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贷年限 > 抵押合同年限和贷款合同

抵押合同年限和贷款合同

发布时间:2021-07-03 21:08:43

① 个人商业房贷还款年限,银行的商业贷款合同与房产抵押合同的年限相同,但是银行给的还款计画不同

银行电脑系统里是20年的话,只能说明可能填写贷款合同的工作人员误填了,因为贷款人只负责在贷款文本上签字,其他信息是工作人员填写的,现在贷款已经发放,时间是没办法更改的了,至于损失的话,如果还满20年的话肯定比还满15年总利息要高,而且每个月的还款额里面利息比例也不一样,贷款15年每个月虽然还款额高一点,但里面利息比例没有20年的利息比例高,对于你现在的问题,已经没有办法改变,只能多挣点钱,尽量提前还款。

② 房产证抵押贷款合同书的年限和房产证登录的年限必须是一样

没关系的,房产证上的他项写的是十三年可能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必须办理5年以上抵押贷款,所以写了一个大点的年限,一个可能是抵押年限是3年,但是授信年限是十三年,也就是在这个时间内可以续贷,至于已办理的贷款业务以所签协议和合同为准~

③ 抵押合同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吗

抵押合同能约定担保期限吗?抵押期限应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 按照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 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的, 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 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换言之,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 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如当事人 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 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抵押担保登记期限虽届满并不表示抵押权消灭抵押是否可以约定期限担保期限有多长担保人担保期限有没有过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是否有效关于抵押期限抵押权的期限不应由当事人约定 首先抵押权是一种它物权,它的担保性就决定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与主债权不可分的,如果 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那么就意味着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同时受到了当事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制约。 抵押担保的信用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维系,若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权的效力,将直接降低抵押担保的信用。其次,在担保实践中,抵押期间的设立,不利于债权的保护,加大了抵押 成本。如果承认抵押期间,尤其是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间,可以消灭抵押权的话,因期间届满而 抵押权消灭,将致使债权得不到有效的担保。由于有登记机关强制性登记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担保人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办理续登,续登又需要交纳登记费用,甚至需要重新进行担保物的评估,支付评估费,担保成本显著加大。同时,抵押期间的设立,将为抵押人和债务人恶意对抗抵押权人 对抵押物行使权利提供了有利的空间。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导致债权风 险的增加。 《担保法解释》第 12 条明文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 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约定抵押期限的效力,毕 竟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方为有效。 抵押合同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吗?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担保法规定,抵押权 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不存在了,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人也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了。 因此,在抵押合同中不需要订立抵押担保的期限。那么当事人可否自愿约定抵押期限呢?不可以。 相关文献查询法院裁定已设定抵押权的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关于船舶抵押权效力问题的指示”稿提供补充意见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资格问题的答复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书抵押权设定契约书论除斥期间、抵押权消灭和抵押登记的撤销论承租权与抵押权的关系

④ 借款合同期限与抵押合同期限必须一致吗

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一般借款期限应当与抵押合同期限一致,否则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建议保持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的一致性,房屋登记有一条规定,要求申请材料信息一致。

⑤ 银行贷款合同上写的年限和房管局登记的抵押贷款年限不一致有影响吗

一般不会有影响的

⑥ 抵押合同有期限吗

我们知道,为保证债务的更好履行,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⑦ 抵押房屋贷款的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买的房子,房地产抵押权的时效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说,房地产抵押期限的起始日为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另外根据建设部房地业司在1995年《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中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中,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地产抵押期限的届满日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因此,房地产抵押期限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的届满之日中止。同时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故房地产抵押权期限为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消灭之日止。

⑧ 借款合同期限与抵押合同期限必须一致吗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⑨ 借款合同期限与抵押合同期限是否必须一致还是抵押期限必须大于借款期限谢谢!

可以不一致,借款生效是从款项到借款人账户的时候开始计算的,不一致不影响

阅读全文

与抵押合同年限和贷款合同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和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帮忙办理 浏览:962
贷款利率百分之五点四 浏览:19
银行短期贷款哪家利率低 浏览:860
农行存折单上有贷款 浏览:990
两万的流水能贷款多少年 浏览:428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怎么计算器 浏览:255
买房贷款选择兴业还是农行好 浏览:209
骏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钱 浏览:191
长沙办贷款公司 浏览:602
买房贷款要父母工作 浏览:588
二手房先过户再贷款么 浏览:478
公积金贷款了还可以还月供吗 浏览:64
信用卡贷款用别人的手机号码 浏览:365
光地抵押贷款 浏览:545
农村起屋可以贷款吗 浏览:58
石家庄小额贷款qq群 浏览:328
最新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钱 浏览:363
住房贷款要拉几个月银行流水 浏览:337
买房子贷款流程流水 浏览:208
婚后贷款买车流水 浏览: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