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婚姻法房子夫妻名下貸款

婚姻法房子夫妻名下貸款

發布時間:2021-08-05 03:10:57

1. 根據新婚姻法,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房產分割。

1、婚前取得產權證的。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後取得產權證的。

還是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產權證雖然是物權憑證,但並不意味婚後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關鍵看出資情況,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對房屋權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若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婚後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男方出資的,那麼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婚姻法房子夫妻名下貸款擴展閱讀: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夫妻雙方打算結束婚姻關系時,就應該馬上考慮離婚財產處理的問題,如果等到離婚訴訟判決後,再申請分割合法所得財產的難度就會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雙方和平協商,在離婚前商量好財產處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協議中大多會出現三種無用約定,絕大部分夫妻處理共同財產時都會陷入以下誤區,從而影響財產分割的結果:

第一,財產歸子女。實際上,這些財產仍然由父母掌控,從法律上看贈予沒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認定無效。

第二,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所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第三、誰提離婚誰無財產。「誰提離婚,誰便凈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等同於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2.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辦

房屋按揭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也可以由雙方協商償還,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

兩種情況:

(1)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個人財產處理;房屋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於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2)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

所以,在婚後,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貸款買的房子,首付部分屬於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則屬於夫妻共有,雙方都有權分割。

3. 新婚姻法房貸都有哪些政策

對婚姻法解釋第10條的解讀: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條文表述,適用本條文處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需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一、簽訂買賣合同的時間

夫妻一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的時間必須在婚前,且只能有夫妻一方簽訂該不動產買賣合同。若簽訂合同的主體為兩人或者在婚後購買均應視為雙方共同購買了房屋,則不適用於本條的規定。

二、首付款的支付

一方須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且首付款需為一方個人財產。若首付款為雙方財產或另一方財產,又或是首付款支付時間在婚後則應為夫妻雙方對房屋進行了出資,故不適用於本條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前首付款是一方父母出資(無論出資性質是贈與還是借貸),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且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這種情形可以比照該條文精神進行處理。

三、貸款的辦理

貸款必須在婚前以合同簽訂方個人名義辦理。基於一般的理解,房屋的出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首付款出資,另一部分為貸款部分出資,若貸款人為兩人或在婚後辦理,則視為另一方已經對房屋進行了出資亦不適用於本條的規定。另外,一方未從銀行貸款而是向親朋好友借款也可以適用該規定。
四、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

夫妻雙方須在婚後用雙方共同財產償還貸款。對於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實踐中一般從兩個方面進行把握:在一般情況下,由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貨幣是種類物而非特定物,因此,只要償還銀行貸款的時間是處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就應認定為通過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償還;但如果夫妻之間實行分別財產制或者對於貸款償還方式另有約定的,主張共同償還的一方進行舉證,否則則視為一方財產償還,而不適用於本條的規定。

五、需登記在一方名下

該房屋是登記在簽訂合同一方名下的。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來看,不動產物權采登記公示原則。雖然產證有可能是在婚姻關系存續之前辦理的,也有可能是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後辦理的,但是房屋的產證的辦理是基於所有權人的合同權利以及因出資所獲得的對價請求權,而合同行為和出資行為都是婚前一方的個人行為,因此不能以該產證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就簡單地認為該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該房屋直接登記在雙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故不適用於本條的規定。

六、補充說明

對房屋增值的理解,目前較主流的觀點認為指的是房屋購買價與當前不動產價值之間的差價,並且在實踐中通常包含了裝修的價值。絕大對數法院亦按照上述標准予以處理。不過,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一書中解釋本條立法的初衷時曾提到,主要是為了補償另一方因婚姻關系存續而錯過了最佳的購買時機。然而,如果一方購買房屋十年後結婚,雙方婚姻關系存續的一年內一次性歸還房貸,然後雙方離婚,另一方仍然可以主張按照十年房屋增值主張分割。

來源找法網:網頁鏈接


以上就是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新婚姻法里做出的具體規定說明,參考法律依據,熟悉具體的規定。有了法律依據,心中就有了衡量的尺度,夫妻雙方各盡職責和義務,可以維護好各自自身利益和維系好夫妻感情,避免在共同還貸過程中的利益沖突發生,共同創造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

4. 婚姻法里關於房子問題,如貸款買房以後怎麼算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房產進行以下處理:1、夫妻協商處理;2、婚前購置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處理;3、婚後購置的,按照《婚姻法解釋三》處理。順祝幸福!

5. 關於新婚姻法的貸款房屋問題

婚後你的工資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你們有婚前財產協議,明確約定婚後財產各自管理和使用,不算做夫妻共同財產時,這個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否則,雖然房子還屬於你,但可能要按照女方還貸的比例支付給女方相應的價款。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 新婚姻法中,如果是婚後貸款買房,是用的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去貸款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說的錢是男方出的,還是說首付是男方家出的,男方出的和男方家出的請你說清楚一點,因為兩者的結果完全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僅僅只是修改了以往對於父母對子女購買不動產屬於對自己子女一人的贈與的條款。其他的還是沒變呀。
如果是男方出的,婚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付首付,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所用的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呀,等於說夫妻共同財產游一種形式轉化為另一種形式。
至於貸款是男方家幫忙還的,如果男方家長有證據證明是他們還的,對於按揭的這一部分的錢,按照解釋三,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女方不可要求分割。但是前提是他們必須有證據能證明錢是他們給的。
如果首付是男方家出的,那麼恨遺憾,女方沒有權利。

7. 新婚姻法 房產還貸款問題!!!

1、對於房產來說,無區別。
2、對,只要房產證有名字,離婚時就認為是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是的。只能說一般情況下平分。具體情況還要參考實際出資多少、對方有沒有過錯、離婚後一方是否生活困難等多方面因素。
4、是的。
5、是的。另外,如果已經是兩個人的名字了,單據留著基本沒意義。因為即使你拿單據出來證明你還款了,其目的也是證明兩個人共有此房產。

8. 新婚姻法解釋中對婚後10年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嗎

最新的是不視為的。
但是你說的絕對不會出現。因為十年前還沒有頒布物權法,婚後按揭房子絕對是共有的(可能產權沒有名字,但是是隱形共有),根本沒有登記一方這種說法。

閱讀全文

與婚姻法房子夫妻名下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網上貸款要不要簽名 瀏覽:70
個人經營貸款對公司的影響 瀏覽:531
公司貸款法人變更多久可以貸 瀏覽:968
公司產權坻押評估貸款 瀏覽:457
新疆小額貸款公司美國上市 瀏覽:242
無息貸款業務 瀏覽:316
景洪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瀏覽:413
網上貸款500元2個月多少利息 瀏覽:387
手機QQ貸款被騙了簽的合同怎麼辦 瀏覽:629
借唄貸款要工作單位 瀏覽:22
消費貸款余額不得超過 瀏覽:393
公積金貸款能用於第二套房嗎 瀏覽:971
微信貸款要手機號碼和身份證 瀏覽:326
貸款三十萬需要多少流水 瀏覽:867
捷信有貸款還能辦手機分期么 瀏覽:293
貸款那些人不能做擔保 瀏覽:15
上海平安小額貸款公司招聘 瀏覽:759
能用工作貸款嗎 瀏覽:330
別人怎麼控制你手機貸款 瀏覽:339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是我 瀏覽: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