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贷年限 > 青岛公积金年限与贷款额

青岛公积金年限与贷款额

发布时间:2021-07-18 21:08:15

① 青岛97年的房子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1.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3.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②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还款年限是什么关系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还款年限无关,主要和缴纳公积金年限,每月缴纳金额有关

③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年限有关吗

您好,相信您基础的贷款条件已经清楚了。或者您也可以参考其他专家的回答,

我想给您补充的是,如果您是国管公积金的话,缴纳年限虽然没有特别的要求,但它的测算是需要您登陆国管公积金网站进行测算,里面其中有一项为账户余额,所以个人理解为其实和缴纳年限有一定的关系。如果您发现您的公积金为国管公积金一定要先试算一下。

国管公积金初步判断依据:1、个人缴存号码5开头

2、缴存银行为建设银行或者中国银行

④ 青岛公积金最多能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账户余额、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依据以下条件: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2、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4)青岛公积金年限与贷款额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⑤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到底有没有关系一个月交多少钱,能贷的款多点

关于住房公积金其实比较好理解,
1 在签正式购房合同之前连续交6个月或以上的
2 个人月交额度68元以上的
都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贷款额度和年限是没有关系的,另外,当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后,公积金不用交也没有关系。(望采纳)

⑥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商品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其中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为2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账户余额、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依据以下条件: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龄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二)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匹配关系,参见下表: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⑦ 咨询青岛公积金贷款时间和年限

第二套房为89年的,那么贷款可能不行.因为房子的年份过久.

⑧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

请看青岛的政策:应该是能贷30万的。

贷款对象、条件、期限、利率、额度
一、贷款对象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开户缴存的时间应满6个月);
2、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3、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40%);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
7、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5年后,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
率的1.1倍执行。
注: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与市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依据借款人贷款额度、偿还能力、可贷年限及本人申请,由贷款人决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银行贷款部分的年限必须一致。
四、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利率。
还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将于次年的1月1日按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五、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依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1、七区范围执行最高限额标准,即商品房贷款最高4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25万元。
2、五市范围执行区域限额标准,即商品房贷款最高2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15万元。
(二)按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的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2×可贷年限×40%。
(三)按房价款的规定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商品房不高于房价款的70%;二手房不高于房价款的住房60%。
提示:在不超过各区域限额标准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以二、三项计算的较小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倍数确定。

阅读全文

与青岛公积金年限与贷款额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工作调动后公积金能贷款吗 浏览:91
贷款工作室名字大全 浏览:420
贷款看银行卡流水目的 浏览:197
深圳市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费资助 浏览:571
贷款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合适 浏览:976
贷款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浏览:536
软件手机贷款 浏览:951
配偶给人担保影响贷款吗 浏览:528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思路 浏览:436
信联农村小额贷款 浏览:818
手机收到一些贷款的信息 浏览:635
工作两年组合贷款有意义吗 浏览:251
上海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浏览:338
农村信用社二十万贷款一年 浏览:650
贷款说要5张手机卡 浏览:189
公司贷款需要放财务人员身份证 浏览:914
支行行长贷款工作思路 浏览:808
京条影响无息贷款吗 浏览:354
手机贷款软件那些靠谱 浏览:997
网上贷款不上征信可靠吗 浏览: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