低,无力归还贷款,或借款人意外伤害致残致使不良贷款,而且贷款额均不是很大。在这种背景下,应细心研究其儿女亲属分担贷款问题。首先调查其家庭经济状况,从事工作,收入多少,品德如何,详细分析后择优开展工作。工作要有耐心,要从父母培养儿女的艰辛,对伤残亲属的同情心,儿女要有爱心,亲属要有善心这几方面为切入点。融入感情反复交谈,谈到对方动情、动心,经多次努力,或平均分担或不平均分担,达到意见一致,愿意分担贷款并代为归还贷款。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八:化整为零法
不良贷款往往是本金归还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难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单一考虑贷款本息一次归还问题,应当化整为零。视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每隔一段时间,就还一部分贷款本息,利随本清。签定归还贷款协议书,分步进行。既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归还贷款,直至贷款本息还清。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十九:担保责任追究法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本质意义在于借款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以保证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重视借款人而轻视担保人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是一个误区。贷款一旦形成不良,一定要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追究。当借款人不足以归还贷款时,不能忽略对担保人担保责任的追究,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清收不良贷款方法二十:依法起诉法
能够在依法起诉前,使问题得到解决是最好的选择,既能节省时间,又能节约开支,还不伤害感情。但在以下情况中,应重点考虑依法起诉的方法:1、依法保护债权的时间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期;2、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所有权进行抵押并登记的贷款逾期时间较长;3、借款人死亡或失踪;4、反复协商达不成一致,5、需冻结、查封、扣押债务人资产及相关物品时;6、恶意逃废债务。依法起诉相对于其他方法而言,应当是最后的方法,选择此方法要权衡利弊,把握时机,务
⑷ 不良贷款清收措施办法
一、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二、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集体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三、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四、实行专组清收
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
五、实行施压清收
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灵活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
六、实行处置清收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拓展资料】
一、不良清收的定义
不良贷款清收是指不良贷款本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以资抵债。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对象是全口径不良贷款,重点是四级分类的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后的可疑类、损失类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
二、如何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2.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3.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4.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5.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⑸ 不良贷款清收的清收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针对义堂支行不良贷款当前现状,支行组织信贷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客户经理及信贷人员为成员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全职进行不良贷款清收,逐一落实,挨家到户,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计现金收回不良贷款27万元,转贷盘活不良贷款87万元。
(二)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特别是内部职工贷款或者由内部人介绍形成的不良贷款,要从这部分贷款抓起,实行谁受理,谁负责,限期收回,否则,停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为止。以内带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础上,再逐笔对外部贷款进行清收,从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比如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房产科的借款人王某2008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万元一笔,于2008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无果,总是应付从事。经清收小组登门催收,很快于2008年8月30日还清了该笔贷款。
(四)灵活清收,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屡次催收均无果,经调查,担保人有代偿能力,可通过给担保人施加压力,促使贷款收回。借款人杨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贷款4.9万元于2008年6月30到期后,无力偿还,一直欠息。清收人员了解到杨某某有2亩左右厂房一处系对外出租,同时担保人张某的结算帐户上有存款余额3万元左右,清收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提供了兰山区执行局并当时给予了查封。担保人感到了压力,主动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员联系,最后一致协商担保人张某买下了借款人杨某某的厂房,还清了该笔贷款,很好的盘活了该笔贷款。
(五)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06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2.9万元。
(七)“放水养鱼”盘活不良贷款。对于因资金周转困难形成的不良贷款,经信贷人员实地考察,考虑到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可根据信用评定和资信评级适当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发展项目,逐渐偿还贷款。例如,特别是养殖贷款,由于资金周转时间比较长,容易形成不良贷款,但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可考虑经营户的信用状况和养殖项目,适当给予一定的信贷资金扶持,帮助渡过难关,从而更好的偿还贷款。
