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想用我身份证贷款买车我该不该同意
老公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啊?为什么要用你的?如果老公因其它原因不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而且你们的感情很好,婚姻牢固,可以同意。否则不同意,避免发生不测。
2. 以前的男朋友那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买车,分手后他又拿车去做抵押,现在要我拿钱去取车这样合理吗
以前的男朋友那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买车,
分手后他又拿车去做抵押,
现在要我拿钱去取车这样合理吗?
对银行来说
贷款是你贷的
所以肯定要你还
因此
个人建议
找个律师
拿出证据证明
车子是前男友在用
抵押也是前男友做的
抵押款也是前男友拿了
这样起诉前男友
让他还钱
但银行的钱最终还是要你还的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
不是你贷款的
是前男友串通银行
或者另外找了个女人冒充你贷款的
女人啊总是太轻信了
3.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着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买车银行有没有权利贷款给
你老公拿着你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银行肯定是不带给他的,因为贷款的时候必须是本人带身份证去贷款。
4. 我的老公拿着我的身份证上银行平安银行贷款还贷吗
你老公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底做什么去了,在这里很难得到明确答案。
你可以打电话问一问他。
如果是想用的身份证去贷款,也不用担心,因为银行还需要你本人在一些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果你不愿意贷款,不签字就行。
5. 老公用身份证和结婚证能办贷款买车吗
办理贷款买车需要满足贷款条件,同时准备相关资料,只有身份证和结婚证是不行的,还需要其他资料。夫妻双方若为共同还款人则需要双方到场,准备双方资料,若个人独立为还款人,则个人出面并准备资料即可。
按揭买车申请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按揭买车的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持有银行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按揭车贷款的流程:
1、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
2、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3、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
4、办理汽车公证、抵押等手续;
5、银行放款;
6、贷款还清后,注销质押凭证,并退还给客户。
6. 我老公用我名了买了一辆车说要我拿我的身份证去银行拉六个月的流水帐我想知道他是不是货款买车啊
是的,贷款要出具六个月以上的银行流水
7. 老公用情人身份证代款买车我怎么样拿回来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老公用情人的身份证
贷款买车,
你应该怎么拿回来?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
因为你说的不是很清楚。
首先你老公
用情人的身份证贷款买车,
那么贷款的还款人
是那个人而不是你老公。
估计你想拿回来的,
是你老公付出的首付款吧。
这个首付款要取证就比较困难了,
如果是从银行直接转账的,
那可能到银行去拿一下流水,
就可以证明。
如果是直接支付现金的,
那就非常困难了。
关键你一定要证据。
只有证据确凿,
法院才会支持你的诉求。
8. 老公骗我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买车钱一直没还怎么办
你会上失信人名单,对以后生活会带来很大的不便,将来对子女考学工作,也会带来麻烦,和银行协商一次还清看看可不可以。不要上失信名单。
9. 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买车怎么办
如果是他有意如此,而购得的车辆有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妻子一方就有理由拒绝承担法律上的共有义务。
以下有个例子,供你参考:
宁波一丈夫“偷”妻子身份证 贷款买车
核心提示:办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证去买车,妻子却全然不知。作为二手车行,其妻子没有本人到场且没有书面确认情况下,应当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办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证去买车,妻子却全然不知。这样的奇葩事最近就发生在了宁波市民杨女士身上。
近日,一位女士反映,老公拿着她的身份证在嵩江中路与前河北路交叉口附近的爱驹汇二手车行去买车,因为他的身份证在银行是黑户,办不了按揭贷款,所以偷拿了她的,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
整理衣柜发现收据,追问显真相
6月1日小编向杨女士了解情况,据杨女士回忆说:当时发现丈夫瞒着自己买车还是因为一次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单据,一再询问下丈夫才说在二手车行买了一辆奥迪Q5,由于此前丈夫在银行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无法贷款,因此丈夫通过杨女士的身份证贷款购买了车子。第一次单笔打给车行5000元,但是车行说不够,于是又汇款10000。但是第二笔汇款没有任何凭证。
现在自己只想把15000元钱全部退回。经过一番交涉,车行老板只答应退还10000,剩余的5000却不予退换。“明明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私自购买,办理的信用贷款也没有征求本人同意,为何不把全部钱退还?”
车行:先确认后否认,态度暧昧
6月2日下午,小编电话联系了爱驹汇二手车车行,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起初向小编确认有此事,但是电话被店里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接听后又矢口否认说并没有15000元的事情,随后挂断了电话。
随后,小编接到了杨女士打来的电话,杨女士告诉小编二手车行已经将10000元退还,但是5000元依然不愿退还。
律师建议:丈夫单方面行为,一般应认定无效、
随后,小编向甬泰律师事务所的许静芳律师进行了解,许律师根据网友的表述做出了建议:
从该网友的描述来看,其丈夫是没有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作主以她的名义交了购车定金,是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一般应认定无效。
理由是:
第一,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显然购车属于非日常生活需要,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才能行使,因此,丈夫在没有与妻子平等协商的情况下,显然是无权处分。第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关系续存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以及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当中的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作为二手车行,其妻子没有本人到场且没有书面确认情况下,应当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故交易无效,应退还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