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车贷款和车主是同一个人但是还款人是另一个人如果他还不起咋办
做人要讲诚信,办事要讲法律,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办啊,花自己的钱才是最踏实的。让别人给你还贷款确实不合适。他还不起,那你就得还啊,买车时,贷款时,银行贷给了你,到时不还了,那可是违法的,自己的诚信度也会受损的 以后你就寸步难行了 ,谁愿意和一个没有信誉的人打交道啊!
Ⅱ 在浙江工商银行贷款买车,最后一个月还贷在河南能办手续吗
不可以,既然你是在浙江的银行,办了贷款买车,那么最后一个月还完之后,需要回你办车贷的银行,去办解除抵押的手续,不能在别的地方办手续。
还完车贷。
买车贷款虽然还完了,但这车,目前还不属于你!还有几件事得做:
1.联系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拿回大绿本(车辆登记证书)和贷款结清证明;
2.去车管所解除贷款抵押(必须在车辆登记地解押,不能异地解押);
解除贷款抵押需要带什么呢?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贷款公司(或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4.贷款公司(或银行)的营业执照原件;
5.贷款公司(或银行)不派工作人员帮助解押的,还需要贷款公司(或银行)给车主开具的委托书。
在还完贷款之后一定要记得把以上几件事给做了,不然车虽然是你买的,但还不属于你,避免以后麻烦。
在大家还清汽车贷款以后,需要办理的手续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就是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主要办理流程就是:
1、前往贷款银行取回车辆登记证书,并领取贷款银行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以及委托车主本人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委托书。
2、携带上述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贷款结清说明、驾照、行驶证购车发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汽车解押手续。
注意事项
1、如果你的汽车保险上受益人是银行或者汽车贷款公司,那么在办理完解除抵押手续后,还需要变更受益人。
2、如果你所购买的汽车在之前被放贷机构安装了GPS,那么一定要记住将GPS拆掉。
3、目前,解除抵押手续需要车主自己亲自办理,这一点大家要知晓。
4、大家在办理手续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资料。
Ⅲ 分期付款买车以别人的名义可以吗
不可以。
法官提醒,借名买车对于实际购车人来说,如果“车主”(被挂名人)反悔,可能导致钱车两失;若被挂名人对外有债务,该车辆还可能被视为被挂名人的财产而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若顺利上牌后,被挂名人还可以将车辆卖出、报废等。
而对于被挂名人来说,也同样存在风险。首先,若车辆发生事故,虽然是汽车的实际所有人开车,但车辆登记人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若实际购车人未按时还贷会导致被挂名人的信用丧失;
另外,在车辆违章扣分罚款等方面,被挂名人也要承担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还是要按法规办事,切莫钻所谓的漏洞。
(3)买车别人还贷款河南扩展阅读:
2018年10月,消费者刘先生在某品牌汽车专营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预订了一辆汽车,先后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签订了正式的购车合同。
随后商家表示,刘先生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只能以租赁合同的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要求刘先生签署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刘先生认为租赁合同与初始购车合同不符,要求对方退回所有款项,但遭到拒绝。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汽车金融消费问题频现,商家往往在金融产品上“大作文章”。部分商家偷换利息和手续费的概念,混淆利率计算方法,推销各种所谓“优惠”的金融产品;
部分商家故意隐瞒以租代购的分期付款模式,或者以低利息、无条件提前还款、所有权无风险等承诺诱导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模式,实际却与其承诺严重不符。
Ⅳ 贷款买车我付首付别人还贷款
原则上可以不是同一人,因为贷款合同的相对方是银行等信贷机构,购车合同的相对方是车辆经销商,但是实际工作中,发放贷款的银行等信贷机构不会无缘无故放贷,既然是因为买车贷款,一般会要求买车者本人来贷款,但是如果其他人有足够的信用或者抵押物的,他们也会放贷给他(签贷款合同),但是就不是以买车的名义了,他拿到款以后再给购车者使用。
Ⅳ 用他人名义贷款买车,本人还贷,是否合法
用别人的名义去贷款买车,那车的户名就成他人的了
Ⅵ 以别人的名义分期付款买车自己还款可以吗
您好,这个谁的名字办的贷款车子就是谁的户口的,怕后期有麻烦的,尽量还是用自己的名字的
Ⅶ 别人以我名义按揭买车,现在他不还贷款,我该怎么办
如果到最后期限还是还不上,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还剩下的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贷款额,当事人要补足,如果多出贷款额,银行还会把多出的部分退给。
当然,如果拒不执行,银行会去起诉,法院会判强制执行。
Ⅷ 河南男子被冒用身份贷款,银行劝其尽快还钱,男子为何不起诉
我们都知道个人征信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征信记录看起来不起眼,但在某些事情上面却起着很大的作用,比如贷款买房,买车,这都需要用到征信记录,如果你的征信记录有借款未还,银行不会同意你的贷款申请, 最近就看到一则这样的消息,河南的李先生去年想要贷款买房,去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却被拒绝了。理由是他有一笔20年前未还清的贷款
一,谈谈我的看法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为了200块钱不值当,请律师都不值这个钱了吧,干嘛非得跟银行较劲呢?20年前的事情要调查起来也确实很困难,还不如花钱保平安,不要因此耽误了大事。走法律途径就算赢了,也只是不用还钱而已,因为银行方面并无过错,所以李先生不会获得赔偿。
二,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
最近看到很多这样的新闻,前几天看到一位女子被人冒用身份贷款百万,这些事件告诉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把自己的个人隐私泄露出去了,不然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去干坏事。其次银行方面的审核也应该严格一些,不要当那些冒用他人信息贷款的人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