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雙方貸款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找人代簽字犯法嗎
夫妻雙方貸款,必須夫妻雙方本人簽字。在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找人代簽字,這肯定違法。這樣做侵犯了另一方的權利。
㈡ 夫妻能代另一方的合同上簽字有效嗎
這種情況是無效的必須本人簽字才行
抓住了男人的心和男人的錢,也要給男人一定的空間,一些事情,還是要男人自己去做,你不能管的太死,管的太寬,那樣會讓你們的愛情缺少信任感,缺少愛的味道。
那麼,放手該如何放呢?都放什麼?
我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就是要給他一定的隱私空間。
雖然說夫妻是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人,但男人需要尊嚴,更需要自己的伴侶不要對他的任何事都插手。
茲心在《少有人走的路》里說:「真正意義上的愛,既是愛自己,也是愛別人。愛可以讓自己和他人獲得成長。」
女人如果自信,就不會把男人看管的死死的,千方百計的去探查男人的隱私空間,有這個時間,還不如好好的培養自己的好友圈子和在提升自己的方面下功夫。
對男人手伸的太長,管得過死的話,會讓男人更加對你設防,即便是很平常的事情也會故意的不讓你知道,因為你管得太多了,讓他害怕,讓他膽怯。
如果你們彼此信任,即便是他有什麼秘密,也會願意和你一起分享,當你管得太寬,經常神經兮兮的查探他的話,這樣的信任關系就會土崩瓦解,甚至會影響你們的婚姻穩固。
小問題往往會影響大發展,所以,這個問題絕對不能忽視。
另外,放手的可不僅僅是隱私問題,還要對家務適當放手,因為家務可不僅僅是女人的專利,讓那人也加入進來,會讓生活變得更美好,而且,男人力氣大,做的也許比你好,適當的發展他的這方面的能力,效果更好。
還有一個關鍵點,就是男人的社交圈也要適當的放手,讓他自己去經營,
男人都喜歡交朋好友,有三五知己可以談天說地,有好朋友可以給予事業上的支持,有時候,還能一路同行,如果你對男人的社交圈橫加干預的話,那麼,男人會很反感。
江湖中曾經流傳過這樣一句話,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裳,有時候兄弟情深,甚至超過了愛情,那麼這個時候,你要如何處理你們之間的關系呢?
就要學會放手,讓他自己去經營社交圈和人脈圈,給他足夠的空間發展,他才會帶著你天高任鳥飛的。
㈢ 銀行貸款夫妻一方別人代簽是犯法嗎
不一定,別人代簽要看具體情況,舉例:
1、有合法的授權,有法律效應;
2、無合法授權,被代簽人同意,有法律效應;
3、無合法授權,被代簽人不同意,由代簽人承擔責任。
㈣ 銀行貸款配偶被冒名代簽,貸款合同是否有
這個看你是站在什麼角色,如果銀行方沒查到這事就不存任何問題,如果是被代簽的配偶本人只要
不起訴
也沒啥問題。
㈤ 辦理貸款時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字可以嗎
房貸銀行按揭時夫妻只有一方在現場簽字不符合銀行規定、房貸不會成功;必須夫妻雙方一起出面或公證委託他人出面代簽字銀行審查無誤後才能受理;參看房貸規定材料:
1、一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剛開發的新房子,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2、二手房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㈥ 夫妻一方代另一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雙方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簽名的,夫妻一方代簽屬無效行為。
一、夫妻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簽,但有約定或法律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二、特殊情形下,夫妻之間沒有委託的代簽行為,也可能構成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於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行為。
《合同法》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㈦ 借款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簽字合同有效嗎
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簽名和協商一致對外借款,只在下列情況下一方承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夫妻離婚後對債務的償還有約定比例,但是對債權人而言,他有權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歸還債務。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債權人只能找債務人的夫妻一方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比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由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要求債務人和其配偶共同償還的權利。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人的這種明知應當是由債務人夫婦來舉證。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該夫妻的婚後生活的,比如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有房屋的購買、婚房的裝修、婚禮的開支、夫妻共用的家用電器及貴重物品的購買、用於債務方配偶的疾病治療、債務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在非債務的夫妻一方在對外承擔了配偶的債務後,如果屬於如下情況的,可以在已經離婚的等情況下要求配偶歸還,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內部如何進行債務分擔。 4、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因此,盡管是一方簽名,只要是借款用於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共同償還
㈧ 銀行貸款夫妻雙方簽字,能否由一方單方還款
夫妻貸款無論雙方是否共同簽字,只要一方簽字夫妻雙方都要承擔連帶責任,銀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償貸款,也可同時向夫妻雙方追償貸款。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8)貸款合同夫妻一方代簽擴展閱讀:
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二)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
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收回減值貸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相關貸款損失准備余額。
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相關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作為呆賬予以轉銷,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減值)。
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轉銷表外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以後又收回的,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
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