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妻子名義貸款幫丈夫做生意債務應由誰還
妻子以自己的名義貸款,幫丈夫做生意。這筆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因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㈡ 如果女方貸款給男方做生意,債務沒還就離婚了,那離婚後的債務應該由誰來償還
雙方共同債務,均有還款義務。
㈢ 夫妻離婚,貸款誰還
夫妻之間貸款誰還,這要看是不是在夫妻存續期間貸的款,如果是婚姻期間貸款的話,當然是由雙方一起來還貸,或者雙方共同協商。
㈣ 婚內夫妻做生意借款,離婚後怎麼償還
我回答你第二個問題,如何不還的話,他在起訴的時候可以財產保全。
法院在裁判後,可以要求你幾日內還錢,不還錢會產生遲延履行利息。同時會根據債權人(借給你們錢的人)的申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
㈤ 婚內夫妻做生意借款,離婚後怎麼償還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㈥ 夫妻做生意虧損,離婚的時候債務該如何承擔
您好,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您所述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屬於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㈦ 婚後老公貸款做生意賠了,可是我並不知情,現在我們離婚法律上我有責任幫他還嗎
就你說的情況需要確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你無需承擔,如果是 共同債務你需要承擔。
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 案件法律適用的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㈧ 丈夫周轉生意借錢,夫妻離婚共同債務怎麼還
做生意周轉借款,就是用於家庭生活,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雙方應當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㈨ 夫妻銀行貸款後離婚這個債務怎麼辦
債務應該有兩個人共同承擔,具體情況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㈩ 夫妻雙方存續期間貸款經營生意20萬元,現夫妻離婚,法院判決債務歸女方所有,請問銀行還會找男方嗎是
銀行要根椐法院判決找到現在的債務人收回貸款,如果銀行要找到男方,男方只要把法院判決書給銀行看,根椐法院判決,銀行債務由女方全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