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普通朋友讓我貸款借錢給他,我怎麼拒絕他,以後見面不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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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一個就是不深交的同事向我借錢,借嗎,以前認識她一直屬於小資女人的那種,跟她吃過兩次飯,最近也去過她
看自己的經濟狀況,如果借給她,她不還你,你可以接受就借,但是不要多借,萬一真不還,那可怎麼辦!
Ⅲ 如果有一個認識了一個月的同事,向你借錢,但我現在沒錢,她讓你幫她
當朋友或同事向你借錢時,你的反應是怎樣的?相信大多數人會在借與不借間猶豫不決。某門戶曾做過這樣一個調查,共有餘人參加,其中有38%的被調查者選擇了「雖然不太想借,但也不好意思拒絕」,有36%的人選擇了「象徵性借一點,如果對方還不了,也能承受」,14%的人寧願「找個借口不借」,只有12%的人選擇「痛快地借給別人」。人生在世難免有周轉不開之時,想跟熟人借錢周轉本是自然而然的事,但有些人借了錢「忘記」還,有的乾脆失去音訊,甚至有的是以借錢為名行騙……就這樣,如今一提「借錢」兩字,往往是借者和被借者都感到尷尬。如何避免因借錢帶來的煩惱?對此,本報經過多方采訪,為你制訂理性對待借錢「四步曲」。
第一步學會理性面對借錢敢於說不
說到借錢,可以說無人不曾借錢,無人不曾被借。生活在經濟社會,難免會遇到周轉困難的時候,互幫互助理應提倡,但需要指出的是,理性對待借錢不可缺少,既不要輕易將來之不易的金錢借給別人,也不要輕易向別人開口借錢,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案例:「借錢讓我失去多年朋友」
「一位先哲曾說:千萬不要借錢給別人,因為,這不光會失去你的金錢,還會失去你的朋友。對此,我是深有感觸,為了幾百元錢,我和曾經交往甚密的朋友已經二十餘年互不往來了。」現年50歲的王先生頗為無奈,那還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發生的事情。「一個頗為要好的朋友找到我,說他要結婚了,我趕緊表示祝賀。接著他就說當下手頭拮據,問我能不能借給他元錢。要知道,當時我每個月才掙不到元錢。元錢對我來說可是一個不小的數字。不過,我們是多年的同學,還在一個單位工作,算得上是不錯的朋友,何況他還幫助過我。他是電工,我家有點跟電有關的事情讓他來幫忙,他都是很爽快的。基於這種考慮,我二話不說拿出元錢給了他。」
不過,讓王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到了約定還錢的時間,卻遲遲不見朋友的蹤影,無奈之下,王先生去他家找他。「可能是面子上的原因,到了他家我也不好意思提還錢的事情,不僅如此,還編出謊話,說什麼是從此路過,順便看看他。實際上我是專程去要債的。可是人家壓根兒就不提還錢的事情。沒辦法,我咬咬牙,鼓足勇氣問他什麼時候能還給我錢。話一出口,心裡別提多別扭了,恨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就這樣,我都沒有要來錢,朋友說剛結完婚,家庭支出過多,沒有餘錢給我。回到家,整天想著這件事,吃不下,睡不著。一年後,我二次登門,又編了一個謊話,說是到附近來辦事,順道來看看他。這次還是沒要回錢,也許是對方剛生子,又拿不出錢還給我。就這樣三番五次拖了近兩年,總算是把錢給要回來了,但我倆從此也就『恩斷義絕』了,為了元錢,在單位見到有時連頭都不點,更不要提逢年過節的互相走動了,20多年來我們形同陌路。」
應以救急不救窮為借錢原則
莎士比亞曾說過:「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也不要輕易向別人借錢;借錢給別人會讓你人財兩失,向別人借錢會讓你揮霍無度。」在記者的采訪中,因為借錢而導致的不良結果的個案比比皆是。