⑹ 有谁知道车贷风控流程怎么做
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一、客户申请和受理
客户经理负责接待客户,将客户车辆引导到离公司较近的临时停放点,客户停妥车辆后,将客户接入公司业务洽谈室,落座后倒上茶水开始洽谈;客户经理通过沟通洽谈了解客户的贷款需求、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机动车基本情况,初步审核客户提供的个人证件照,以及汽车相关手续,双方初步达成车辆抵押融资借款意向;
客户经理必须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业务流程,并提醒客户车辆相关手续必须交付我于我公司保管、客户需要配合拍照存档、身份证或户口本留存等必要条件,如果客户有疑问,需要做好相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客户经理通过和客户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对于满足基本条件的客户,指导客户填写《二手车抵押借款申请表》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并将公司制式《二手车抵押借款申请材料清单》交由客户,告知其同相关人员在5日内一起提交申请材料,若客户已准备就绪,可直接进行下一步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应委婉地拒绝客户的申请。
附1:全款车抵押业务准入条件
1、年龄18周岁到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用状况良好,有固定职业或企业经营正常,有可预见的还款来源;
3、有明确的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合理、合法;
4、有本地户口,外地户口需要在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
5、借款人是车辆的所有权人;
6、车辆牌照是本地牌照;
7、车辆在5年以内,车型可以是轿车或商务车;
8、登记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备用钥匙等齐全;
9、购车3个月以上(购车3个月以内慎入)。
注:以上准入条件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附2:禁止进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年龄在18周岁(不含)以下,或在60周岁(不含)以上;
2、无具体贷款用途或贷款用途不符合公司贷款规定;
3、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如实完整提供相应材料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虚假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购销合同、产权证明、银行账户流水、担保人收入证明等;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车辆属于发生过重大事故车辆;
7、有犯罪记录、劳改、劳教、刑满释放人员等;
8、车辆改装、二手车修理及车贷行业从业人员;
9、其他情形。
注:以上情形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附3: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必要申请资料
1、《二手车抵押借款申请表》(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字迹清晰规范可辨);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3、有固定居所的证明;
4、车辆登记证(原件);
5、车辆行驶证(年检期内,原件);
6、保险单(原件);
7、车辆照片;
8、借款人银行卡照片及账号;
9、近期个人银行征信。
(二)加分材料
1、房产证或产调(用于证明资产情况);
2、如借款人为企业主:名下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可通过工商信息网核实相应信息)、近三月对公流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近三月水电账单;
3、常用银行卡流水(最近六个月);
4、收入证明;
5、近一年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6、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如有可一并提供);
7、水电煤、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的账单(最近两个月)
8、结婚证或离婚证;
注:以上资料清单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目前笔者服务的客户除了要借款人提供上述资料外,一般还会让借款人提供至少5个紧急联系人的电话(范围涵盖家人、亲属、同事、朋友等),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常用电话的最近六个月的电话清单(电话清单现场封存,如客户按时还款到期会还给客户)。
二、车辆评估
(一)提档验车
带齐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等到车管所提档验车,核实车牌号、品牌、颜色、型号、VIN码、档案编号、发动机号、上牌时间,检查车辆是否拼装车、套牌车,是否有刑事记录和被查封;查询车辆违章信息,计算未处理的罚款金额和未扣的分数,如果有要求借款人当场解决,也可以按照当地市场代扣分价格现金支付或者放款时倒扣。
(二)车辆评估
通过对客户提供的车辆权属资料的审核,以及到相关部门查询的结果,确定车辆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问题,汽车评估师进入验车环节。在验车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1、外观:车外体有无脱漆、擦碰痕迹,车门、车顶、是否饱满平整,车窗、挡风玻璃有无破裂是否原装,车轮是否原装、后备箱配件是否齐全,车内饰的整洁和配置档次。
2、内部构置: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和登记证书一致,车主梁钢架有无损伤变形,水箱是否松动、变形,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无杂音,尾气排放是否正常等。
3、性能检测:通过试驾检测该车的方向、待速、排挡、制动、电路、油路等。
汽车评估师根据验车结果,对车辆进行专业的评估,在考虑在借款期内车辆的贬值问题,逾期后的处置问题之后,结合二手车市场行情,对车辆给出的一个较为适中估值。年限折旧法为比较常用的车辆估值方法。
三、确定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
(一)确定贷款金额:对于个人全款抵押车,资信良好的情况下贷款最高金额一般为评估价的7成。
(二)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般为先息后本或等额等息两种方式,一般不允许提前还款。如预扣利息注意做技术处理,一般操作手法是让客户直接支付现金,转账还按照借款本金金额转给借款人。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日后追讨时在流水上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四、风控审查
