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買房我一個人出的首付,以後房貸夫妻共同還款,如果離婚了房子怎麼分
婚後買房,無論是一個人出的首付,還是夫妻兩個人出的首付,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房屋應該平均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⑵ 婚後我和妻子買房~我出的房屋首付,但是共同還款
你這個房子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計算!!
1、房子屬於婚後購房,也就是屬於夫妻購房,相信你和你老婆一人一本產證,並且上面有共同擁有人;
2、首付金額你無法證明是你一個人支付的,這個就要看你老婆怎麼說了;
3、還款這個可以在貸款銀行查證,還款記錄有記載,你可以調取還款記錄作為證據,不過影響不會很大;
4、法院把房子歸屬權認定後有房子所有人還款,當然貸款總額的一半要補償給房屋歸屬人;
5、蘇州曾經的相同案例(本人經手)判決結果:未還款部分雙方平均攤還,增值部分雙方共有,女方賠償男方兩年內還款的80%;
本人經歷過類似案件,如果有所不同,可以追問!!!
⑶ 請問婚前買房子首付款男方付款,還貸兩個人一起還,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依據以上規定處理。
⑷ 結婚之前買了一套房,自己付了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 結婚之前買了一套房,自己付了首付,如果房產證只有我的名字,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那麼房產權屬於你個人所有。其中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兩人平均分割。你給付對方應得金額。
2 如果房產證是夫妻共同名字,房產權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一人一半。
3 可以不做財產公正,房產證已經具有足夠法律效力。
⑸ 夫妻兩個人買房子首付,還貸款都是老公,那房子是不是跟老婆就沒關系了
買房時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期間無論是誰還的,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跟妻子當然有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