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買房的人去世了 房貸怎麼辦
您好,根據法律,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其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其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其次,《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里父母作為繼承人有義務承擔還款義務,因為房子尚未交房,無法出售,可以與開發商、銀行協商處理。
2. 父母借錢給兒子買房結婚,兒子意外死亡房子還有外債怎麼分配
首先房子屬於兒子的財產。先應該還兒子所欠的債務。然後由父母進行繼承。父母進行繼承以後,然後還借的錢子貸款。
3. 買房按揭貸款人死亡怎麼辦
1、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其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2、《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3、如果按揭的貸款屬夫妻共同債務,其配偶有義務還款。
4. 父母出購房首付款 兒子死後房產該如何分割
近日,因小秦意外死亡,其家人悲痛欲絕過後,就其名下的一套房產分割問題爭執不休。購房首付款是小秦父母出的,房屋貸款是小兩口婚後還的,小秦的父母和妻子各執一詞,都認為對方不應該繼承小秦的遺產。 小秦和曉莉戀愛一年後准備結婚,小秦的父母拿出錢來,出了50萬元首付款為他們買房,房子登記在了小秦的名下。結婚五年以來,小秦用自己的工資還房貸,曉莉的工資用於共同生活。然而,誰也不曾料到,厄運突然降臨這個家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小秦出了車禍,因搶救無效死亡。 曉莉認為:「這房子當然是我和小秦的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了,他的遺產自然應該由妻子繼承。我可以適當補償他的父母一部分錢款。」 但是小秦的父母認為:「在我兒子結婚前,他就購置了這套房屋,而且是我們出資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婚後還房屋貸款,用的也是我兒子個人的工資,根本沒動用你曉莉的工資。所以,這房子應當是我兒子的個人財產。現在我兒子去世了,房屋應當由我們來繼承,沒有你曉莉的份額。」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配偶和父母繼承權均等 對於曉莉和小秦父母的疑問,北京市中淇律師事務所張海霞律師進行了細致剖析。 小秦的合法繼承人都有哪幾位呢?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此案中,小秦和曉莉婚後未生育子女,所以,小秦去世後,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就是配偶和父母。「由於小秦的合法繼承人曉莉和小秦的父母並沒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因此,他們之間的繼承份額應當均等。」 房子屬於小秦個人財產 張海霞律師認為,小秦名下的這套房屋,是小秦在婚前購置的,並且登記的是小秦的名字,首付款用的是小秦父母的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在此案中,小秦的父母在小秦和曉莉結婚之前,為小秦購房出資付了房屋首付款,當時並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小秦和曉莉雙方的,那麼,就應當認定為只是對小秦個人的贈與行為。 張海霞律師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張律師說,本案中,小秦死亡後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了,婚姻關系應當自然終止。所以,本案發生的情況,可以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也就是說,在小秦去世後,他與曉莉的婚姻關系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終止,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小秦的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後成為其遺產,應當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先還債和補償再分遺產 但是,婚後小秦還房貸的行為怎麼認定?張海霞律師認為,雖然小兩口婚後只用了小秦的工資來還房屋貸款,並未使用曉莉的工資,但是,因為小秦的工資在其婚後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所以,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之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也就是說,婚後小秦和曉莉共同還貸的款項部分包括相應的房屋增值部分,曉莉是可以獲得補償的。具體到本案中,可以在遺產劃分中,先把曉莉和小秦婚後還貸部分劃分出來,按照增值後的價格,對曉莉給予適當補償,其餘再按照遺產分割。」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小秦去世時,房屋貸款未還完,還欠銀行貸款部分,應該如何處理?張海霞律師認為,小秦未還完房款的部分屬於其個人債務,應在其遺產范圍內予以清償。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所以,小秦去世後,尚未歸還銀行貸款部分,成為小秦的個人債務,在小秦的遺產范圍內清償,清償完畢後,再分割遺產。」
5. 分期付款買房子的時候,在期間買房的人意外死亡怎麼辦
房屋交易中買房人死亡不影響買賣合同的覆行。
一方當事人死亡後,合同是否繼續有效,應當區別對待。
1、首先,從維護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來講,對於純屬財產性質的合同(比如買賣和租賃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不應影響合同的效力。因為,雖然合同相對性原則是合同法中的一個重要原則,但盡如一個比較有名的諺語所說,沒有不存在例外的規則,合同相對性原則也是有例外的。
2、當代無論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為了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安全,衡平當事人與第三人之間,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多數都在堅持合同相對性原則的基礎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規定。
3、我國也同樣如此,比如,《合同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的關於第三人受益合同;第七十三條規定的代位權;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撤銷權;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買賣不破租賃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對性原則。應當說,這些突破性的規定體現了我國立法從個體本位向社會本位法律思想的轉變。《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的買賣不破租賃,財產的權屬變更不應影響成立在先的租賃一樣。
4、至於說如何履行,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如果法定繼承人不放棄繼承財產,則應該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繼承人)的義務。
6. 我已婚跟父親一起貸款買房,但後期我對象去世,他的父母是不是有繼承的權利
如果你買房的貸款中,有他出的錢,那他的父母有權利繼承這一部分。
7. 如果購房人在簽訂完合同以後出現意外身亡,購房人家屬該如何辦理退房手續是不是還要交所謂的違約金
於法是合理的於情是過不去的,畢竟中國這個社會還是講情理法的,好好和開發商說,賠償一點算了,你就說就算你現在買他也沒有人貸款還你,人家人都不在了怎麼買呢!講講好話吧!開發商大老粗沒有辦法的!
8. 我老公意外去世,和他共同貸款買的房子,其父母有多少
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規定,如果有未成年兒童的話,會向兒童傾斜,如果沒有子女的話應該是有至少四分之一的份,同時也要負責相應的貸款還貸。具體的咨詢當地的律師比較好,應為地方性法規是有略微的不同的。
9. 貸款買房,如果中圖貸款人死亡,貸款人未婚,求指點。是先死亡銷戶嗎
然而法律並不是這樣無情的,貸款人不幸身亡應確定是否可以由直系親屬來完成,這個要看直系親屬是否願意承擔,但要辦理比較繁瑣,首先要確認已死亡不能承擔並取得死亡通知書,再者咨詢當地房管所是否能夠辦理直系親屬房產人變更出具相關證件,隨後去銀行辦理再次貸款手續相關事情。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10. 按揭貸款買房戶主突然死亡,房子能不能過戶或者退掉
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其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其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
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條件程序:
按揭貸款中人們最關心的是條件及程序,首先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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