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內貸款,離婚後需要共同承擔嗎
看貸款的用途和配偶是否追認等,比如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或者一方貸款,妻子知道後追認或者簽字,也有的貸款做生意,夫妻共同享受收益的,這些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
Ⅱ 婚內信用卡債務,離婚後另一方需要共同承擔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我國夫妻財產實行共同共有制,因此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即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對共同債務應以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或夫妻任何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不分夫妻應分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償還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連帶的清償責任。
Ⅲ 夫妻一方簽字貸款 離婚後 另一方還需分擔債務嗎
夫妻生活過程中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夫妻共同承擔。
希望能幫到你
Ⅳ 夫妻雙方,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前提下貸款,離婚時這筆款需要共同承擔嗎
應該共同承擔吧,因為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知情」與「不知情」的界限似乎很難判定,所以除非你能拿出有利的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否則你就必須應該共同承擔的。
Ⅳ 夫妻貸款離婚後能一方承擔嗎
按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Ⅵ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所借貸款離婚後另一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好,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Ⅶ 夫妻一方名字的信用貸款,離婚後雙方要一起還的嗎
一起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