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② 我已婚'想貸款買房給自己父母'並想寫父母名字行嗎在對象不知道的這事
寫父母名字完全沒問題,但你不想讓老婆知道。
問題來了。。。。。
你是想貸款給你父母買房子,已婚向銀行貸款,必須有夫妻雙方的簽字。
即使你通過關系把貸款批下了,你老婆也不知道,等到若干年後你們感情不和離婚了,那套房子她還是能分的,因為那套房子是用你們婚後的共同資產買的,你每個月的按揭在法律上講你老婆也有份,(比如你每月按揭5000,法律上你和你老婆各自2500)。
其實你大可告訴你老婆,除非你還有兄弟姐妹。那你老婆肯定不幹,你們出錢買房,到最後這房子還不一定是你的。(除非公證)
③ 給父母買房,可以用我的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你結婚和父母已經成為兩個家庭,只有網簽合同或者產權證寫你夫妻的名字才可以
④ 夫妻一方能單獨貸款給父母買房嗎
可以,但是配偶也要簽名的
⑤ 女友要我和她貸款買房給她父母。
很認真的說,你要好好考慮了,有個好老婆可以讓一個男人成功,而討個壞老婆則讓成功的男人失敗。
聽你的敘述,你家也只能說算是小康,自給自足,以後打拚也許還有好的發展,但是一旦被這樣的人賴上,老的還好說,那個小的肯定是個混混的主,你這么幫了一次是幫,以後你就要做好養那個小混混一輩子的打算,三天兩頭要應付對方的要錢,如果不給,你女友估計有的跟你鬧,還得收拾小混混惹事的邋遢事。
而且你的女友雖然孝順是好事,但是做到那程度,我懷疑她要麼是智商有問題,要麼是有別的打算。因為沒有人會喜歡那種父親,會喜歡整天吵吵嚷嚷的家庭,如果說接她母親,我還可以理解,但是父親……我的家庭就是整天吵架的家庭,所以我親身感受過,一般那種經常吵架的家庭出生的女生更嚮往寧靜的家庭。
而且我也是那種很強勢的女生,我不相信這種性格的女生看不透父母接過來的結果,除非有貓膩。
而最可能的貓膩就是——榨乾你的油水,比如房子,除了要再買的房子外,那個女生是不是還要求房產證上得有她的名字啊?雖然房子是你一個人買的,是婚前財產,但房產證上一旦有她的名字,那等於這個房子一般是那個女生的了。
而且以她的家庭,很可能在你沒什麼油水可榨的情況下,鬧些事,讓你不得不跟她離婚,那麼簡單結個婚,那女生是弄到不少好處啊。
還有,兩個人一起生活,如果背上房貸,成為房奴,一起生活的她也不會太好受吧,又加上你們現在還欠債,像她這么虛榮的女生,怎麼忍受的了?
我能遇見你的悲慘未來……阿門……
⑥ 老婆不同意給我父母買房,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是你老婆,我會為你感到很高興的,至少你這樣應該是個孝順的兒子,至少,我會同意你給你父母買房子的,你老婆不同意你給你爸媽買房子,也有它的道理,你給你老婆好好說說,現在房價上漲的那麼快,買一個也得花幾十萬,你老婆可能心疼錢吧,你給你爸媽蓋一個就是,在農村蓋一個兩層樓房頂多才花二十幾萬,還很好看,然後等你爸媽要是將來有一天走了,你還會有這個房子的繼承權,你也並沒有吃虧呀!
⑦ 婚後老公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那麼這個房是婚後財產嗎...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後出資作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補充問題中:
別的房子是誰的房子?
⑧ 我與妻子幫助父母買房貸款以及是否算二套房
1、公產房也算一套了,第二套購房不享受優惠。首付6成以上。
2、你與妻子申請公積金貸款很難,用其它方式試試。
3、你名下現僅一套,再買屬二套。
⑨ 妻子貸款給父母買房,丈夫有連帶責任嗎
法律上是她個人責任,連帶責任就是,如果還不了,你看好你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