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买车保险怎么买
如果你是贷款买车的话 ,请你不用担心 ,因为4s店的 工作人员会帮你解决 ,所以他们也是为了赚钱 ,你大可不必担心 。
⑵ 贷款买车哪些保险是必买的
若您在中行办理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因各地办理贷款业务的政策及要求有所差异,具体保险办理事宜请您详询贷款经办行。对以无抵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保险要求不得低于同类有担保的个人消费汽车贷款。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⑶ 贷款买车要买哪些保险
若是我行汽车类贷款,抵押车辆必须办理指定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机动车辆综合险(至少应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等险种;
【温馨提示】
购买保险的客户,保险公司由您自行选择,具体您申请的贷款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建议您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确认。
⑷ 贷款买车,出险后保险公司把钱陪给谁
车贷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投保人逾期未能按《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欠款满一个月的,视为保险责任事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6个月,投保人不能履行规定的还款责任,保险人负责偿还投保人的欠款。
就是如果你不能如约还款的话由保险公司赔偿给银行,所以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钱给你,赔偿钱不是因为签了这份保险,而是你买了其他保险,例如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保险,所以这个你不用担心。 ----小小岛保险理财
⑸ 按揭买车,第二年买车险第一受益人应该是谁的问题
按揭买车会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
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又由于车这个抵押物特殊,在行驶中难免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故,银行或金融公司为了防止出现以下问题,所以要求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5)贷款买车保险买谁的扩展阅读:
车辆在行使中出现交通事故等,保险公司的对该车的赔付款将赔付给银行或金融公司(就是第一受益人)。但是一般来说,不出现该抵押车辆的重大损失,银行或保险公司会出具委托书,委托车主代领这笔保险费用用作修车或其他赔付费用。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
⑹ 贷款买车必哪些保险是必须买的买几年
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业务,购买保险规定如下:(一)您以所购车辆抵押或(和)所购车辆外的财产抵押作为担保申请贷款的,经办行应要求您办理抵押物保险。1、保险期不得短于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经办行应为保险受益人。 2、在保险有效期内,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投保。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经办行应再次确认并落实借款人的贷款担保。 3、对于贷款期内的保险应争取一次性投保,在仅投保当年保险的情况下,经办行应要求您对次年的保险提供一定的保证方式。4、对于以所购车辆抵押提供担保的,经办行应要求您对抵押物至少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二)以信用方式发放贷款的,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对所购车辆至少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⑺ 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把钱陪给谁是陪给我,还是银行
2019年10月18日,张某驾驶一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董某驾驶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董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驶车辆未降低车速且超载,董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且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张某和董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系其以分期付款方式保留所有权的方式向某物流公司购买。现董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某物流公司赔偿损失。
【分歧】
对物流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车辆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物流公司虽不能直接支配使用该车辆,但对该车辆仍拥有所有权,在管理上存在的疏忽,物流公司应当与张某共同对交通事故侵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物流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将车辆出售给张某,该公司已经不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和运营受益者,且并非民事侵权行为人,而张某完全控制、支配、使用该车,并从车辆运营中获利,且交通事故由其交通违章行为所致,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张某承担车辆运营中的风险,故董某的损失应当由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物流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和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物权法的这一规定表明,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社会公信力,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虽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但物流公司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支配的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在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仍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公平的。应当由对机动车运行有实质影响力和支配力的机动车的实际占有人张某来承担赔偿。
其次,张某与物流公司之间是一种保留所有权性质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在全部购车款付清之前,车辆的运营、支配、收益权均归属购车人即张某享有,物流公司不对车辆进行运营管理。物流公司虽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但对张某使用所购买的车辆进行运输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存在过错,其保留所有权的行为与该交通事故之间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董某的损失应全部由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物流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