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住房貸款大調整,誰是最大的受益者
個人住房貸款大調整,對於還沒有辦理過個人住房貸款的工薪階級或者是中產階級他們的受益是最大的。因為這樣會減少他們的購房壓力。當然也間接的對於經濟以及消費,都有很大的影響。因為這樣老百姓就不會因為住房貸款壓力太大而減少消費。
最為重要的是老百姓自己本身,如果沒有太大的個人住房貸款的壓力,那麼對於自己的生活品質帶來很大的提升。因為這樣老百姓就會有閑錢來從事,進行其他的消費,而不是將自己所有的資產全部壓在住房貸款上面。所以這項調整本身就是既利國又利民的一項措施。
⑵ 為什麼國家要提升首套房貸款利率,這不是限制炒房,是限制那些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
這本來就是一把雙刃劍,在抑制炒房者的同時,對於真正有購房需求的人,也是一種傷害。說白了,這就是套路,直接把地價降下來,一家人只需買一套房,只要有房的,就不允許你再購房,這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⑶ 如何貸款炒房
貸款炒房不切實際的,目前要炒房,首先要貸款買房。
目前貸款購房主要有以下幾種:1、住房公積金貸款;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1、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於已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來說,貸款購房時,應該首選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補貼性質,貸款利率很低,不僅低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僅為商業銀行抵押貸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說,在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利率和銀行存款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辦理抵押和保險等相關 手續時收費減半。
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以上兩種貸款方式限於交納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員工使用,限定條件多,所以,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無緣申貸,但可以申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也就是銀行按揭貸款。只要您在貸款銀行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資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且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那麼就可申請使用銀行按揭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一般為10-29萬元,如果購房款超過這個限額,不足部分要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這兩種貸款合起來稱之為組合貸款。此項業務可由一個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統一辦理。組合貸款利率較為適中,貸款金額較大,因而較多被貸款者選用。
⑷ 如何炒房
炒房是一個新興名詞,是伴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而產生的投資行為。由於政策影響,房市攀升,一些人借機囤積房源,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慫恿大家買房,增大供應,進一步提升房價,轉手獲利,這一類的特殊投資行為被稱為炒房。
炒房的方式分為四種:
通過團體購房,以團購形式增強和開發商談判的能力,壓低價格整體買入,之後再以零售價格獲得回報。它類似於商品買賣中的批發與零售,其購房的目的是賺取零售時的差價。
通過新聞炒作、散布、傳播消息等手段形成房價上漲的假象,造成虛假的供求不平衡,影響房地產市場價格,再通過房地產交易獲取利潤。這與房地產市場不規范,市場信息不透明,缺乏必要的監管機制,對虛假廣告打擊不力密切相關。一些媒體、開發商為牟利而聯合炒作,也讓這種行為屢能得逞。