根据验车结果及借款人情况,如果符合公司条件,报风控岗审查,风控岗应对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1、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合规,如:申请表中关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借款人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字等;
2、审查申请人主体是否符合公司准入条件,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3、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4、审查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主要经营风险等;
5、审查客户经理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调查职责,调查意见是否客观、详实;
6、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是否设置合理。
五、合同签订及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与客户签订《告客户书》、《借款合同》、《车辆抵押合同》、《个人借款咨询中介服务协议》、《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委托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书》、《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二手车交易确认承诺书》等文件。
注意事项:
《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中的日期留白或者填写为借款到期日后一天;《借款合同》《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注意一定是车管所的标准版本;《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中的买方与抵押权人不要是同一人,设定为可信赖的第三人(可以是熟悉的二手车商);《个人借款咨询中介服务协议》是借款人与借贷中介机构签订(如果有),用来收取服务费。《旧机动车交易合同》是为了逾期后收车使用的。
作为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一定要了解从业区域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并对常用文本和表格提前进行搜集和整理。
作为借贷机构,应重点向当地车管部门了解如下信息:
1、业务地车管部门地址、办理业务时间;
2、办理抵押登记和撤销抵押登记的基本流程及所需资料;
3、车辆能否抵押给自然人债权人?
4、车辆能否登记给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
5、办理抵押登记时是否需要抵押权人、抵押人本人出面?
6、抵押权人为个人时抵押权人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权人为公司时,具体的受托人(经办人)办理业务时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搜集车管部门常用合同范本及表格;
9、了解车辆转移登记(过户)流程及所需资料。
10、了解车辆进行转移登记是否需要客户本人出面?
11、了解撤销抵押登记是是否要客户出面?
12、了解我们持有客户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六、GPS类业务注意事项
目前民间金融领域在做车辆抵押业务时由于车辆还在借款人手里,债权人为保障自己利益,都会在抵押车辆上安装GPS,GPS的主要目的就是跟踪汽车位置,并对客户进行监控,防止客户不还款。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建议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修改保险单第一受益人为债权人,车辆必须上齐全险。变更的作用是及时掌握车辆在外行驶所发生事故意外,所造成的车辆价格折损情况,还能防止恶意骗保套现。(具体如何操作咨询相应保险公司)
2、根据业务量,对于GPS设备的安装可聘请全职技工进行安装,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对于安装人员一定要是信的过的人员。
3、目前的GPS设备基本都有车辆定位、历史轨迹查询、离开指定区域报警、远程报警、远程断油断电、破坏设备自动断油电等功能,具体可咨询相应公司;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可安装2个GPS。
4、主设备一般安装在中控或仪表盘位置,必须具备报警远程断电断油的功能,起到强制息停车辆的作用;另外小型GPS设备可以安装在隐蔽位置。
5、后台GPS监控必须启动拆除报警,长停报警,设定车辆行驶境界范围。
七、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公司风控部门负责检查确认资料的完整性,有无错误;财务部门复查核对资料是否无误,
GPS类确认备用钥匙是否收齐。财务部门根据贷款金额、利率、咨询服务费、贷款期限、放款帐号没等没有问题后做记账放款。实践中,借贷公司一般不会给借款人留下任何纸质合同及文件,以免如后麻烦。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主管客户经理一般在到期前提前3天提醒客户还款,如果客户出现逾期会采取打电话、发函、发律师函、上门催收等方式督促客户还款,如果客户在逾期后15天内未及时还款,借贷公司就需要采取方式将车辆变卖变现。
通过GPS系统进行预警监控,异常报警需要设置多名联系人(至少三人),联系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并设置成响铃模式,报警的铃声一般设置成比较长的歌曲,睡觉时电话放枕头边上,时刻注意。
工作时间内,必须安排至少一名人员观察GPS后台监控系统,或不低于两小时一次的查询频率。
贷后管理强化车辆在线监控、轨迹分析、回款分析,发现问题果断处理;
民间金融领域车贷业务风控的核心就是通过制度设计,以不通过司法手段,而是通过控制抵质押物并自行变现为基本准则。一般情况下客户逾期超过15天或出现紧急情况,借贷机构要根据之前做的手续自行收车。
注:收车时容易引发冲突并有违法、违规嫌疑,借贷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请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⑺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一、通知催收
通知催收是指向借款人定期发送本利催收通知单,要求借款人在回执上签名,以确保诉讼时效中断和依法确定债权额度的非诉讼法律行为。采用该方法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催收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载明借款人(保证人)偿还贷款的限期。
二是对于采用直接送达催收通知单方式的,律师应当注意收集直接送达证据,要求借款人(保证人)在催收通知上签名,并做好工作记录,借款人不在住所的,应在住所地对催收人员及催收通知单拍照以固定催收证据。
三是可以采用邮寄送达。具体方法可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并在特快专递“文件名称”和特快专递回执上载明“贷款本息催收通知单”字样。
四是当借款人可能拒绝或不愿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名时,可采用对帐方式让借款人在对帐单或利息清单上签名,达到催收和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五是向借款人送达催收贷款本息通知书的同时,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应在保证期间内及时发送催收通知,连带责任保证人未在催收通知签名,亦未与银行达成新的协议的,保证时效届满前,应依法诉讼或申请仲裁。
