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女雙方結婚,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貸由父母來還,但是房產證上面名字是男方和女方的,請問
如果房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當時默寫的一般般。因為即使是父母還貸,有寫父母的名字,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證明,這個房子是父母的,所以那隻能在家裡看了。
❷ 已結婚但父母想用我的名字貸款怎麼避免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那可以在貸款之前寫一個證明。
❸ 新婚姻法房產證名字,結婚後,父母貸款25W幫我們付了部分首付,自己解決15W,總共40W首付,
現在房產證只有你的名字,也就是說你的首付是你父母給的。 按照物權法和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這筆錢在你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有書面證據)是給你們兩人的情況下,是你一個人的。
算是你個人的財產。
但是你加名字這個事情會被判斷為個人的贈與。是你贈給你妻子的。 那麼她就有一半了。
扯起皮來是一回事,但是理論上就是這樣的了。
❹ 結婚的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
無論是誰的名字都無所謂
將來房子不還是你們倆的么
他家就是對你還有些防備
怕萬一離婚後怎麼辦
並不能說明他們居心叵測
昏後五年不論名氏 法律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❺ 新婚姻法中,結婚前父母按揭買的房,婚後父母還在還貸,還清後過戶給子女一方,這樣還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照你說的情況,屬於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
❻ 要結婚了可是女方家長為要我父母還貸款怎麼辦
我覺得女方家不是不想讓你們結婚,而是想盡量幫女兒爭取些東西。
我建議你去找女方的父母真誠的談一次,就說自己有能力償還房子貸款,以後會給他女兒幸福的生活。父母一輩子操勞不容易,他們也是做父母的,肯定知道這些辛苦,你是肯定不會向自己父母要錢還貸的。你很愛他們的女兒,如果他們還是固執的認為女兒有房子是背債,那就只能推遲婚期,什麼時候還完貸款什麼時候結婚。
你要和他們父母說明你們是很相愛的,也要你女朋友盡量表達,如果你們不結婚,你女朋友肯定會痛苦,不幸福。他們總不能讓自己女兒不幸福吧。
如果他們還堅持,那就冷處理一段時間,和女朋友該怎麼過就怎麼過,不過暫時不再提結婚的事情,我想他們會著急的。
❼ 父母借錢為了兒子結婚,婚後借款由誰還,父母or小兩口
如果兒子兒媳有能力還的話不影響自己生活的情況下還也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但凡因為錢發生矛盾了那麼就是他們沒有錢,如果在兒子兒媳沒有錢或者還要養孩子的情況下父母還一味的讓兒子去還這個結果費用,兒媳跟他兒子離婚了的話那當父母的就開心了嗎?兩萬不至於,像我這種情況公公借了十萬,今年四十七歲,身體健康卻每天閑在家裡的情況,我幫他還了兩次,現在又有人找他要錢,我是不打算再給他還了,當然了我老公很孝順,他如果執意要幫他父親還的話我就帶著我孩子離家出走,或者離婚,因為他父親明明是壯年卻不幹活這點讓我很生氣,他不賺錢的話,十萬塊,他兒子要還到什麼時候?他兒子還挺願意的,我看著生氣還不如不看,離婚了挺好,
❽ 婚前父母買房婚後父母還貸貸款名是我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你既然有貸款,肯定是證件齊全的,只是你自己沒弄清楚罷了。
去銀行要一下房產證的復印件,看辦證日期和你們的結婚證日期哪個在前,房產證在前的話就是婚前財產,首付及婚前還貸部分就是你的。
婚後還貸如果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你父母還的款,比如是從你父母的銀行帳戶直接轉到還貸帳戶的證明,那麼婚後還貸部分也是你的,就是說這個房子她分不走。
但如果你沒有婚後你父母還貸的證明,比如是給你的現金,你去還的貸款,那麼她有權利分走婚後的一半。
至於小孩,你們的情況還挺復雜的,還是請專業律師的,他會幫你收集到有利的證據。
如果你自己去做的話,你可以去買個DV拍攝她的糜爛生活,證明她沒能力撫養小孩就行了,如果你有固定的工作,她沒有,那就更好了。
❾ 我弟第一次結婚時父母貸款給他買房結婚用,因為兩老都快退休了不能代款,就以兒子的名義代的款,房產證上
房子在法律上跟你弟媳婦沒關系,不用分給她
至於孩子3歲以下基本判給母親,三歲以上看哪一方有利於孩子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