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個住房公積金可以同時貸款買兩個房子嗎
不可以同時貸款買兩個房子。
買房人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如果第一套住房選擇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在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時,只能選擇商業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B. 公積金買房貸款和公積金裝修貸款可以同時貸嗎
當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能全部滿足貸款需求時怎麼辦借款人申請公積金的額度不能完全滿足其貸款需求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即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商業性貸款的首付款成數、期限和還款方式應當與公積金貸款保持一致!謝謝,很樂意為您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C. 已經在銀行有個人貸款的同時,還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貸款購買房子要比商業貸款劃算很多,不過辦理之前建議大家先提前了解所需的條件,那麼名下有貸款還能用公積金貸如果借貸人名下已經有公積金貸款,並且未還清的情況下是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果已經還清,還屬於第二次使用的話,是可以的。D. 能否用兩個人的公積金同時還房貸!~
完全可以,我就是夫妻共同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但是——
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辦理過程中有一系列嚴格的審核手續,你先應對開發商的「五證」進行核實,因為公積金貸款不但看你的情況,還要審核開發商的資質。以下是要求和手續: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章 貸款條件
第六條 (借款人的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工,可以經申請成為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二)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三)所購買的房屋符合市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四)購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於規定比例;
(五)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六)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前款第(三)項中的建築設計標准、第(四)項中的規定比例由市公積金中心擬訂,經上海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戶成員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擔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戶成員需要作為共同借款人的,必須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第八條 (貸款期限)
每項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並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離休或者退休時間後的5年。
共同借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並不長於其中最年輕者法定離休或者退休時間後的5年。
借款人的申請期限短於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最長期限的,貸款期限以申請期限為准。
第九條 (貸款限額標准)
每項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不得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三)不得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得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共同借款的,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貸款限額按各借款人分別計算後的總和為准,其中,第(三)項中各借款人的貸款期限,當申請期限短於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最長期限時,以申請期限為准;當申請期限長於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最長期限時,以最長期限為准。
本條第一款中的倍數、比例和最高貸款額度,由市公積金中心擬定,報經上海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貸款金額的計算方法)
每項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金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第九條規定的限額標准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意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第十一條 (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利率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每月還款額的計算方法)
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選擇按照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或者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方法計算每月還款額。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三條 (借款申請的提出)
借款人應當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和本市城鎮常住戶口證明;
(二)房屋買賣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對材料齊備的借款申請應當予以受理。
第十四條 (借款申請的審批)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借款申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受理時間的先後順序,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當申請借款的金額已超出當年貸款資金的計劃額度時,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允許申請人辦理預申請手續,待下一年度公積金貸款開始發放時,由市公積金中心按照受理預申請時間的先後順序,優先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貸款手續的辦理)
在准予貸款決定書規定的有效期內,借款人可以選擇任何一家公積金貸款受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向受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時,借款人應當提供准予貸款決定書。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的簽訂和主要內容)
受託銀行與借款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公積金借款合同。公積金借款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貸款人、受託銀行的名稱和住所;
(三)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
(四)貸款資金的支付時間;
(五)貸款償還方式、每月還款額的計算方法;
(六)擔保方式和擔保范圍;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示範文本由市公積金中心制定,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第十七條 (貸款資金的支付)
受託銀行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以轉帳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支付給房屋出售人。
第十八條 (貸款本息的償還方式)
除現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戶成員和非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但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
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借款人,應當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並由受託銀行以轉帳方式代為辦理提取手續。
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申請審批手續,可以在借款申請審批時一並辦理,也可以在還款期間辦理。
E. 請問住房公積金貸款買首套房,可以夫妻兩個人一起貸款嗎兩個人都是住房公積金
由於各城市相關政策有所不同,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業務的具體規定,建議您與當地貸前部門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