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自己的身份證給別人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啥風險
在了解貸款擔保人所存在的風險之前,我們不妨先了解下,擔保貸款有哪幾種形式及義務。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應該具有的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二、貸款擔保人有哪些風險?
1.影響擔保人自身的額度及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現了逾期且無法返還時,此時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也會收到相應的印象,在後期擔保人申請貸款時,它所擔保的債務會視同自身的債項影響自身在後期的貸款。
2.擔保人對借款人有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作為擔保人,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擔保人就必須為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
【法律意見】
保證人是指根據保證合同的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當事人。基於保證人所承擔的保證責任是一種經濟責任,因此,只有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民事主體才能充當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⑵ 做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做貸款擔保人是有風險的。不論是給你的直系親屬還是你的摯友做擔保都有風險。
1、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
2、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3、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4、一旦借款人負債累累無力償還,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負全部償還責任。
⑶ 擔保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⑷ 做貸款擔保人有風險嗎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
(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提醒大家,雖然擔保人是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承擔償還責任,但是作為擔保人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也是具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在做擔保人是一定要仔細考慮清楚自己能否承擔責任,以免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
⑸ 跟別人擔保有什麼風險個人無抵押貸款的那種
貸款人無還款能力時 擔保人需負責替貸款人還清貸款款項
所以替別人做擔保 首先必須清楚了解此人的還款能力 個人信譽等
一般如果是親朋好友 擔保自然是友情幫助 免費的
如果是給它人有償擔保 比如諾諾鎊客上 可以收取6%的擔保費用
不過前提依然是 你必須對於貸款人的還款能力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