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生可以在婚前將名下按揭房過戶給父母嗎
有房貸的房子不能辦理過戶,房產證不能辦理過戶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49條規定,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換、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根據以上規定,在未清繳房屋貸款或取得抵押權人(即銀行)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對房屋的產權進行變更的。
㈡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如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一方所有,可以進行協議處理;不能進行協議處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㈢ 女生婚前父母給貸款買房,如何避免如發生意外,房子繼承人變成老公
自己完全手寫立個遺囑,寫明房產由父母繼承。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一個公證遺囑,這樣效力最高
另外如果房產婚後還貸款,如果男方出資了,萬一離婚可以要求還款和增值部分的補償。這個需要寫夫妻財產協議,寫明婚後女方或者女方父母還款,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男方不得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㈣ 婚前女方按揭買房婚後女方父母還了全部貸款
婚前女方按揭買房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還款。父母沒有還款義務。
㈤ 女孩婚前買房,父母付首付,孩子還貸款,加父母名字好嗎
女孩婚前買的房子,父母付的首付的錢,孩子還貸款,我認為加父母名字是比較好的選擇,這樣證明是女孩和父母的婚前財產,並不是女孩結婚後的夫妻公共財產。
㈥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買房,並還貸款,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會不會被認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雙方之間沒有明確的協議的話,婚後的所貸款的部分,應該是屬於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財產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女方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因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體 財產分配與擁有情形時,較清楚是去 去 問哈 律-師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
㈦ 女生婚前貸款買房好嗎
婚前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問題: 1、分清楚各方出資的錢款需要分清楚雙方在辦理貸款買房的時候各自花費了多少錢,以免日後產生糾紛。除此之外,有的情侶在婚前買房的時候,其父母會為其提供幫助,這筆錢款也是需要分清楚的,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情況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也就無法追回錢款。 2、清楚自己的具體狀況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對貸款的申請人會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條件不符合,貸款申請就可能會被拒絕。也就是說,如果情侶想在結婚前買房,那就要保證自己本身的信用記錄是良好的,並且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等。一旦一方不符合條件,貸款只能由另一方辦理,日後的還貸也將成為一方的債務,這樣的話就很容易引起糾紛。 3、確定好主貸人和次貸人一般來說,在簽訂銀行的借款合同時,男女雙方中只能有一方作為「貸款人」被記錄,另一方只能作為「共同貸款人」被記錄,這就涉及到「主貸人」和「次貸人」的確定問題。由於銀行在審批貸款的時候會參考申請人的收入和年齡,以確定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所以,建議在確定主貸人時較好選擇收入較高,年齡較小的那一方,以免貸款受到影響。 4、協商好還款方式要知道,會辦理婚前貸款買房的人大多是年輕人,可是各種各樣的社交活動,加上日常開銷,這都會是一筆筆不小的開支,很可能發生日後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因此兩個人需要提前商議還款的問題。房屋貸款到底是兩個人共同還款,還是一方獨自承擔,往後的收入應如何進行合理安排,這些都需要雙方提前協商好。
㈧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㈨ 女方在婚前父母用商貸買了套房子,寫著女兒的名字,本身這個貸款是由女兒在還,但是婚後由女方父母還貸款
按你說的情況,如果女方父母明確表示這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這個房子就是女方的,屬於婚前財產,男方不得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如果女方父母表示這是送給夫妻雙方的話,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