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公積金貸款後什麼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裡面的錢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通常是辦理貸款前先辦理提取,再辦理貸款,第一次提取後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提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 公積金貸款的第一次提取公積金應是什麼時候
條件符合就可以。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3. 哪一年制定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自己取出來
滿足公積金提取政策就可以取。廣州這邊的提取條件是:
【購房提取】
廣州市區內的房屋;需是自主住房;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均可提取。
【租房提取】
廣州市區內沒有自己的房子;廣州市區內租房自主;已在房屋管理中心備案的;需本人住房本人提取。
【還貸提取】
貸款購買廣州市區內自住房的。2014開始需先提取完購房的貸款本金,再申請利息。
4.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後,什麼時候能提取公積金
期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第一步:購房職工可以通過售房單位,或者也可到貸款承辦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咨詢辦理貸款的相關事宜,測算可貸額度和期限。
第二步:購房人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同時遞交相關資料復印件,同時攜帶原件備驗。
第三步:獲得批準的借款申請人在接到經辦人員通知後,按約定的時間到約定地點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文本。
第四步:辦理購房交易和抵押登記手續。
第五步:已辦妥手續的貸款由貸款承辦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資金直接劃轉借款人所購樓盤的售房單位指定的賬戶。
(二)期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證及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已繳納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自籌資金的憑據;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5)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6)公積金要求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