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死了欠下的貸款誰來還
老公所欠貸款應屬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
首先要明確當時的借款用途,是用於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還是用於個人的不正當用途。其次,要區分現在哪些屬於丈夫的遺產。妻子的銀行存款不一定會被用來抵貸款。具體的案情分析和應對措施可直聯對類似案例還是有一定的操作經驗。
一般來說,老公死後,其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但如果系死者生前與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借,則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負債,死者的配偶有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
要看其銀行貸款是否用於家庭事業等綜合考慮。另外有一個遺產的受繼承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這要分兩種情況
1、若該借款用於家庭開支,則該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老公死後,,其債務的一半由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或遺贈人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2、若該借款非用於家庭開支,則該債務非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借款用其個人財產予以償還。
⑵ 夫妻時候貸的款,但又離婚了,突然貸款人死亡,還需還款嗎
貸款時候夫妻雙方都知情的情況下,夫妻一方死亡,另外一個有承擔債務的責任
⑶ 丈夫貸款後死了,妻子要承擔這個債務嗎
你好,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配偶要承擔還款責任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一不知情,二所有債務沒有用於家庭消費,證明任何一條基本都不可能。
⑷ 夫妻一方借款後意外死亡債務還要還嗎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財產都是共同財產。那麼債務呢?債務是不是也是兩個人該共同承擔的,當其中一方死亡後,其配偶是否應該為債務人還債呢?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這一條可以通過目的性擴大解釋為:婚姻關系解除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借款者如果是以個人名義借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關系另一方認可),那麼未死亡一方則須對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有義務償還的。如果死亡一方以個人名義借個人之債的。那麼另一方當然沒有義務償還(《合同法》規定,雙方合同不得對抗第三方)。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⑸ 貸款人死了配偶要還嗎
你好,是需要還的,一般分為三種償還責任制
第一就是配偶償還,對於配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應該承擔債務責任。
第二就是子女償還,如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第三就是繼承人償還,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
⑹ 夫妻共同債務,丈夫死後妻子要還嗎
屬於共同債務的部分可以找妻子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zd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回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答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⑺ 丈夫在銀行貸款妻子也簽字了,現在丈夫去世妻子要還款嗎
你好,銀行貸款的貸款人死亡後,如果有遺產卻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在遺產的份額內歸還;如果遺產有繼承人並繼承了該遺產,由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如果繼承人沒有還款能力,則由擔保人還款。
現在的情形是,貸款屬於夫婦雙方共同貸款,即便當初妻子沒有在丈夫的貸款文書上簽字,也要在繼承遺產范圍內繼續償還,何況還簽字了呢。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
⑻ 老公用我的身份證貸款,後來他死亡了,我嫁人了還需要還款嗎
是的,若是用你的名義,你當然需要償還了,此外,你若是也簽字並且知道並允許情況下,當然還了
⑼ 夫妻共同貸款另外一個人死了怎麼還
共同貸款么顧名思義兩個人還,其中一個死了么,自然而然就是沒死的那個還。。
⑽ 老公死了,老婆也知道貸款,那貸款由她還嗎
公死了,老婆也知道貸款,那貸款由她還嗎如果這個貸款用途是家庭開銷,那得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