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利率降低怎麼操作
不能。除非國家有特殊政策出台。借錢還清貸款是可行的。
只要貸款基準利率不變,還款額就不會改變。
貸款利息計算是浮動利率計算的,利息隨著利率調整而調整.當然無論如何計算,對已支付的利息沒有影響。對調整後的利息會有影響。一般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項還沒有償還部分的利率也隨之調整,有三種形式:一是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執行新調整的利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房貸是這樣的);二是滿年度調整,即每還款滿一年調整執行新的利率(中國銀行房貸是這樣的);三是雙方約定,一般在銀行利率調整後的次月執行新的利率水平。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調整一律在每年的一月一日。
無論基準利率如何調整,上浮(或下浮)的幅度不變,只是在新的利率基礎上的上浮(或下浮)。
❷ 房貸利率調整了,還了一年房貸了,月供會有減少嗎
如果合同定為隨央行利率調整,則月供在次年調整,1月月供是去年12月的,所以2月份月供才減少
❸ 貸款利率上浮怎麼算
舉個例子吧,1年期的貸款利率上浮10%,哪上浮後的利率就是6.56%乘以1.1,算出來就是7.216%。上浮20%,就是乘以1.2。依次類推。
❹ 我現在貸款的利率是上浮20%的,等以後利率下調了,或者銀行上浮利率取消了,可以申請把上浮部分取消嗎
銀行不會批准將上浮的利率降低的,因為銀行對你貸款時是依據你的情況和國家的相關政策做出的上浮利率的批准,如果你辦理的是房屋貸款,直到還清貸款,否則永遠不會降低上浮利率。如果你辦理的是個人貸款,你可以在將來利率下調時,一次還清所有貸款,再辦理一個新的貸款就可以降低上浮利率。
如能幫上你,可否給好評。
❺ 已經上浮利率的房貸如何執行
老貸款還是以上浮10%執行。
貸款利息計算是浮動利率計算的,利息隨著利率調整而調整.當然無論如何計算,對已支付的利息沒有影響。對調整後的利息會有影響。一般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項還沒有償還部分的利率也隨之調整,有三種形式:一是銀行利率調整後,所貸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執行新調整的利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房貸是這樣的);二是滿年度調整,即每還款滿一年調整執行新的利率(中國銀行房貸是這樣的);三是雙方約定,一般在銀行利率調整後的次月執行新的利率水平。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調整一律在每年的一月一日。
無論基準利率如何調整,上浮(或下浮)的幅度不變,只是在新的利率基礎上的上浮(或下浮)。
❻ 銀行貸款利率下降,為什麼我的月供還是一樣,一點沒減少
第一,約定固定利率還款。如果客戶與銀行約定採取固定利率還款,那麼在貸款期限內,不論銀行利率如何變動,借款人都將按照合同簽訂的固定利率支付利息,不會因為利率變化而改變還款數額。
其二,約定自然年調息。如果客戶當時與銀行約定的是按照自然年的月份來調整利息,那麼客戶暫時也不能享受更加實惠的月供。例如,王小姐在2012年5 月貸款買了一套70平方米的兩居室,當時貸款100萬元,她和銀行簽訂貸款協議時,調息方式選擇的是按自然年周期調息,那麼就要等到每年的5月份才會調整 利率。以這次降息為例,王小姐的房貸要到今年5月份時,月供才會產生變化。
第三,因為貸款利率下降後,每月月供中的本金部分也會相應提高,所以很可能造成1月的月供金額不降反增,到2月時月供才真正減少。
❼ 銀行利率上浮對於貸款著有些什麼影響
如果你當時簽的是固定利率的貸款合同的話,那你的利率是按放款日當天的利率算的,上浮和下浮都對你沒影響。。如果是浮動利率的話,上浮和下浮你的還款也會隨之增加或減少的。。
❽ 按揭利率上浮或下降部分,在條件和政策變化後是否調整
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在貸款期內是不變的,如果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則在新的利率基礎上進行上浮(或下浮)。
貸款基準利率在條件和政策變化後次年1月1日起調整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
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同時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2倍調整為1.3倍;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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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貸款利率上浮如何減少月供擴展閱讀:
按揭貸款利率就是指按揭貸款時所出的相關金額。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相關規定
按揭貸款
「按揭」這一詞原是地方方言,多見於中國的港、澳、台地區。80年代末以來,由南向北逐步見於我國大陸。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外,中國法律並無按揭這一規定。香港回歸祖國前,香港對按揭的規定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
廣義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質押(質押是動產的抵押)和抵押;狹義的按揭是指將房地產轉移到貸款人名下,等還清貸款後,再將房地產轉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下轉移佔有為條件。
「按揭」具有房地產抵押及分期還款兩層含義。指銀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並以其所購產權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分為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簡稱商業貸款)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公積金貸款)。
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