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车能正常审车,正常上保险吗
是可以的。
抵押车是由于原车主质押车辆借了别人的钱,到期没钱还给人了,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的,包括车辆和车辆使用权,是合法得到的。但是只要本人还款记录良好,没有不良信息,到还清贷款后,就赎回归属权。
根据《物权法》五十三条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1)车辆抵押贷款强制保险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只要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㈡ 按揭车辆必须强制购买商业保险吗
通常情况下,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只有交强险,而其他险种都是可自由选择购买的。因此,在买车过程中,除交强险以外,其他保险是不受限制购买的。
在贷款买车的时候,有几类保险是必须要购买:
1、交强险。这是国家规定必须要购买的保险品种。只要借款人买车,交强险是必买保险,没有商量的。
2、第三责任险。交强险在赔偿方面,额度较低,而如果是借款人购买了第三责任险的话,出事故以后赔偿的额度相对会高不少。
3、全车盗抢险。新车购买以后,一定是当宝贝一样的疼,尤其是好车,当然是怕被偷被抢,这个时候全车盗抢险的购买就很有必要了。有了该保险的保证,借款人不用担心新车被偷被抢了。
4、车辆损失险。这是最长见的新车购买的险种之一,车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有挂上擦伤等,都可以申请理赔,减少借款人用车途中的损失。
5、不计免赔险。
㈢ 汽车抵押贷款要买保险吗
据了解,无论是银行还是小贷公司,一般贷款申请人申请抵押贷款,贷款机构都会要求申请人为抵押物购买保险。例如我们常见的汽车抵押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贷款机构要求申请人购买保险,主要是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如果抵押物在意外中贬值或者遭受损失,那么,贷款机构也会有间接或者直接的损失。
因此,在小贷公司办理汽车抵押贷款通常情况下会要求购买保险。但也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需要购买,一般是保证抵押物价值的一类保险。
㈣ 我的车抵押贷款了必须在他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吗
一般抵押公司要确保客户抵押车辆安全需要为车辆保较高额度的商业全险。而一般抵押公司为方便肯定指定统一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如果都各自买各自的那保险公司太多走的手续太麻烦,抵押公司基本不会考虑。望采纳
㈤ 贷款强制保险赔偿范围
分为三种类型:
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
根据法定程序,由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由中央政府颁布实施的强制保险条例,这种强制保险一般由国家授权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这类强制保险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都规定了具体范围,不论被保险人或保险人是否同意,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均受到法律的约束,例如:我国的《飞机、火车、轮船旅客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这类保险的特点:(1)强制性;(2)对未按规定交纳的保险费这采取滞纳罚金;(3)保障标准的统一性
2、在地方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由地方政府通过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参加的保险,例如:我国已经有24个省、市对机动车辆四散着责任保险采取强制保险的做法。
3、在特定行业内实施的强制保险
根据政府某些行政机构发布的有关法令,法规,规定凡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必须投保相应的保险,否则不允许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例如:目前我国的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的抵押贷款规定,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进行贷款时,必须对此抵押品进行保险。
上述第2、3强制保险的特点:既有强制性的一面,即投保人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参加保险,也有非强制性的一面,即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这两类强制保险的法律、法规只规定某些行业、个人的从事经营或者其他活动时必须参加保险,而对于保险关系的产生,则由被保险人选择合适的保险来进行投保。
㈥ 车辆抵押银行后该如何缴纳保险
你好,车辆保险不受抵押影响,只要有行驶证和投保人身份证就可以投保。投保人不仅仅限于车辆所有人。如果抵押的车是公司户,很多保险公司不允许公示户车辆按个人投保。这时候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因为现在是实名制缴费。所以车辆投保不收抵押影响。
如果车辆发生抵押,购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车辆抵押的话,如果债权人没有特别要求的话投保车险是没有差别的;如果债权人有提出要求,就是要在投保时加入“第一受益人”的特别约定,以约定这辆车出险后的理赔款是支付给“第一受益人”,也就是债权人;如果是抵押给银行的话,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指定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车辆投保的险种,例如要求车损、三者、车上人员、盗抢这四个主险要保齐,并且每个险种都要附加不计免赔险(不计免赔: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抵押车必须重新购买车辆的各种保险,受益人是自己。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抵押登记车辆如何购买保险车险专家提醒,抵押登记车辆的保险还是卖给你的车的,只是抵押给别人作为你借款的担保。
㈦ 天府银行汽车抵押贷款强制买保险可以报警吗
哎,,,这种基本无效,你可以不贷,它也可以不放贷,你想便宜点,它想安全点,就看那个更需要,不过一般银行多一笔少一笔无所谓
㈧ 抵押车入保险需要什么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2、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二、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内容(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三)抵押登记的日期。一、抵押登记(一)办理地点:办理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二)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三)收费不收费。(四)提交的资料: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五)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2、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二、注销抵押登记(一)办理地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二)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收费不收费。(四)提交的资料: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法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三)抵押登记的日期。第二十四条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第二十五条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注销抵押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车辆抵押合同范本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九条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㈨ 车辆贷款期间保险问题
车辆带一些款的包,提前的,那个保险的问题其实是一样的,你自己的话,作为车辆来说的话,你保险的话,其实只要你交了地保险的话,他就要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