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贷的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银行在发放个人汽车贷款时,会要求保险单上填写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对于较大的理赔款项,保险公司就需要征求贷款银行的意见。如果贷款银行要求获得赔付,保险公司会将款项赔付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将赔付款项直接偿还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
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贰』 贷款车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贷款公司理赔涵,多少时间能下来
贷款车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贷款公司理赔涵,多少时间不好说
『叁』 分期付款中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求大神帮助
贷款购车在分期付款中,与保险理赔没有关系,该怎样理赔还怎样理赔。
『肆』 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把钱陪给谁是陪给我,还是银行
2019年10月18日,张某驾驶一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董某驾驶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董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驶车辆未降低车速且超载,董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且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张某和董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系其以分期付款方式保留所有权的方式向某物流公司购买。现董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某物流公司赔偿损失。
【分歧】
对物流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车辆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物流公司虽不能直接支配使用该车辆,但对该车辆仍拥有所有权,在管理上存在的疏忽,物流公司应当与张某共同对交通事故侵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物流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将车辆出售给张某,该公司已经不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和运营受益者,且并非民事侵权行为人,而张某完全控制、支配、使用该车,并从车辆运营中获利,且交通事故由其交通违章行为所致,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张某承担车辆运营中的风险,故董某的损失应当由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物流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和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物权法的这一规定表明,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社会公信力,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虽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但物流公司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支配的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在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仍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公平的。应当由对机动车运行有实质影响力和支配力的机动车的实际占有人张某来承担赔偿。
其次,张某与物流公司之间是一种保留所有权性质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在全部购车款付清之前,车辆的运营、支配、收益权均归属购车人即张某享有,物流公司不对车辆进行运营管理。物流公司虽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但对张某使用所购买的车辆进行运输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存在过错,其保留所有权的行为与该交通事故之间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董某的损失应全部由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物流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伍』 朋友买车用我的名义贷款,出了交通事故我有责任吗
一般不会有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贵方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陆』 你好我在金融贷款买了一辆车,车贷已经还了一年了,但是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理赔,但是需要……
需要啥子?需要钱?请个律师吧告他们,首保的半高消费保险保险公司不要脸!另外没钱买便宜点呃呃呃车!
『柒』 贷款买车保险如何理赔
根据银行规定,贷款买车购买保险时必须添加特别约定即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在之后出现保险理赔的情况时,如您按时还款无延期,出险后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或清单,交给银行,银行会出去理赔确认函,确认叫理赔款项支付给车主,再由车主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拓展资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网络——保险理赔
『捌』 分期付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贷款车辆购买保险时,保单的特别约定上都注明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所贷款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分期付款的情况也基本是这样,可以看一看保单上有无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