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方把女方告上法庭,让退回彩礼女方怎么办
如果只是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退婚时依法女方应退还彩礼。
㈡ 请北方的朋友回答:结婚时男方给10万彩礼(我们这一般家庭普遍价),房子写的男方家长名,女方贷款买车
没感觉占了便宜,既然彩礼钱都买了车,以后男方也有使用权吧,而且你都说了房子写的男方家长名字,跟你没几毛钱关系,你还用共同财产装修呢!我也是北方的,所以不觉得你占了什么便宜!
㈢ 说好的给彩礼,结果男方家一份彩礼不给出,贷款买车还写男方的名字,是不是对女方不公平
结婚出彩礼是应该是,按照各地的风俗习惯,男方什么都不愿意付出,是态度问题,以后结婚也会有很多问题,女方的家庭地位不保。
㈣ 婚前男方出钱买车到女方名下,还未结婚要分,男方要女方退还买车钱,非还车,女方无力支付,有法可依吗
把车退还给男方,物质比较大的退给男方,要么把车卖了,卖车的钱退给男方,在新的车都不会卖成原价格,不过既然当时相爱过,就不必那么真,互相退步,好聚好散吧,真心祝福对方以后幸福吧,在一起谈恋爱肯定是要花钱或付出的,
㈤ 女方嫁妆钱被男方拿来还贷款,离婚时可以要求返回吗
我觉得这种事情没办法说清楚,因为它这个钱都是他们婚后财产。如果离婚了,你要求他赔偿,又拿不出相关证据,是很难办得到的。所以如果这个钱是女方的私房钱啊,被男方婚后拿去用。我觉得想拿回来的几几率会很小。
㈥ 男方给的彩礼钱女方把它拿来买车车主是女方请问这是共同财产吗
车是不是共同财产,要看买车的钱,也就是彩礼钱是否是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㈦ 女方收到的彩礼钱,应该退给小两口吗
有人说,彩礼一事是中国婚姻里的传统陋习,也有人说,彩礼的多少代表着男方一家人的诚意。有一点不可否认,如今结婚娶媳妇儿,绝大部分的男方都会给彩礼,要不然没有哪一个父母心甘情愿把闺女嫁到婆家。然而,对于彩礼如何处理,女方的处理意见也是大不相同,下面几位过来人说出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我个人觉得,如果彩礼索要比较合理,且不影响男方家里的生活质量,女方不予退还也是情有可原,可是如果索要彩礼漫天要价,丝毫不顾家男方家里的经济实力,这个时候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只是作为婚姻事实的一种补偿,并不是一种交易,如果因为结婚而导致小两口负债累累,那结婚的意义何在?
女方也不要觉得闺女出嫁,索要彩礼天经地义,可从情感的角度分析,闺女过得不好,父母拿着彩礼的那些钱就可以问心无愧?男娶女嫁,没有谁给谁做保姆一说,是否幸福,全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㈧ 你们那里的彩礼需要退还吗
彩礼在中国是一种男女定亲时男方送给女方的一种礼物,内容可以是烟酒、衣服、和金钱首饰等,一般都是双方家长提前约定好的,是中国婚姻习俗中的一个部分。什么样的情况彩礼是需要退换的?一般是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如果在订婚之后,结婚之前,女方如果对男方不满意,主动提出解除婚约,那么在定亲时候所收的彩礼,都是要如数归还给男方的。一般定亲都是有媒人的,女方不会自己亲自上门,都是由媒人来提出并且完成整个退婚的过程。如果女方主动提出退婚,并且不还给别人彩礼,是不符合当地风俗,会被人看不起甚至会被起诉到地方法院。
第二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想解除婚约,达成退换彩礼和解协议的。如果在定亲以后,男女交往发现双方都不适合在一起,这时候男女双方都想提出解除婚约,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时候一般女方会退给男方彩礼。当然,从中间斡旋的一般还是都是当初提亲的媒人。
第三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在没有结婚之前,女方因病或者意外身亡了,没有能够完成和南方的婚约,一般情况下,女方会退给男方彩礼的,这个时候是全额退回还是部分退回,可能是双方协商决定。当然,这种情况出现的相当少。
总之、彩礼作为一种男方给女方的定亲信物,都是女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的情况下,需要退换彩礼,如果是男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一般彩礼都会全部归女方,是不会退回的。
㈨ 女方用彩礼钱和男方一起买车,男方在还贷款,女方没有参与,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
(一)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