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揭買的房子,不滿一年。現在想出售。會產生什麼費用
二手房買賣會產生如下的費用:
1.個人所得稅:1%賣方出(以家庭為單位唯一一套住宅滿五年免徵);
2.契稅: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買方出;
3.營業稅:5.6%賣方出(滿兩年免徵);
4.交易手續費:面積*6元買賣雙方一家一半;
5.工本費:80元買方;
Ⅱ 房子剛買一年,還在按揭中,請問房子可以賣嗎
按揭中的房子是可以賣的,有兩種方法:
一、轉按揭
由於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100%的產權才能出售,而按揭中的房子,銀行也是權利人之一,因此不能直接辦理過戶手續。這種情況,房主可以首先考慮辦理轉按揭貸款。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
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為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的貸款可以和賣方的未還清貸款不一致。
二、還清貸款後出售
通過轉按揭的方式賣房較為復雜,那麼是否還有簡單的方式呢?直接明了的方式就是房主用一筆錢將剩餘的貸款還清後,將房子賣出。這樣解除房子的抵押,就可以進行交易了。如何湊齊房屋按揭貸款呢?可以通過房主自籌(自身資金儲備、向親朋好友借錢)和利用買家首付款兩種方式。房主可以與買方協商解決,談好房屋的價格,先將需要還款的金額拿出還給銀行,這樣就可以順利的將抵押貸款的房子賣出了。
Ⅲ 房子有貸款還不到一年能賣嗎
按揭未滿一年的房子可以賣嗎
按揭中的房子是可以賣的,不過銀行通常會規定按揭貸款未滿一年解約的要付違約金,滿一年的不用付,其實也可用買房人付的首付款去把銀行的貸款提前還清,辦理解押的手續,之後再辦理過戶,相關內容如下:
1、首先二手房交易以房產證為准,有了房產證才可以上市交易,房主可以喝開發商協商,先撤銷原合同備案,開發商再與購房者之間重新簽訂合同並進行備案。不論是更名和撤銷合同備案,都需要得到開發商的同意和,但撤銷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請之後才可以辦理。
2、如果有出售條件,是可以辦理轉按揭手續,首先是要取得銀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貸款的銀行提出申請,目前銀行一般情況下,不辦理轉按揭手續。一般是是房主自籌資金還清貸款,取出產證;這種方式對買方來說存在風險,一般不會被接受。
3、雖然管理部門規定二手房交易可以辦理轉按揭手續,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同銀行有不同規定,具體您還需要咨詢相關的銀行方面,據目前所知,只有建設銀行可以辦理按揭轉讓,二手房轉按揭業務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需要您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執行。
Ⅳ 房子貸款是不是要交一年以後才可以過戶
只要是有貸款的房子,是不可以過戶的,
詳細原因:
本人用房子做抵押貸款,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是不可以過戶的;
房子處於抵押狀態,相當於把產權抵押給銀行了,產權暫時屬於銀行;
只有本人還清銀行貸款,贖回產權,才可以公證過戶;
如果本人想提前還款,需要還款滿一年以上,才可以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總結:只有全款房或者沒有抵押出去的房子才可以過戶,有按揭或者用房子做貸款的,都不可以過戶。
Ⅳ 按揭未滿一年的房子可以賣嗎
房子能不能賣與按揭多久沒關系的,重要的是你現在拿到房產證沒有,沒拿到房產證就不能賣。
另外,因為你在按揭,還要看你當時簽的貸款合同裡面有沒有,不允許提前還款,或者提前還款要付違約金的條款。
有的銀行會開設這樣的霸王條款的。有的話,就有點麻煩了,就算你拿到房產證了,要賣的話還要付大筆違約金。
Ⅵ 房子有貸款還不到一年能賣嗎
可以賣!具體買賣流程如下: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賣方去銀行辦理解押手續;
4、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5、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水、電、氣、暖、物業費,原房主戶口必須遷出);
6、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
(6)貸款按揭房不滿一年可以轉讓嗎擴展閱讀:
房產交易也叫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交易是房地產交易主體之間以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作為交易對象所從事的市場交易活動。
房產交易是一種極其專業性的交易。房產交易的形式、種類很多,每一種交易都需要具備不同的條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辦理相關手續。
特別是在我國由於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許多房產權利並不規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轉,有些限制流轉,有些禁止流轉。
交易分類
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其次,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
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第三,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