天津眾曉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秀福表示,以他所經手的多件借貸糾紛案例來看,民間借貸出現糾紛的情況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是認賬不還錢,有的是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有的有償還能力,但轉移隱匿財產,找各種借口拒不償還。這種情況下,往往因為債務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無法查找其財產線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長時間不能實現,有的甚至最終也不能索回欠款,造成債權人的經濟損失。而對於無法及時清償欠款的情況,訴諸法律的案例呈現增多趨勢,一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債務人的損害也是較大的,既給其誠信問題帶來污點,還將面臨債務追償。
「互幫互助、救急救難等是我們的優良傳統,應予以提倡。但面對借錢,也應有一定的風險意識,這樣有利於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也有利於改掉聽到別人借錢就頭腦不清醒的壞習慣。」任秀福律師表示,面對再痛苦的話題都要學會冷靜思考,因為人在極不耐煩的環境下,很容易做出讓自己後悔的決定,進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在此,建議樹立這樣一個借錢原則,救急不救窮。如果別人真的發生十萬火急的意外狀況,適時伸出援手是身為朋友義不容辭的舉動。即使這筆錢可能三年五載也要不回來,但這次的付出,對別人來說可能會改變一生的命運,所以應該救急。需要小心的是救窮,如果對方始終多次糾纏你借錢,似乎生活狀況一點也沒有起色。你要先控制住自己泛濫的同情心,要知道,盲目借錢給這類人,不僅不能緩解其窘境,還容易養成其惰性,最終還會使自己人財兩空。
第二步學會考量將錢借給合適的人
借錢容易還錢難,這是很多人不願借錢給別人的主要原因。那麼,如何既能當個對親朋好友兩肋插刀的仗義人,又能杜絕有借無還的資金外流,將資產損失盡量最小化到極限呢?
案例:兩筆借款為何一損一得?
說道借錢,小劉今年就遇到了兩件朋友借錢的無奈情形,但結果卻迥然不同,一筆元的借款收回基本無望,另外一筆借款不僅如期收回,還鞏固了雙方的友誼。
「今年初,我忽然接到一個初中同學的,提出要婚禮,暫借元錢。我和這個同學初中時關系非常好,但已經多年沒有了。不過,既然曾經要好的同學開口,還是結婚急需用錢,雖然不太情願,最後礙於面子還是將錢打到了他的賬戶。沒想到回家和妻子說了這件事後,被妻子一番數落,說已經多年沒了,可以說對他毫無了解,貿然借錢給他肯定要不回來。我嘴上雖然不承認,還是私下給初中同學打了個問問情況。沒想到,這個初中同學嗜賭成性,已經向能借錢的對象都借過了,並且都是有借無還。最後可想而知,這筆錢當然成了『肉包子』,現在這個初中同學的都成了空,還錢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這筆有借無還的事情發生後,小劉又遇到一個好友向他借錢。小劉這位好友和他在一個單位,在上海又謀到了一份新工作,臨走時「囊中羞澀」,希望小劉能借元,用作上海租、生活費。
「如果是以往,我肯定二話不說就借給他了,但有了前車之鑒,我還是有所猶豫。和妻子商量了一下,還是覺得我們雙方有4年的交情,除了工作上互相協作,生活上也是接觸密切,關鍵是朋友厚道又熱心,幫了我不少忙。再說朋友臨走借錢的確值得理解,畢竟上海消費水平較高,租、生活都是一大筆開支,而朋友要等到一個月之後才有收入,多准備點應急錢也是應該的。一番考慮後,我借給了他,我覺得這筆借款風險很小,金額也不大,他要實在不還就當幫朋友忙了。」
不過,讓小劉沒想到的是,朋友在兩個月之後便把錢還給了他,雙方友情更進了一步:「五一」去上海玩,這位朋友全程陪同,還自己花錢給小劉了往返火車票。
「通過這兩件借錢事例,我覺得借錢對象很重要。如果你對他現在的情況不了解,不相信他,就不要借錢;如果你真心借,就應該給他一個信任的期限,當然也要量力而為。」
把握三原則讓錢「有去有回」
對於借錢,天津榮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江斌告訴記者,借錢要把握三原則,這樣才能將借錢的風險降到最低,讓錢有借有還。首先,視借錢對象而定。朋友一般是借錢的主體,也是最容易引發糾紛的體。所以,借錢給朋友,最大的危險不是失去錢,而是永遠失去了情,做好事反而把人給得罪了。考量自己同借錢者的關系,以及求助者的信譽度。這個找你借錢的人平時的信用情況如何,是否經常找人借錢,借了不還,惡性循環,借了一圈又借到你頭上,這種人怎麼能借?