六是清收律师团在贷款状态监控的基础上,要保持催收贷款本息手续的连续性,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的,在保证期间内催收,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的,最迟须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内发出书面催收通知。
七是对于原借贷合同中订有“直到贷款本息还清为止”条款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十二条办理,在贷款到期后约定期限或二年内,依法主张权利。
八是在借款人拒绝签名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送达行为的方式,证明催收通知对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效力。
其他的通知催收方法还包括电话、信函、传真、邮件、书面还款计划等。
二、协商
对于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与银行具有良好合作关系,或不宜采用其他方法收取贷款的,商业银行可与借款人就其用持有资金偿还贷款本息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但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在协议中约定本金、利息的偿还期限及分期偿还数额,并按规定约定违约金及其他违约后果。
二是原为信用放款须设定抵押并履行法定登记手续。
三是确定采取担保方式并审查保证人主体资格。
四是注意国有资产的抵押和处理要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
五是借贷关系中有保证担保的,应当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能签订协商收贷协议。
三、人民调解
清收不良贷款时,根据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可依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诉前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催收贷款纠纷申请调解,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人民调解员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借款担保合同》和请求听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偿还贷款。
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债务人履行约定的义务,最终达到清收不良贷款之目的。
四、律师函催收
律师函催收是指商业银行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债务人(担保人)发送律师函催收不良贷款的一种方式。清收不良贷款,如直接起诉可能造成僵局。清收律师团在诉前以律师函催收,债务人多半会权衡利弊、慎重考虑,主动还款,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清收实务中,常常由律师和信贷员一起上门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债务人在收到律师函后签署送达回证。律师也可将律师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债务人,债务人签署的送达回执可作为催收依据,也可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利用律师函催收不良贷款成本低,速度快,专业,高效,极具威慑力。
律师函催收能够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与谈判,并制定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成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五、债权催收公告
债权催收公告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省级报纸杂志等媒体将债务人(担保人)借款担保的事实进行公开,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一种催收方法。商业银行报纸公告催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保全债权。通过公开催收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实现债权,同时又体现向对方请求履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保证债权的诉讼时效;二是惩戒违约方。通过公开债务人的违约信息,将债务人的负面信息公之于众,降低债务人的社会评价,实现惩罚违约方的目的。
报纸公告催收必然涉及债务人姓名、债务金额或电话等信息的公开曝光。通过公开曝光单位或个人的违约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促使违约单位或个人改正其行为已成为国家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的常用和重要手段之一。
六、以物抵贷
清理不良贷款中,商业银行对于借款人提出以物抵贷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商业银行必须依据法律和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办事,除考虑到协商收贷要注意的问题外,还应注意以物抵贷的手续合法性,借款人抵贷物资的权属应清楚明晰,借款人对抵贷物依法享有处置权,严禁接受权属存在重大瑕疵或无任何法定手续资产如走私车辆等资产抵贷。
接受借款人以物抵贷行应按管理权限经过审批同意,并签订抵贷协议,以物抵贷协议必须经所在行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查。
七、申请支付令
1、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2、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借款的,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支付令,以追讨贷款。申请支付令是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最简便的法律追讨手段之一。法院开出的支付令,与判决书、调解书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支付令的使用条件: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其二必须是要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其三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借款人的。
若借款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贷款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借款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不论其理由是否成立,督促程序即行终止,这时申请行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行使诉讼权收取贷款本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判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八、行使代位权
