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扣押个人营运车辆,车主要求赔偿,都要什么证明,证据。
这种未发生的盈利,好像法院不会支持。
⑵ 债权人私自扣押担保人的财产,也就是担保人的营运车辆,有哪位知情人士给予详细的解答为盼!找哪部门维权
报警公安必须管 有纠纷可以去法院 个人没有扣押权 抢夺是犯罪
⑶ 私自扣押他人营运车辆来讨要债务,派出所不理会 该怎么办
就只能找当地媒体帮忙了
⑷ 有关于个人可以非法扣押营运车辆吗具体就是欠当事人的点钱,让还钱了,我说过几天,他就把车扣押了
法斗士网左飞律师为你解答:这种情况是违法行为,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⑸ 才开一个月网约车,被运管扣车了说是非法运营,贷款买的!有钱谁开车啊,苦不堪言,有谁也碰到过这样的
现在抓的特别严
而且罚的也重,之前有个朋友被罚了3万。点背被抓,现在只能想办法解决。能找人找人,不能找人就只能认罚了
⑹ 别人欠我钱,他的营运车被别的债权人私自扣押了,我还能保全他的车吗
你好,可以的申请保全后可以申请直接过户。
如果仅是手续查封,那么车还是能开的。但对于你来说,因为你没有及时过户,如果你的朋友败诉,那这辆车真的有可能会被法院强行扣押,甚至是拍卖。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⑺ 私自扣押车辆是什么罪
是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应当注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2、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⑻ 非法扣留营运车辆违反哪一条法律
如果是行政机关或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中非法扣留,造成的损失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其他侵权行为,则提起民事诉讼。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⑼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私人非法扣押营运车辆损失是如何规定的
这应属于《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调整的范畴,首先是承担损失赔偿。可看一下《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的构成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这部分。
⑽ 哪里有非法扣押营运车辆的法规
非法扣押是指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范围,对当事人财物进行扣押的行为。主要在民法通则中有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单位和集体组织以及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任何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