其次,要考慮其借錢的目的是什麼。借錢子、車,為什麼不找銀行,就算借錢能解一時之渴,你也要明白一時半會兒大筆的數目絕對還不了。借錢背包、?微笑告訴他,最近為還貸款,自己手頭也緊張。但如果真的是急需這筆錢,求學者借,看病者借,遇禍者也要借。助人是快樂之本,就算這筆錢真的收不回來,杯水車薪也能幫上一點忙。
再次,還要認真考慮借錢的額度。如果真的事關緊急,還堅持不借錢,就有點不近人情了。但如果打算借這個錢,你就要做可能還不了的准備。比如好友找你借錢給家長看病,你不妨老實地說,大筆的錢一時湊不齊,在不影響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只能借50%,但不用著急還。錢鍾書對此便頗有心得,他從來不借錢給別人,凡有人借錢,他一律打對折奉送。比如有人借元,他說我給你元好了,你也不用還。這是個好辦法,有錢還的自然不會白要人家這元,沒錢還的你也別再想法去追討,人家得了你的奉送心裡還會感激於你。
第三步學會自保留好憑證降低風險
借給別人錢,帶來不良後果;其實,向別人借錢,同樣容易出現麻煩,記者采訪的李瑋便因向別人借錢而被告上法庭,「當初只是順路跟合夥人去借款,本以為只是做個見證,沒想到自己竟成了共同借款人,最後竟被告上法庭。」
案例:盲目為他人被告上法庭
李瑋回憶說,前年春天,朋友找到他,商量著倆人合夥湊錢輛貨車跑貨運,正考慮開辟第二職業增加家庭收入的他答應了下來,可是兩個人的資金都有限,於是,便約定雙方各自承擔車價和雇司機費用的一半。
「我父親聽說我的想法後,拿出了他們部分積蓄來幫助我,我這一半錢算是湊夠了。但朋友卻一時拿不出所需的資金,就跟我說寬限些日子。」李瑋說,幾天後,朋友給他打說錢湊得差不多了,再從朋友親戚那裡拿元就夠了,但需要李瑋去給做個見證。李瑋覺得既然是合夥做生意,便答應了朋友的要求一起趕去借錢。「借完錢後,朋友給他的親戚打了張借條,約定好月息2分,還讓我在上面簽了字。當然我也覺得不太合適,畢竟這筆錢不是我借的,但朋友說只是做個見證,走一下手續而已。我覺得既然合作做生意,給朋友一下也應該,便按照朋友的安排簽了字。」
湊齊全款後,他們的車跑起了貨運。但由於經營不善,再加上油價、高速費用等成本上升,他們的貨運生意到了年底不僅沒有盈利,還小虧了一筆錢。但朋友的借款卻到了期,沒錢自然沒法及時清還欠款,朋友也去親戚家說等有了錢一定還。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半年後他們接到了的傳票,他們被告上法庭,而且李瑋也成為被告人,需要負責這筆欠款的清償。
「我怎麼也想不通,當時借錢的是朋友,讓我簽名只是做個見證,當時朋友的親戚也是這樣表態,怎麼現在要由我來還錢。」李瑋滿腹的委屈,但由於借條上有李瑋的簽字,他是有口難辯,還是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最終,他們不得不了跑貨運的汽車,用於清還所欠的元錢及利息,「我算了下,里外里我損失了10萬元,真是讓人得不償失。」
記者采訪得知,李瑋的遭遇是不懂而引致的賠償責任。在法律條文中,是為了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如果被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人就要代被人履行相應的責任,因此為他人提供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目前,因借錢發生的糾紛不勝枚舉,除了糾紛外,也有因為債權人疏忽大意沒有及時取得借條而帶來的糾紛。也有因為書面憑證不嚴謹、不清楚而產生分歧的。
「我就曾遇到過老賴,是我的生意合作夥伴,合作多年,雙方關系不錯。去年,這位合作人突然找到我,說他的父親突發疾病,需要進行手術,由於周轉不靈缺少元。看著這么多年的合作關系,便借給了他,也沒有在意他沒有給我打借條。讓我沒想到的是,這位合夥人不久後便銷聲匿跡,最後才得知他生意失敗,借了別人一大堆債。」經營著一家五金商店的孫先生頗為無奈,他曾去找過這位合夥人,對方倒沒有否認,只說有錢就會還,但過去一年了這筆錢還是沒有蹤影。「當時沒有打借條,起訴都沒有證據,只能自己吃啞巴虧,他不還還真是沒有辦法。」
