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因為民間借貸被起訴,法人銀行卡被凍結,法人房會被凍結嗎
我覺得通過你的描述 法人銀行被凍結 法人的房子不一定就會凍結 因為在某種意義上講法人家裡的房子也許是夫妻共同財產 是不可能給凍結的 如果在有限期間內把人能把借貸的還款還清 銀行卡也會解除凍結的 如果還是還不清 他只能把公司的財務凍結
『貳』 公司法人的個人債務,能否查封公司的帳戶依據是什麼
個人債務不能直接查封公司財產,但其在公司的股份可能會保全。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咨詢完畢請及時採納結束咨詢。
『叄』 關於被法院凍結所有個人銀行卡是否影響還房貸
是否會影響正常還房貸的取決於案件的實際情況。但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3)法人個人銀行卡查封貸款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肆』 這種情況法院有權查封法人個人賬戶嗎
一、從《公司法》意義上,法人代表只是公司的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因為公司事務查封法人代表的賬戶,除非有線索說公司將資產轉移到法人代表的個人賬戶上。 二、民事訴訟案件原告負有舉證責任,所以原告應提供被告的賬戶信息,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去查的。 三、查封賬戶必須到開戶行,因為某家銀行的營業部無法查封其他營業部的賬戶。
『伍』 法人以個人名義借款, 公司需要承擔還款義務么 比如公司法人原來個人有借款,法院有權查封公司賬戶么
公司不需要承擔義務,且法院無權查封公司賬戶。
法人與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稱呼,你所說的應該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是否由公司來承擔。答案是否定的。
公司以自己的財產對自己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法律主體,不能混同。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東,公司分給他的紅利是可以用來還他的債務的。法院不能封公司的賬戶。
(5)法人個人銀行卡查封貸款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截至目前,我國民間借貸已經超過5萬億元以上。隨著我國民間資金融通與借貸的蓬勃發展,擔保方式也在不斷創新,以簽訂財產權轉讓合同來擔保債務履行的擔保方式在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十分盛行,已成為民間借貸中的慣常做法。
據了解,這種擔保在國外以及我國台灣、香港地區被廣泛運用,被稱之為讓與擔保。
在我國大陸地區,雖然讓與擔保已成為民間借貸的擔保習慣做法之一,但我國的法律法規對讓與擔保卻沒有明確規定。物權法、擔保法只規定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擔保方式。
法無禁止即可為,盡管在讓與擔保方面,我國立法存在缺失,這並沒有阻礙讓與擔保在民間的普遍運用。由於缺乏立法規定,當借貸、擔保出現爭議時,訴訟就存在風險。
在審判實踐中,目前已出現不少同樣是由於讓與擔保而引發的糾紛而結果卻完全不同的案例,也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同案不同判,直接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陸』 法人代表個人的債務法院能查封公司賬戶嗎
不能,與公司無關。
『柒』 公司法人的個人欠債以及銀行貸款,被追討起訴時,該公司的銀行存款會不會被凍結,或者被強製取出
不會。公司具有獨立的人格,包括財產的獨立。法人有欠款的話,可能會被查封其持有的股權,但法院不會動公司的財產,除非有證據證明法人把個人財產轉給公司了
『捌』 公分司法人個人貸款,法院能查封法人公司嗎
個人是個人,法人是法人,二者完全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責任!!!
分公司的法定負責人不是公司的法定負責人,他的一切行為只要沒有公司授權都是無效的行為,都是由他自己負責的行為。
他的個人貸款肯定是他自己的事,與分公司無關,更與公司無關!!
所以,法院不可能查封公司的財產和賬戶,也不應該查封分公司的賬戶和財產。
『玖』 公司法人個人欠債可以凍結其公司賬號嗎
需要看是什麼公司的法人了,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法人自己的財產的,那麼可以凍結其公司賬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如下:
1、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2、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9)法人個人銀行卡查封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關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的規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2、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