1、代位权是指因借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商业银行(贷款人)造成损害的,商业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借款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借款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代位权,银行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以次债务人为被告,以债务人为第三人。银行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九、行使撤销权
1、撤销权是指因借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超低价转让其财产,对商业银行(贷款人)造成损害的,商业银行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人的行为。借款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银行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商业银行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人的行为。
应当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确认借款人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无效;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自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借款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2、《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十、行使抵销权
1、抵销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抵销。借贷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商业银行主张抵销权的,即在借款合同到期时,直接扣收借款人帐户存款的,应当履行通知借款人的义务,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时,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商业银行在行使抵销权时应注意:保证合同中是否包括对连带担保责任保证人扣收存款约定,如无约定不能直接扣收保证人帐户存款,保证人帐户有存款的,可采用诉前保全方式进行收贷,对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抵销权;抵销权只能在贷款发放行范围内行使,不得委托发放行以外的同一法人下属的其他行扣款,更不能委托他行行使。
2、关于已丧失诉讼时效的债权,当事人一方可否主张法定抵消,各地法院观点不一,有些法院认为不可以抵消,不支持抵消方的主张,对此,我们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并不构成法定抵消的要件,丧失诉讼时效的债权的一方依法可以行使法定抵销权,抵销自抵销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发生效力。
3、《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十一、行使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法定情形包括: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借款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借款人丧失商业信誉;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借款人发生上述法定情形的,商业银行要停止发放新贷款,对于已发放的贷款可以提前清收回行。行使不安抗辩权对于压缩和清理不良贷款具有积极法律意义,但在无确切证据情况下中止履行借贷合同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
1、借款人、保证人为企业法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商业银行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及该法相关规定,申请借款人、担保人破产,通过破产程序维护债权。对于已被申请破产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商业银行要积极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所以,债权申报应在法院通知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最晚不得晚于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
2、破产债权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1)正确处理债权申报和追究保证人责任的关系
(2)在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如何追究保证人责任
①选择权
②如何适用保证期间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4条:“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十三、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
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资产重组政策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借助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在落实银行债权基础上实行资产重组。
对于借款人改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做好债权和抵押担保落实,并注意债权落实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十四、依法行使担保权利
1、可按照《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积极行使抵押权、质押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对于物的担保,可与担保人协商拍卖、变卖担保物或以担保物折价偿还借款本息,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物。
2、《民事诉讼法》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纳入特别程序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提起诉讼
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是当前清理不良贷款最主要的方式,商业银行必须充分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要做好诉前调查。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偿债方式、偿债物的变现能力和诉讼成本等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方案和策略,防止盲目诉讼。
第二根据案件管理权限,由基层行签署意见后报上级行法律事务部门审查,法律事务部门应提出相应的具体诉讼指导意见。
第三重大或疑难案件由业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提交审贷委员会审批。
