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用社銀行貸款聯保老公提出離婚我該怎麼辦
有什麼關系嗎?沒看明白
❷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現在要離婚該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婚前一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是在審查其資信及還款能力的基礎上才同意貸款的,其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合同相對人,故離婚後應由其繼續承擔還款義務。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❸ 夫妻銀行有共同貸款,現在感情破裂要離婚,經過商量丈夫願一人承擔銀行貸款,請問法律允許嗎謝謝各位
您好,如果雙方協商好,一方願意承擔全部貸款,法律上是允許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❹ 夫妻共同貸款妻子是第一貸款人,我們現在要離婚,貸款怎麼還
夫妻共同貸款妻子是第一貸款人,現在要離婚,雙方協商還款,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即使法院判決後,銀行也有權主張離婚後的雙方按貸款合同約定還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❺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現在要離婚該怎麼辦
貸款並不影響你們離婚呀貸款是貸款離婚是離婚。如果是你們各自不同的財產上有貸款的話那完全不影響如果是你們共同財產上的貸款的話只要在離婚協議上去做具體的分割就好了比如說你們名下各有一輛車子但是同時都在還車貸。這種情況下只要你這邊。沒有對對方的財產和貸款有任何意見的話,還是在離婚協議上去簡單約定一下各還各的貸款各自擁有各自的車輛。或者是比如你們有共同的一間房的房貸那這個時候的話你們在離婚協議上就要明確說明這個房子的房貸以後是該怎樣扣款。最後這套房子的產權各佔多少比例或者是乾脆就是墊資直接把這套房子。還完貸款變現然後把各自的那部分應得部分拿走。
❻ 夫妻雙方有共同貸款 要離婚該怎麼辦
❼ 夫妻貸款,用保險貸款如果離婚必須是投保人自己還嗎
您好 朋友
只要是在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
基本用於共同生活的
對方都是知曉的
那麼都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 最好要共同償還的
❽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方法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的存款屬於共同財產,而相應的借款或者貸款屬於共同的債務,倆人離婚後,婚前的借款或者貸款還要兩人共同償還,如果你前夫不履行還款義務,你可以把他起訴到人民法院,來強制執行,這樣才能保證你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❾ 夫妻替人擔保貸款 現在要離婚了 可以寫協議讓男方自己承擔嗎
如果是夫妻二人共同擔保,則離婚後,二人仍需共同承擔擔保責任。
未經債權人同意,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由男方自己承擔的內容是無效的。
❿ 聯保貸款夫妻簽字離婚還有關系
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債權或者是債務關系,基本屬於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即使離婚了,也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