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給兒子婚後貸款買房,寫父子兩個人的名字,兒媳有份嗎
從法律上來說房子沒份,但是離婚男方需要給女方補償款
② 父母購房用兒子兒媳的名義辦理按揭貸款,現在兒子兒媳離婚房子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老人怎麼辦
如你所述的這種情況,樓上那位叫「天津市劉律師」所說的是沒錯的。要確認這房產是你父母的,必須在你們的離婚訴訟前先向法院提起該房產的產權所屬,向法院說明當初只是為了取得「按揭貸款」而將房產寫在「兒子兒媳」的名下。
當然,在起訴時,你父母應該提供「首付及月供都是父母支付的」、「有證人證明只是用兒子兒媳的名字辦理按揭,其實並不是贈予或借貸給兒子兒媳買房」、包括「父母有支付首付款的收據復印件及每月還款的ATM機列印的回執單」的證據,同時向審理法官說明「房屋是父母裝修並居住」的事實。
如果有必要,就請位律師幫助吧。
在上述訴訟結束後,你們夫妻再打離婚的官司。
③ 父親的房子去銀行貸款來的錢,可以用去以兒子名義買或者兒媳名義買新的房子嗎新房是公寓有不同要求嗎
你父親的房子拿去銀行抵押貸來的款,有貸款用途的具體規定,如果你拿去進行購買房產的話,最好不要走銀行轉款,這種方式最好以現金的方式,因為通過銀行轉款的話,嗯,轉到你或者你那個媳婦的這個賬號裡面去買房產的話,銀行會查的出來。有可能通知你提前還款。你只要有錢就可以,兒子或者兒媳婦的名義來去買房,只是說這個錢最好不要是通過銀行轉款,把你原來的貸款轉過來買房
④ 貸款買房兒子是主貸父母是附帶兒媳婦想加名需要通知父母嗎
貸款買房兒子是主貸方,父母是附貸方,媳婦想要加盟的話,是需要通知父母的,這是有一定手續。
⑤ 子女買房父母出錢 是贈與還是借貸
算是贈與。
一、贈與過戶
1、費用 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⑶契稅的徵收 不論房產什麼情況都需要徵收全額契稅
其他費用和正常過戶都一樣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賣方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一套、買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產權 證復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經過地稅局直接可以過戶。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不過還需要公證書原件一份。
二、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父母貸款給兒媳買房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⑥ 父母貸款買了房,房產證還沒辦,將來辦房產證時能加兒子和兒媳婦的名字嗎
1、這個是可以的;
2、到時候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
3、到時候把手續帶齊即可。
⑦ 父母帶款買房,但是是兒子和兒媳婦還房貸,怎麼保證兒媳婦的權利
貸款買房,但是是兒子和兒媳婦還房貸,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兒子和兒媳婦的房子
⑧ 父母貨款給兒子買房,貸款還沒還清,父母還得還貨,兒媳非要加名字那該怎麼辦
這樣的兒媳能要嘛?還沒結婚就提前想著離婚,這是為了錢去的,一旦加了她名字,將來凡事都聽她的,提前牽著你們鼻子走,只要不如她的意,她就離婚,所以不能答應,不講道理就是人品極差,她的家長就是這種人。
⑨ 父母貸款買房怎麼寫兒子兒媳名字
你好。婚後房產改為兒子兒媳的名字,應視為是將該房屋贈與給了兒子兒媳。婚後讓兒子寫的首付款欠條,應證明是在改名字之前所寫。如果是改名字之後所寫,那麼還需要證明兒媳對此知情並同意。如果能夠做到的話,是可以要回收首付的。否則的話,兒媳完全可以主張:改名字即為贈與,且贈與完成,事後寫收條是兒子與父母之間串通作假,非真實意思表示。這種情況下要回首付就很難了。法律不保護不誠信的行為,因此如果是因為兒子兒媳離婚就出爾反爾,法律也是不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