借錢給他人要留足憑證
天津眾曉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秀福表示,如果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決定借款給他人,那麼必須取得必要的證據,同時考慮盡量增加債務人的償還保障。首先,要求債務人寫一個借條是必須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都要寫清楚。如果對借款人不是很熟悉,還要驗證身份證的真實性。這里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借條一定要債務人當場書寫簽名,不能對方提前寫好了交給出借人,防止非本人簽字而導致借條失效。
其次,視情況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形式的,可以找有償還能力的人作為保證人,可以用財產進行抵押、質押。有保證人的,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債權。有抵押物的,可以在抵押范圍內主張優先受償權。抵押的時候要注意,如果是產抵押,不僅僅是簽訂個抵押協議就有效的,還需要到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但目前的現狀是有些管理部門的抵押登記不針對自然人抵押,那麼可以用的形式實現抵押的效力,在法律上也是可以的。用汽車等動產抵押要小心,因為抵押物由借款人掌握,有可能轉讓抵押物給他人,導致出借人無法實現抵押權。質押,是債務人將自己的財產交債權人保管的方式,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可以處分質押物實現債權。債權人對質押物要妥善保管,如果在質押期間質押物有毀損,那麼債權人要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步學會自救拓寬途徑
沒錢怎麼辦?方法當然是賺錢!不過,在人生的慢慢旅程中,肯定有手緊的時候。這時應該怎麼辦?其實,除了向親朋好友借錢外,現在國家和金融機構有很多借貸服務。不管你是購大套的子,還是做小本生意,幾乎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金融機構借到資金。與其因向熟人借錢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不如向金融機構求助,擺脫一時的窘境。
案例:借金融工具籌夠應急錢
「由於怕降息,有了閑散資金大都存了定期,還差一個多月便能到期,提前支取白白損失了即將到手的利息;看到股有起色,便把家裡所有的閑錢投到股去搏個短線,沒曾想股調整下跌被深套,割肉出貨損失不能說不小。急需用錢該如何是好?」民趙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底,她遇到過財務危機,因遠在老家的母親住院需要一筆治療費,而她的大額資金要麼存成了定期,要麼套在股,短期根本沒法湊夠母親的手術費。
「我畢業後留在天津工作,親戚都不在身邊,找他們借錢不太現實。但找朋友借錢一時又開不了口,有太多因借錢而影響友情的報道,身邊也有不少這樣的個案,不到萬不得已還真是不想找熟人借錢。」
「正好當時負責為我提供服務的保險業務員來拜訪我,聽到他介紹新險種,正因錢煩心的我直言了自己的難處。沒想到這位業務員給我指了一條路:保單,可貸出保單現金價值的70%以上,保單保障功能繼續有效,而利息和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差不多,關鍵是辦理流程簡單,數個工作日便能拿到錢。」趙女士算了一筆賬,銀行定存還差一個多月到期,屆時可以拿出來還上這筆貸款,這樣只需付出很少的貸款利息,便可避免提前支取銀行定存所帶來的損失。