將市場即將發生變動的意思向不特定的人傳播是這種行為必要的構成要件。它的行為特徵和目的與證券市場中惡意散布、製造虛隔信息操縱市場行為類似,並違背《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法律的規定,應當用法律對其進行制約。
虛假交易。包括開發商的洗售行為以及炒房團的相對委託行為。開發商的洗售行為是指開發商以獲取利益為目的,由其內部人員或僱傭外部人員,以炒房者名義通過虛假交易製造房地產市場假象、誘騙他人作出錯誤的房產投資。其手法是開發商先預售或銷售部分商品房(期房),由預炒房先安排好的同夥(炒房者)配合買進,繼而退還開發商,取回價款。這種行為是一種不改變實質所有人而對同一商品房(期房)賣出後又買回的操縱行為。
所謂實質所有權人是相對於名義所有權人的一個概念,它是指盡管商品房(期房)並非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但是以自己的資金購買的商品房(期房)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享有該商品房(期房)的權益的人。他們的行為或許會在開發商和炒房者的產權登記上發生移轉,但事實上依然是由開發商控制與支配,這種情況下只是名義所有權的轉讓或名義所有權人的變更,不屬於轉移實質所有權的商品房買賣。開發商的這種行為與《證券法》中的操縱市場行為中的洗售(washsale)十分相似,也稱為"沖洗買賣"。
一些炒房團(包括個別炒房者)以實際交易操縱的方式炒高房地產。炒房團利用其資金優勢買進某一樓盤,使散戶產生錯覺,誤以為交易活躍、房地產市場價格上漲,盲目跟進;而炒房團趁機拋售從中牟取暴利。其行為方式類似於證券法的實際交易型的操縱市場行為。
⑸ 貸款炒房的人,貸款未還清不是房子就不能賣嗎,那他們還怎麼在一兩年內把房子賣出去獲利
貸款未還清房子確實不能賣,但是提前還款解除抵押就能賣了。
一般是拿下家的首付,不夠再借錢來籌錢解押。
舉個例子:
假設一套總價100W的房子,首付30W,貸款70W
2年後總價達到120W,貸款還了17W,利息10W,本金還7W,還要還63W
這時候下家首付是36W(一般會比上家高一些),還差63-36=27W才能解押。
這時候找下家借也好,找親戚朋友借也好,再找貸款也罷,總之肯定要籌到27W完成解押
一般是雙方加中介一起想辦法籌錢,全額墊資幫上家完成解押也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事情,特別是北上廣這些房價感人的大城市。
接下來的流程就是 房產解押-辦理過戶-房產抵押貸款,房東拿到錢120-36(首付)=84W後再把借的錢27W還了,手頭的錢剩57W,減去貸款17W和首付30W,凈賺10W。
凈賺10W看起來比較少,是例子數據問題,比如如果房價漲到140W,就是凈賺30W。如果總價300W,那就是凈賺90W。
由於解押大概要15天,所以需要解押的話整個流程會很長,前後得一個半月到2個月。
(有人說沒考慮利息,就補上考慮利息的情況,感謝各位補充讓答案變得更准確)
⑹ 房貸那麼高,那麼炒房的人是怎麼賺錢的呢
您好!其實炒房的人賺錢的原理和一般買賣賺錢的原理是一模一樣的,也就是「低進高出」四個字。只要房價處於上漲區間,房價再高,炒房也能賺錢。買價值100萬元的房子,只要能賣出120萬元,就賺大了;買價值1000萬元的房子,只要能賣1100萬元,同樣賺得盆滿缽滿。謝謝閱讀!
⑺ 個人怎樣炒房
首先炒房就必須要幾個人,人數一般在兩位數,而且還要有一定的資金,不必太多,一人100多萬足矣。然後是選地段,當然這個地段不是說好壞,而是選還沒怎麼被其他炒房團炒過的地段。而且要有充足的房源,一般至少要上百套。
並且如果是一個人可以找升值空間比較大的地方比較超值的地方的,在買過來之後可以出租,用租金支付月供,然後找個達到自己心裡價位的時機出手就可以,資金根據情況來說,只要夠首付就可以。
炒房的主要目的是獲利,因此如何獲利,應成為劃分炒房行為的一個基本標准,從牟利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幾種炒作房屋的行為:
一是通過團體購房,以團購形式增強和開發商談判的能力,壓低價格整體買入,之後再以零售價格獲得回報。它類似於商品買賣中的批發與零售,其購房的目的是賺取零售時的差價。
二是通過新聞炒作、散布、傳播消息等手段形成房價上漲的假象,造成虛假的供求不平衡,影響房地產市場價格,再通過房地產交易獲取利潤。這與房地產市場不規范,市場信息不透明,缺乏必要的監管機制,對虛假廣告打擊不力密切相關。一些媒體、開發商為牟利而聯合炒作,也讓這種行為屢能得逞。
⑻ 貸款買房炒房
你這屬於惡意欠款 銀行直接去法院起訴 然後拍賣你的房子 拍賣出來的價格跟你沒有關系 高出來的錢 跟你沒關系 如果低於你欠的額度 那還需要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炒房是先低價購房 然後高價出售!!!!!
