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房可以落戶嗎
讓我來幫樓主的忙!落戶一般和你購買房屋的面積有關,和貸不貸款無關的!現在煙台市規定的只要建築面積在45平米以上的房子均可在所在地的派出所落戶!希望能幫助樓主
⑵ 期房什麼時候可以落戶
期房的購房合同在房交所備案完成後,就可以遷戶了,憑購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開具的房屋產權證明代替房產證原件使用。
各省轄市對遷戶的具體規定有差異,以下是重慶地區的遷戶要求,作參考:
一、外籍入渝
外戶籍人員在渝務工經商,主城區滿5年,其他區縣(自治縣)滿3年,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區入戶需要人均面積30平方米以上),且實際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來入戶。
可持如下證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1、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
2、購房者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貸款購買,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證復印件;
3、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者本人與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書》或《聘用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合法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需《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地遷入
本市遠郊31區縣(自治縣)城鎮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後就近就地農轉城居民),在主城區購買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實際居住,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來入戶。
可持如下證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1、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
2、購房者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者本人與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書》或《聘用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合法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需《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 買房後什麼時候才可以轉戶口
買房後遷戶口時間
1、在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已經實行積分入戶的前提下,需要當事人在當地居住6個月以後,才能申請該項(申請居住證的,必須辦理暫住登記6個月後,才能辦理)。
2、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
(3)貸款買的房子什麼時候可以落戶擴展閱讀:
買房遷戶口手續
一、所內遷移
要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⑷ 我們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還沒有拿到房產證可以落戶嗎
房屋買賣公證必須以房產證作為所有權的證明依據。雖然沒有房產證,但能提供房屋竣工驗收單、購房合同及購買發票,同樣可以落戶。
⑸ 貸款買房後,交了首付,什麼時候可以過戶
貸款的房過戶需要房產證的,只要是房產證下來,當事人滿足過戶的要求就可以的過戶的,具體的借貸者需要咨詢開發商。
⑹ 房子有貸款可以辦理落戶嗎
落戶跟是不是貸款買的沒關系,只跟當地的落戶政策,和房子的面積,產權證辦理在手的時間有關系
⑺ 按揭貸款買房後如何轉戶口
准遷入程序:
1、買房後馬上辦理房權證,然後帶著房權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
2、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
3、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若居委會不接受則不能遷入。
(7)貸款買的房子什麼時候可以落戶擴展閱讀: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