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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积金的贷款年限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22-03-12 03:05:54

① 公积金可贷款年限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的计算有一个简单的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税后月工资+借款人配偶税后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借款期限(年)
还贷能力系数一般为04--0.5,下面计算按0.45确定。
如果你需要贷款20万元,以上式子可以写成:
借款期限(年)=贷款额度/[(借款人税后月工资+借款人配偶税后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 ],把数据代入公式:
200000/[(3000+0)*0.45*12]= 12.35年
根据以上计算(按你未婚计算),如果你贷款20万元,至少要贷12.35年(约12年零4个月),如果要减少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额度,就必须提高你目前的工资收入。
说明:还贷能力系数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整个计算的数据,一般银行会取0.45,但各地也有所差异。

②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

工商、建设银行是70年减房龄,最高30年,所以商业部分可以贷足30年。

公积金贷款是35年减房龄,最低可贷15年,所以公积金部分可以贷15年。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③ 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确定贷款的最长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都有关系。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竣工年限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房,参照一手房标准执行];
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
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④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间,并且不能长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要根据房屋的类型、申请者年龄、贷款种类等才能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除了与购买房屋对象有关,还有申请者自身的年龄有关。大部分地方都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还与贷款种类密切相关,如果申请者的贷款种类为“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模式,那么二者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也就是说此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要计算具体的年限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详细规定如下:

1.贷款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人购买的是私产住房的,则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房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4.贷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0年。

⑤ 公积金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间,并且不能长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要计算具体的年限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详细规定如下:
1、贷款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人购买的是私产住房的,则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房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4、贷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0年。
提示:具体情况依地区不同、个人条件不同是有所差异的,建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具体咨询。

⑥ 我是桂林人,桂林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年

30年
买二手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第一步 客户直接向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咨询,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提交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由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送市资金中心办理审批。
第三步 市资金中心对贷款资格、额度及年限审批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第四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与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签订提供担保的三方协议。
第五步 房屋产权证单证过户后,市资金中心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开立的存款专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综上,购买湖北宜昌猇亭区的二手房可以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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