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方婚前貸款婚後續貸需要女方簽字嗎
這樣是為了讓女方認可男方在銀行的貸款行為。這樣的話,這個貸款就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了,以後夫妻雙方都有清償債務的義務。
❷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後還是個人自己還貸。是屬於共同財產嗎
首付部分是你的婚前私有財產,貸款的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你老婆不參與還貸,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❸ 老婆婚前貸款結婚後老公信用不良可以續貸嗎
按照銀監會新發布的《人民共和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理》,申請個人貸款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是「申請人必須是信用良好,無重大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這個重大的解釋是,一般是按月歸還的貸款或則,不要有超過三期的欠款記錄。如果超過了,你作為妻子的共同借款人,在銀行是很難通過審核的
❹ 婚前貸款,婚後續貸,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
這種情況的債務屬性判斷,就是婚前貸款屬於婚前債務,婚後續貸的,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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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款,資產怎麼算
婚後共同還款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1)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❻ 婚前以個人名義貸款,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如何分配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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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後仍繼續還款,算共同財產嗎
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7)婚前個人貸款婚後續貸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