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是男方買的,在房子貸款期間結婚,婚後男方還貸,但生活費用女方出,如果離婚房子是雙方共同的嗎
如果結婚前有婚前財產公證,那麼房子應該屬於男方,如果沒有,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很顯然,是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在沒公證的情況下算夫妻共同財產. 應該是不用財產公證也可以認定是男方的吧?!因為新婚姻法頒布實施後,原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條規定了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情況,但新婚姻法的精神卻是主張婚前個人財產就是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根據上述所給材料來看,婚前男方購買該房子所付的款項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男方用於還貸的錢和女方用於支付生活費的錢都屬於共同財產,該房子也因為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在夫妻離婚分割該房屋時,應先扣除婚前男方支付的房屋款。
Ⅱ 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約定收入各歸各,男方負責房貸,女方負責孩子及家庭所有開支
自願離婚協議書範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註: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註: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註: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於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註: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後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怎樣寫離婚協議書(附範本)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婚雖然離了,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由於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於離婚時女方往往由於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後追悔的情況。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後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女性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咨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男方協商,或者請律師居中調處,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請律師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再由雙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後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書範本
男方: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 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 元,雙方各分一半,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 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方於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債務由 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 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女方。鑒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 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Ⅲ 婚姻中男方承擔車貸,女兒承擔家庭生活費,離婚怎麼分車貸
婚姻中,男方承擔車貸,女方承擔家庭生活費。離婚之後還是平分你們的婚後共同財產。如果一方有過錯的話,法院會偏向沒有過錯的一方。
Ⅳ 新婚姻法離婚後男方要負擔女方生活費嗎
不需要的,婚姻法中沒有關於離婚後男方應當支付女方生活費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Ⅳ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男方用工資還貸,還貸後生活費所剩無幾,女方不給男方生活費,怎麼辦
你婚前買的房子,如果婚後未加入女方的名字,那麼就是你個人所有的房子,處於女方的角度,她當然會有點不樂意。因為你用你的工資還貸,她供你生活費,相當於兩個人一起還貸,可房子沒她的份,你想想看。
Ⅵ 如果離婚男方有貸款女方不知道怎麼辦,女方要承擔嗎
如果女方不知道,無需承擔。
共同債務必須具備兩個特徵:
一是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是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債務的認定:
1.首先應推定一方的借款為夫妻共同借款;2.如果一方能後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為個人借款則認定為個人借款;3.如果一方能夠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此筆借款沒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則認定為個人借款。
Ⅶ 婚前共同買房 婚後男方還款 女方負擔全部生活開支大家覺得合理嗎
第一,如果你現在考慮的是離婚的事,那你們的日子過不長。
第二,你們關於一人還貸一人養家的事很正常,但是如果男方還完房貸後還有剩餘,完全可以補貼家用,這個得你們兩個人商量,別指望著所謂的講道理,擺事實,容易傷感情。
第三,如果你掌控你們家的財政大權,絕對不會發生你所說的上述事件
Ⅷ 男方每個月應該給父母生活費嗎
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給父母生活費都是理所應當的,這段不需要懷疑,畢竟父母養育我們這么多年,年紀大了,我們交點生活費減輕他們的負擔是我們應做的事,但是應該雙方說明,畢竟男女雙方應該坦誠相對,彼此信任,.為這種事有隔閡就不好了。
Ⅸ 大多數男方還房貸女方承擔生活支出離婚財產怎麼分
好,如果不願意離婚,就想辦法挽救婚姻挽救家庭,讓對方打消離婚念頭,這屬於生活經驗問題而非法律問題。另外,就財產來說,《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