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
㈡ 女朋友的父母自己要買房子住,讓我女朋友也幫著他們還貸款,怎麼辦啊
我覺得你好自私,她父母想有房子離你們近點,也是想幫你們,沒什麼不好,你們還可以繼續努力,為什麼不讓他們過的好一點,想想看,誰的父母容易了,你應該支持她才對。
㈢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管是男方的父母還是女方的父母,只要幫助還房貸,這將成為婚後共同財產。
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㈣ 未婚女兒要不要幫還房貸
你這個題目出的有一點不明白,離婚女兒要不要幫還房貸?你是要幫你的父母還房貸,還是當你的對象還房貸?幫里的父母那你是應該的,幫里的未婚夫,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也沒有那個必要還,你領結婚證,你們那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你完全可以幫他們還,那不是幫他們,那是幫你自己,這個房子屬於你們小兩口的,戶口本上必須要寫上你的名字,那你就應該幫助還房貸,有那個責任幫還房貸
㈤ 結婚後,女兒應該幫娘家還貸款嗎為什麼
幫人有底線和原則,若兄弟爭氣,把事當事搞,遇到大事,像買房子,創業類的,肯定幫。若兄弟不爭氣,絕對不幫,救急不救窮的原則。但是父母得贍養,每月一千生活費夠了,至於他們怎麼花就是他們的事,只要他們開心就好。
㈥ 子女買房貸款,父母協助還款,現在父母自己買房還能申請貸款嗎
七種哪一種你不會看啊?你是不是搞事情?他屬於哪一種人家自己不會分辨?又不了解人傢具體情況怎麼確定哪一種?拒絕我那麼多條你要干什麼,都是雞蛋里挑骨頭。說吧你想怎麼樣?
可以,不過首付很高60%
認定二套房標准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貸款流程
⑴ 購房人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房屋買賣合同;
⑵ 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⑶ 買賣雙方到貸款銀行指定(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房屋評估;
⑷ 律師事務所對借款人的資信證明材料和評估報告進行鑒證、調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見書》;
⑸ 貸款銀行進行審批,通知借款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
⑹ 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戶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⑺ 購房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借款合同;
⑻ 買賣雙方將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送交貸款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⑼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根據借款合同劃付資金;
⑽ 借款人按月還款;
⑾ 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解除抵押擔保。
㈦ 未婚女性父母付首付按揭買房,貸款人為子女,父母幫忙一起還貸,婚後如何避免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還貸是婚後行為啊,是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父母只是幫著還貸,大部分還是要你們夫妻還款的吧。想不讓男方擁有房產部分所有權,你可以明確要求他簽下書面證據,如果想偷偷的坑他,就把還款的錢給你父母,讓他們還,保留打款證據。
你們還是離婚吧,這樣的夫妻有什麼意思!
㈧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㈨ 沒嫁出去之前,我幫父母還貸款又還利息,每年過節什麼的,還給紅包送禮物......
這是老思想,重男輕女,女兒即使為家付出再多也是應該的。當然,也分父母的,不過咱修下這樣的父母有什麼辦法呢。一好搭兩好,以後長點心吧。
㈩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除父母還房貸當然不是共同財產了,不過一般情況下,很少會有人去幫父母還房貸的,尤其是結婚以後,結婚前化還是可能的,婚後一般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