第四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款合同、借据、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等权属证明文件、催收通知单及相关协议等书面材料,承办人必须详尽审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对于存在瑕疵或可能损害银行权益的,应采取谨慎补救措施,不便采取补救措施又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提起诉讼行应向上级行法律事务部门进行请示。
第五对于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使银行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第六是妥善保管诉讼案件卷宗。
十六、仲裁
因借款合同等引起的经济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约定仲裁机构的,应当提交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用仲裁方式清理不良贷款具体注意事项可参照诉讼方式有关意见。
十七、公证
商业银行在清收贷款时或签订以物抵贷协议的,可采用公证方式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在使用公证方式保护银行合法权益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一是对于催收通知要证明的是主张权利的行为事实,并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是对于借款协议、延期还款协议办理公证的,公证债权文书应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既可简化清收不良贷款的法律程序,也可节省实现债权费用。
十八、悬赏
悬赏是指贷款人使用广告等媒体,有偿的寻求所需要的信息和服务的行为。对逃废债务、隐匿资金、转移资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均可采用附条件的悬赏方式。
商业银行应审慎使用悬赏方式,确需使用的应报上级行有关部门批准;对于悬赏公告文书,须经本行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商业银行一经确立使用悬赏方式清收不良贷款,必须充分注意该决策的法律后果,并注意维护银行信誉。
十九、委托清收
清理和压缩不良贷款是当前各大商业银行的一项核心工作,不良贷款清收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清理不良贷款的一些法律问题也亟需解决和探讨,为快速高效清收,防止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依法设立的专业机构采用绩效挂钩方式进行清理不良贷款为行之有效的主要方法;采用委托方式清理不良贷款的商业银行应与专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订明主要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每一笔不良贷款的成因不同,如仅依靠贷款银行有限的力量来清收,不仅效果不佳,反而会因清收不良贷款而影响了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商业银行委托律师清收不良贷款,能够有效调动、利用社会力量,调取信息详细准确,催收方式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律师的非诉催收谈判经验及诉讼技巧,必将加速不良贷款清收进程,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⑻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1、集中清收。近年来,我们一线信贷人员尽管非常尽职,他们说破了嘴,磨破了腿还是效果不佳,这是不良信用风气在作怪。我们可以采取集中人员清收的办法,利用宣传车,制造强大的清收声势,让那些赖账、逃债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而主动归还贷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信用社必要而且十分有效的清收措施。笔者认为,在目前存在不良信用风气大气候下,对那些恶意逃债、赖账户,只有依法清收、杀一敬百,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依法清收也是对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考验,从而堵塞违规、违法放贷的漏洞。我们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搞好依法清收工作。
3、登报清收;对那些恶意逃债户我们可以采取登报的方法,亮他们不守信用的像,让他们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处处受到鄙视,从而达到我们清收的目的。
4、张榜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我们可以在其所住地采取张榜的方式,出他们不守信用的丑,让他们感到赖账让周围的人看不起,制造他们心里的压力,以促使他们归还欠款。逐步在社会上形成讲信用光荣,赖账可耻的风气。
补充: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2、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3、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4、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5、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⑼ 公司对贷款车辆的管理办法
新公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与1998年发布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相比,在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上与以往有四大不同:
一是扩大了贷款人的范围,将贷款人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扩大为包括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是扩大了借款人的范围。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其中,对个人借款人首次明确除中国公民以外,还包括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
三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最高限额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比如,规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五年,其中,二手车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三年,经销商汽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70%和50%等;
四是强化了对汽车贷款的风险管理。专门设立"风险管理"一章,要求贷款人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和汽车贷款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对汽车贷款实行分类监控以及建立汽车贷款信息交流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