⑼ 個人住房貸款大調整會不會引發一波買房高潮
每一次關於房價或者房稅貸款的調整,都會掀起一陣輿論的熱潮,但是買不起房的人還是買不起房,要買房的只是照常進行自己的計劃。所以這一次的調整,應該也還是老樣子。
一股份行中層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對銀行來說,小微企業貸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利率都主要是根據供求關系確定,受基準利率影響較少,銀行一般會先確定貸款實際利率,然後再貸款合同上倒推實際利率與基準利率的倍數關系來填寫貸款合同。因此,即便今後新發放貸款要求以LPR為定價基準,但實際情況中短期內對此類貸款影響較小。
⑽ 抵押房產貸款炒房 很賺但是搞不好就犯罪了
最近北京開始盛傳這樣的一種模式,將自己的房子辦理抵押貸款,貸出來的錢再用來炒房。老房子不用動,還可以再賺一套房。
不僅如此,在巨大的投資收益面前,一連串規則、限制被一一打破。無論你有沒有存款,無論你的收入夠不夠,無論你貸款要干什麼,只要你在北京有套房就成,剩下的材料都有專人搞定。
抵押房產炒房的操作辦法?
第一步,將已有的房產抵押。
根據市場上一些擔保公司介紹,房屋抵押流程是先由評估公司對房子估值,評估價常常是市值的八五折,比如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評估價是500萬元。
房主只需要向擔保公司提供身份、工作、收入、財產等證明材料,交由銀行審核辦理消費貸款;一旦審核通過,再辦理抵押登記;最後,銀行放款,一般銀行最高會提供評估價70%的貸款,所以這套房子最終貸出350萬元。
這其中,想要順利拿到貸款,需要支付一筆高額的費用。擔保公司會從中抽取2.8%的服務費,以貸款350萬為例,服務費就是9.8萬元。同時,也要繳納400元左右評估費。
第二步,將消費貸以其他方式貸出。
消費貸是專款專用,一般只能用來房屋裝修、購買傢具和工藝品等。所以,從一開始,貸款用途就不是買房,而是裝修、買工藝品等;最終銀行放款後,這筆錢也不是打入客戶個人賬戶,而是一家商貿公司的賬戶。
比如某銀行一位工作人員就作出如此提示:「原則上不允許用來買房,但你可以找個賣紅木傢具、工藝品的第三方公司,銀行把錢先打給它、再轉給你,你就可以買房了。」
第三步:拿到錢再去買房。
這又回到我們一開始說的情況,以北五環一套市值500萬元的房子為例,經過評估和面簽,這套房子能貸出300萬元,貸款期限30年,月供約1.8萬元。
300萬元全款買房,保守預計10年內總價能漲到800萬元,屆時出手賣掉。扣除前十年還清的218萬元貸款、需一次性還清的253萬元剩餘貸款和房屋抵押中近10萬元的費用,依舊穩賺300萬元。
雖然現在有很多的中介來幫你操作,中間的很多東西都可以偽造,但是購房指南還是在此提醒一句,抵押房產獲取消費貸,真的不可以用來買房,搞不好會有刑事責任。
具體而言,消費貸買房都有哪些風險呢?
一是違約風險,由於消費貸款是「專款專用」,如果將申請的貸款轉而購房,銀行不僅可能會要求買房者提前還款,還可能根據「借款合同」追究其他違約責任;
二是信用風險,在買房者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況下,銀行可能會據此對買房者的信用進行不良記錄;
三是刑事責任風險,在買房者向銀行申請消費貸款時,一般需要向銀行提供消費合同,而買房者一旦向銀行出具了虛假的消費合同騙取銀行放貸,根據相關法律,需承擔刑事責任。
據《刑法》第175條之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要知道,消費貸買房涉及到的利益方包括購房者、銀行、擔保公司、房屋中介等,而其中購房者和銀行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信用、資金甚至法律責任的風險。
所以,買房者的騙貸行為一旦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5-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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