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人無力償還其配偶有連帶責任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的債務均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配偶是要承擔共同給付責任的。
但如果另一方並不知情,並且貸款用於非法目的,不屬於共同財產所有,配偶方則無需承擔連帶責任。
B.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不還貸怎麼辦
達成你的目的,未必不可以。一、收起書面證據:當初還貸在銀行,簽訂抵押合同時,是否有你前妻名字,有的話,她毫無疑問需要補償你。其次婚後雙方有無書面協定,還貸為兩人工程承擔,若是,則她必須為此負責。二、婚後雙方有無做過財產公證,若房產權利人定為雙方共有財產,則權利與義務需公平,公證才可。她放棄房產,則你就追不到補償了。
題外話:離婚,畢竟是生活下策,離婚——傷害最大的還是女人,這點錢,若能要回來,你不妨在以其他方式(就算補償)給她,也不算我白說了。
C. 夫妻共簽貸款老公被捕老婆無力償還怎麼辦
1是把你們現有的財產查封拍賣還債。2是加重你老公的刑罰。
D. 兩夫妻貸款假如無力償還雙方的父母賬戶會不會被凍結
您好,如果雙方父母不是擔保人,不會凍結父母賬戶。
E. 夫妻共同借貸款,男方坐牢,女方無力償還,怎麼辦
把房子賣掉,這是最好的,賣不掉就讓銀行去起訴你,讓法院拍賣掉,但是價格會很低的。
F.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協議離婚後由一方還貸款,如果還不上,怎麼辦
這種情況幾乎只出現在設想中!因為還沒到「還不上」前,離婚時分割財產就已經需要定下來房子的歸屬問題了!
如果他和她離婚前已經交了20萬,也就是對於房子,兩人各擁有10萬,離婚時如果他要房子,就需要先拿出10萬(具體金額還需評估市價)給她,之後才能獨立擁有房子並且償還房貸,如果這個錢都出得起,怎麼可能還不上區區房貸呢?
如果雙方都拿不出這10萬給對方,決定先暫時共同擁有房子,那就不存在後面的一方還貸款。
如果雙方都拿不出這10萬給對方,也不想共同擁有房子,就只能變賣折現後,兩人分變賣房子的錢,那就不存在後面的一方還貸款。
除非第一種情況中,他原本拿出給前妻的錢後仍然有能力還貸,但剛好就被騙錢導致傾家盪產,無力還貸!那情況就和第三種情況下差不多,變賣房子。
變賣房子能拿到多少錢呢?例如交了20萬已經交夠20%的房貸了,如果房子能賣100萬,變賣房子自己就能得20萬。
G. 夫妻一方借貸無力償還會對另一個造成什麼影響
銀行起訴一般會將夫妻作為共同被告,查封時肯定會一並查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