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貸款為什麼需要配偶的身份證
如果是已婚的話辦理貸款需要配偶的身份證,尤其是房屋抵押貸款,需要配偶出面簽字且提供夫妻雙方的資料,這是銀行為了把控風險;
一、房屋抵押的申請條件:
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二、准備資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家庭房產、車產權屬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至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家庭民間借貸條等證明材料
評估報告
三、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
提交材料
簽署銀行文件
房屋評估
銀行審核通過
銀行放貸
抵押登記
按月還貸
B. 貸款時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嗎
必需,如果不能親自到場,可以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夫妻共同共有房產的,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寫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帶齊所需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權。但對於實行財產AA制的夫妻,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寫明。
准夫妻共同買房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有一些夫妻約定共同買房,由於男方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後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裡要部分資金把房貸提前還掉,這種情況下需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權是以登記為准,如果還款雙方沒有約定相關合同,房產證上寫的男方的名字,那麼房子權仍是男方。
房產證更名注意事項
沒有貸款的房屋,夫妻雙方任何時候都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更名(包括加名、減名)。但是,貸款尚末還清的房屋,可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加減名字的,一般不能變更房產證的的名字,這還需要銀行同意。
你需要首先到貸款銀行,憑結婚證向銀行提出增加共同還款人,將對方的名字加入到貸款合同中的還款人中;然後銀行會變更房屋抵押權證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對方的名字)。但是這一步需要銀行同意。
由於抵押人更名視同過戶,貸款尚未結清,抵押權未注銷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因此,房產證上是不能增加或者減少名字的,如您確實需要辦理,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結清貸款後可以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增加或減少名字。
C. 買房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的資料嗎
需要的
買方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
01.若買方單身,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外地戶口帶居住證);
02.若買方已婚,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家庭戶口本(外地戶口帶居住證)、如果有孩子(帶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
03.若買方離異,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外地戶口帶居住證)、離婚證、離婚協議,如果購房者攜帶未成年人,需要攜帶孩子所在的戶口本及出生證明;
04.若過戶給多個人,需要接受過戶的人攜帶所有過戶接收人的身份證原件,全部人員到場或部分人員攜帶未到場的人手寫委託書辦理過戶。
D. 辦理按揭需要夫妻雙方到場嗎
需要到場辦理相關手續的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