向金融機構借錢不求人
「其實,現在借錢相比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拿利息來說,以往大多會礙於情面羞於啟齒,現在借錢談利息已是普遍的事;拿借據來說,很多債務人都會主動向借款人提供借條,出了糾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也日益增多;同時,以往人們缺錢找熟人,現在則越來越多的演變為向金融機構求助,比如貸款、車,分期付款生活用品,這在經濟社會是一個進步。」天津榮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江斌說,正是因為有關借錢的糾紛較多,現今金融服務體系在借貸功能上步伐較快,通過金融,借錢還息,可以免除很多熟人間借貸的糾紛和麻煩。
求人不如求己,那麼現在有哪些可供短期的渠道呢?記者通過走訪金融場,為讀者挑選四類高效途徑。
第一是銀行,有多種貸款方式可供選擇。目前銀行借貸一般分為三種: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三種方式各具特點,借貸人可根據自己經濟狀況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靈活借貸。
第二,典當,較便捷。相對於銀行的繁瑣手續和較長周期,典當貸款具有「短平快」的特點,最大優點就是申請周期短、辦理速度快、能滿足緊急的資金需求。現今,只要典當行里的明眼人認定您拿來的東西有價值,快點的1個小時左右,您就能得到您急需的現金。但缺點是典當利率較高,月利率在3%左右,適合較短期的。
第三,保單質押,貸款不妨礙理賠。所謂保單,也就是保單所有者以保單作為質押物,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短期資金。保險的貸款期限一般為6個月,貸款金額不超過保單現金價值的70%,而利率通常為銀行同期消費信貸的基準利率。相對於銀行貸款來說,保單流程相對簡便,且保單後,保單的保障功能仍然存在,在出險後仍可向保險申請理賠,分紅險客戶在貸款期間也不影響保單紅利分配,可謂借貸、理賠兩不誤。
第四,對於一些較小額資金的周轉,個人還可以通過辦理現金,之後,辦理分期付款,償還借貸資金和一部分利息。
Ⅳ 一個關系很好的同事找我借錢,我用支付寶螞蟻借唄,給了他1萬3,信用
這個錢估計要不回了~人死爛帳就這么來的!
不必理會那些家屬~你又沒做什麼!
如果在外面再好的朋友,離開就會生疏,所以外面交的朋友,最好別借大額錢
如果是自己老家地方的朋友,還稍微好點
Ⅳ 我的同事向我借錢,要借嗎
如果這些人真的像你所說的話.那還叫朋友嗎!?如果是真正的朋友體諒到你的難處!決不會天天讓你心煩!所以我建議你也不必太在意這種所謂的友誼!讓他(她)們有多遠滾多遠!
Ⅵ 去年的一個同事一起工作了三四個月,現在找我借錢我應該借給他嗎
無法知道你們在一起工作的時候,所處的關系怎麼樣。但是借錢這種事兒需要慎重,往往借了錢之後,朋友就不是朋友
Ⅶ 有個女同事,30多歲,認識她一年多,從認識她第三個月起,每個月向我借錢,每個月有時200,有時
1.問下借錢所為何事
2. 問下上次借的錢何時還
3.找個理由拒絕
4.非正常理由借錢不必過多來往
Ⅷ 不是很熟的同事找我借錢,我是否應該借給他呢
說一個真實的故事吧。
Ⅸ 有個不是很熟的同事非要讓我給他擔保貸款,不準備同意擔保,但他還一直糾纏
千萬別擔保,他不還錢對方就會直接找你追債。你剛出社會沒多久沒經過歷練,騙的就是你這種好說話的人,要學會拒絕。
Ⅹ 半年前認識同事,相處了半月一開口就找我借錢,原因是在銀行里借了錢,我直接借了他100。過了一個月又
什麼是朋友?你自己心裡應該有個標准,人品,性格,脾氣,愛好等,兩方面來講,你覺得值得當朋友,錢可以借,如果對方只是把你當提款機,不考慮你的感受,那能算朋友嗎?如果他有自尊,覺得你發的說說誤解他了,他應該先把所有欠的錢還了,女朋友找工作需要錢找你借?什麼人,自己女朋友都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